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_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

2月26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禁毒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市禁毒工作,分析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部署了今年全市禁毒工作。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晓勇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年的禁毒工作明确了目标。会后,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禁毒工作,现将我镇贯彻意见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网络媒体等平台,灵活采用发送传单、墟日摆摊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禁毒法》、《禁毒条例》和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禁毒宣传进站所、进校园、进重点场所、进村组、进家庭活动,使禁毒知识人人知晓、禁毒战争全民参与。

2.坚持面向青少年开展禁毒知识教育,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机,上好禁毒宣传第一课,开展禁毒教育,净化校园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拒毒、防毒的能力。

二、建章立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构,加强禁毒工作指导。一是设立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为禁毒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设立禁毒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抓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督促。二是针对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禁毒工作方案、宣传计划等,并强化对各项措施的督查落实工作,全面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三是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作为禁毒专项经费。四是与村、学校签订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禁毒工作任务纳入对各村干部的业绩考核中

2.制定对各村的考核办法。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禁毒缉毒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目标对各村进行考核,并实行禁毒工作“一票否决”制。

3.建立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禁毒工作督导制。

4.建立涉毒线索举报激励机制,对在禁毒、缉毒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群众给予奖励。

三、持重拳出击,打好禁毒攻坚战

1.对毒品零容忍,加大对制毒场所排查力度。根据群众反映,通过我镇深入细致的摸排,于2月25日凌晨1:30,成功捣毁了该制毒窝点,抓获涉案人员2名,当场缴获一批制毒原料、设备及半成品若干。通过此次行动,极大鼓舞了我镇打击制毒贩毒吸毒等一系列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信心,有力地遏制了涉毒犯罪在我镇的嚣张气焰。我镇将以此事件作为教训,举一反三,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涉毒排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切实加大排查力度,重新安排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成立帮教机构,落实帮教职责。以创建“无毒乡镇”、“无毒村组”活动为载体,落实《禁毒法》和《禁毒条例》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全面落实帮教、管控职责。一是镇禁毒领导机构成立帮教领导小组,村建立帮教工作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职责,对涉毒人员开展一对一的长期帮教。二是对每一名帮教对象都要明确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干部及本人家属的“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要求帮教人员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帮教措施,严格实行月见面谈话制度和季度跟踪检查制度,确保帮教率应达到100%。三是帮助帮教对象树立拒毒抗毒、重返社会的信心,对家庭困难户进行特殊照顾,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问题,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四是做好帮教对象的日常监控工作,对帮教对象的异常动态及时报告派出所。

3.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四本台帐”。加强与派出所、村干部的沟通、联系,对涉嫌吸禁毒人员进行一一排查、核实,建立健全吸禁毒人员档案。把涉嫌吸毒人员的个人情况、家庭结构、家庭住址、个人照片、外出地点、经济来源、学历、技能等情况详细登记在册,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明确,为监控、打击辖区吸禁毒人员提供帮助。

4.将禁毒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根据吸禁毒人员的隐蔽性、复杂性,为最大限度地打击吸禁毒人员,使广大人民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把禁毒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市禁毒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禁毒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作了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并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我国禁毒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9月29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决策。会议印发了《禁毒工作责任制》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对禁毒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刚性要求。今年4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全省禁毒工作情况汇报,近期省委常委会将听取全省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并下发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等文件。

