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主 [我的土地谁作主]

  这里说的“我”,并非指我本人,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   在中国,一个普通公民是没有自己的土地的。当年的自留地和分田到户,那也只是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么土地归谁所有呢?国家。可是,国家的土地又是谁的呢?全民。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又属于我们每个人所有,即中国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和47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国公民人人有份,都对自己的土地、海域有支配权、使用权。既然有对土地拥有权,那么为了改变我的蜗居生活,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了。可是,我要在我居住的北京老八区的任何一个地段盖房,会有可能吗?绝对不可能。只要你一动土,立马就有人揪住你的衣领说:“土地国有,不得乱动。”就是盖起房来,那也是违章建筑,推倒在轰隆隆的推土机下。
  也许我应该买房。这也说得通,土地由国家管着,国家在我的土地上盖成房子,我只要付出建筑成本,就可购得属于我的一套房。听说国家好像盖了这样的房子,但根本没有我的份儿。给了谁?不知道。据说过去的王宝森一人就有十几套。如果我不向国家买,到市场上买,那是什么样的一个价格呢?在我老宅子向城外一站地的地段,每平米是7.2万元人民币,而往城里一站地的金融街,每平米10万元。我每月工资4000元,一年48,000元,100年480万元,也就是说,除了童年没有工资,我必须要工作到200岁才能买得起一套100平米的住宅。
  现在看来,我既买不起房,也不可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那么,我卖地买房得了。可是国家说了,这土地是尼姑脑袋,我动得,你动不得。那国家把土地卖给谁了呢?当然是房地产开发商了。听说价格卖得奇好,不断产生新的标王就是例证,百十亩地动辄就卖好几十个亿。这真是好极了,我的土地让国家卖了高价钱,我也就分得一份能买房子了。
  可是,这又有可能吗?连钱影子也见不着。那钱呢?经济学家卢周来这样当面告诉我,这卖土地的钱国家收了,虽然没有给你,但用别的方式补到个人身上了。似有道理,比如孩子教育、医疗补助、环境改造、补路修桥等,那么在我身上应该补多少才合理呢?在北京,按规定我们全家可居90平方米,还是按上面说的每平米7.2万房价计算,除去建筑成本每平米4000元,那么我的土地应该卖得612万元。可这些钱都用到了我们家孩子教育、医疗补助和周边环境改造上了吗?好了,就算国家卖地卖得很辛苦,还有税收,要帮贫济困,扣去100万元够了吧,那还有512万元用到哪了?
  都说“全民所有”是个好东西,可细一想,好像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有些方面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一是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二是没有监管的权利。还说我的土地,它在没有征求我的任何意见的情况下,就被人给卖了。如果是低卖,那么购地的开发商大赚其钱,我可状告他牟取暴利。可开发商却带着哭腔说:“我赚的利润比蝉翼还薄,实际的土地成本已几近房价了。”原来我的土地被“猫儿腻”了、被“潜规则”了。是的,仅2009年一年,浙江省国土系统就有67个官员贪污受贿落马。他们贪污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而《人民日报》今年初也发表