一、全市禁毒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禁毒委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积极推进各项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禁毒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武汉”建设的重要内容,连续7年将吸毒人员帮扶救助列为市政府重要工作和为民办理的实事。特别是中央6号文件颁布及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时任武汉市市长唐良智迅速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专题调研指导全市禁毒工作;去年8月13日、今年5月6日,绪鹍常务副主任两次带队调研指导禁毒工作;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喻春祥3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并多次深入一线调研。近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还将分别听取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强化禁毒专业机构建设。全市成立由33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各区均成立禁毒委及办公室,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检查监督和工作考核。建立了以综治考核为主,重点工作由人大监督的社会化禁毒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市禁毒委联合市综治委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每年对各区、街道禁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市人大连续三年(2009-2011年)对纳入政府十件实事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考评验收,对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吸毒人员帮扶救助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调研、检查、督导,有力促进了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是形成打击合力。公、检、法、司机关持续不断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毒品违法犯罪分子。2012年至2014年,全市破获毒品罪案数逐年增加,分别为2436起、3186起、3450起,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二是突出大案攻坚。以制贩毒、涉枪涉毒、团伙贩毒和跨境、跨区域贩毒等大要案件为重点,加强情报研判和专案经营,破获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毒品案件。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破获公安部、省厅毒品目标案件88起,打掉毒品犯罪团伙63个。三是加强重点整治。建立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娱乐服务场所和重点部位涉毒问题整治,娱乐场所聚众吸贩毒问题基本禁绝。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查处吸毒人员3.5万余人次,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三)推进禁毒管理创新。一是深入推进吸毒人员管控。将吸毒人员摸排管控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公安、各区街道社区吸毒人员基础调查、动态排查机制,切实把社会面上的隐性吸毒人员发现摸排出来,及时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体系,防止脱管失控;整合公安、司法、卫计委等部门吸毒人员信息,建成《吸毒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动态掌控吸毒人员现状,国家禁毒办给予充分肯定;综合运用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毒等手段,严防吸毒人员漏管、脱管,制造事端。二是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公安、司法等部门不断规范和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标准、出所衔接、诊断评估等工作,整合戒毒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收戒吸毒人员。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强制隔离戒毒1.6万人次。三是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统筹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等禁毒社会化工作,挽救了一批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全市累计将7000余名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一,我市在国家禁毒办“贵阳会议”上交流经验;7个主城区建成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青山区阳光就业安置模式受到国家禁毒办充分肯定和推广;全市以街道为主体,建成50个中心戒毒社区,打造“一站式”戒毒康复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禁毒办推广我市作法。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公益性岗位、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安置330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四)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一是打造禁毒宣传品牌。在市财政、文化、司法局等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武汉禁毒教育基地,免费对社会开放,市禁毒办联合省高工委将开展“青春闪耀·百万大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活动作为新生入校的第一堂法制教育课,累计接待各界群众和大学生30余万人次,受到国家禁毒办肯定。二是打造禁毒宣传亮点。以“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主题,突出禁毒宣传重要节点,依托武汉禁毒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中国梦·武汉情”、“1+8”城市圈城际禁毒接力、毒品销毁、禁毒文化社区行等系列有影响、有新意的禁毒宣传活动,中央、省、市等各类媒体纷纷报道。2014年,市禁毒办被国家禁毒办评为“全国毒品预防教育模式创新单位”。三是打造全民禁毒宣传格局。完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系,探索建立禁毒教育评估体系。各区禁毒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充分履责,密切合作,以禁毒宣传六进(“进场所、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为载体,组织开展“毒品知识进万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禁毒巡回演讲等各有侧重、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禁毒宣传活动。

二、当前的毒情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际毒潮泛滥加速蔓延,全世界至少有1.5至3亿人滥用毒品,全球4大毒源地有3个与我国毗邻。国内毒品来源不断增多、吸毒人员持续增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295.5万人,实有吸毒人数近千万人。

在国际、国内涉毒因素增多的大背景下,我市毒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出“消费为主、中转为辅”的特点。一是吸毒人群基数大。目前,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数54975人(海洛因19825人、合成毒品35150人),全市实际吸毒人员达30万人。全市目前除东湖、化工区外,其他行政区登记吸毒人数均超过1000人,其中江岸、江汉、硚口、武昌区超过5000人。吸毒人群由主城区向新城区,由公共娱乐场所向宾馆、出租屋、棋牌室等隐蔽场所转移,由社会闲散人员向社会各阶层发展蔓延。二是毒品中转集散明显。特殊的区位,使我市成为全国性毒品中转集散地之一。在受云南、广东毒品渗透的同时,四川、湖南等地毒品对我市渗透加剧,并借道我市向河南、安徽、江西、江浙等地中转。近年来,进入我市的大宗毒品多由湖南流入。三是毒品社会危害严重。毒品问题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幸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同时极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吸毒人员已成为实施侵财类犯罪和肇事肇祸的主要群体,甚至与黑恶势力、暴力凶杀、毒驾肇事等危害社会行为联系紧密,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四是缉毒执法风险加大。我市涉毒人员暴力抗法事件屡有发生,2012年以来,全市破获涉枪涉毒案件35起,缴获各类枪支84支、子弹792发,19名禁毒民警因公受伤,执法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面对严峻复杂的毒情形势,当前我市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区、街道(乡镇)和禁毒委成员单位未充分履行《禁毒法》赋予的法律责任,对毒品危害和毒情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对禁毒工作重视和参与不够,禁毒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二是禁毒社会化工作力量缺乏。市、区禁毒办均设在公安机关,协调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各区、街(乡、镇)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难度较大;《禁毒法》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责任主体是街(乡、镇),按照社区戒毒康复人数20:1的比例,全市应配备禁毒专职社工550名,但目前我市禁毒专职社工仅有21名,禁毒基层基础工作难以有效落实。三是强制隔离戒毒所现有条件无法满足实际需要。近年来,全市每年作出强戒决定人数5000多人,因床位问题和吸毒人员严重疾病有近2000人无法收治;强戒所缺少必要的急救、治疗监护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不能收治患病吸毒人员。四是吸毒人员管控措施难以到位。吸毒人员“人户分离”现象十分突出,大部分吸毒人员无业、游荡于社会,存在管理控制难、戒断巩固难、就业安置难、融入社会难等诸多难题,各区、街道难以有效落实吸毒人员管控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市禁毒委和各成员单位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禁毒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力推进各项禁毒工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营造更加稳定、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具体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用法治思维引领禁毒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禁毒难题。一是加强禁毒执法保障。《武汉市禁毒条例》出台于《禁毒法》颁布前,随着禁毒工作的外延和内涵不断扩展,禁毒执法工作出现许多重大变革,拟结合我市禁毒工作实际,提请市人大对《武汉市禁毒条例》适时进行修订。二是提升规范执法的能力。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进一步规范毒品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解决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利用特殊群体贩毒、吸毒人员收戒标准不统一等执法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依法履职的禁毒责任体系。依照《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武汉市禁毒工作责任制》等文件,并提请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明确各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责任。同时,积极争取市人大对禁毒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加强对禁毒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禁毒职责。

(二)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一是发挥机制引领作用。将依法严打毒品犯罪作为治理毒品问题的基本方针,不断强化严打措施,充分发挥情报协作、多警联动、“三级破案”等破案打击机制优势,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零懈怠”。二是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根据毒品犯罪隐性特点,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零包案件为重点,以毒品目标案件为引领,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更多的破小案、更好的压发案、更准的办大案,不断增强打击整治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构建全方位毒品查缉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铁路、民航、交通、邮政等部门立体化、动态化毒品查缉查控体系,坚决切断毒品进入我市的贩运渠道,坚决将毒品堵截在市外、查缴在途中。四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公、检、法办理毒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执法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三)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一是网格管理。依托公安云、大数据等工程建设,建立吸毒人员分析管控模型,提升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推动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将吸毒人员按照“极端、高、中、低”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制造事端。二是链条管理。建立公安、各区街道社区吸毒人员基础调查、动态排查机制,切实把社会面上的隐性吸毒人员发现摸排出来,及时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体系;健全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出所评估和强戒转社区康复的无缝衔接制度,着力破解强戒出所人员管控难的难题;完善中心戒毒社区建设,落实社区轮值救助、联动服务、信息共享和考核培训等机制,努力实现戒毒康复人员一站式服务管理,推动禁毒工作各环节链条形成良性循环。三是人本管理。针对吸毒人员“受害者、特殊病人”的属性,坚持以人为本,依托各区已建成的就业安置基地,争取市政府出台帮扶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政策,加大对相关用人单位的宣传和鼓励,最大限度地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四)积极开展禁毒专项整治。一是创新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建立健全娱乐场所黑名单制度、禁毒管理自律机制、从业人员禁毒培训机制,继续采取联合执法、交叉互检、群众举报奖励、媒体监督曝光、责任倒查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罚涉毒场所和人员。二是创新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安监、食药监、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联席会制度和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紧密衔接、全程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三是创新自愿戒毒场所和美沙酮维持治疗门点的管理。建立自愿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预警核查机制,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五)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一是发挥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武汉禁毒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完善禁毒教育基地功能设施建设,更新布展内容,增强教育基地与参观群众的互动,提高趣味性;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将禁毒教育基地打造成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二是发挥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学校作用,树立从“娃娃”开始抓禁毒的理念,精心编写中小学生禁毒宣传教育读本,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内容进教材、进课堂,力争实现学生毒品知晓率100%,最大限度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宣传、工青妇、文化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公益广告征集评选”等活动,探索建立常态化禁毒宣传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制度。四是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的平台作用,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开展常态禁毒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趣味性,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

6月27日下午,云南省保山市委书记赵德光、市长杨军、市委政法委书记李绍才专题听取市公安局破获的“2018-316”毒品案件侦办工作情况汇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高兵作汇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文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康平、副局长张国庆和案件专案组负责人等参加汇报。

通过听取汇报,赵德光对保山公安禁毒工作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保山公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对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禁毒部门全体参战人员英勇奋战、发扬保山禁毒精神,为全市、全省、全国禁毒工作立了大功,为世界禁毒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他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提出“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的精神状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治理体系,强化打击整治、预防宣传等各项禁毒措施,坚决治理好本地毒品问题,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二是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新科技、新手段和大数据的运用,认真对新科技支撑破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固化,借助相关载体和平台,有效宣传推广,用以指导和促进下一步工作。三是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市禁毒委、市公安局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禁毒工作夺取更大战果。

会上,杨军、李绍才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高兵对禁毒工作取得的战果、存在的困难和下步工作打算等作汇报,并对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涉毒预警研判系统”的研发背景、模型建立、实战应用等情况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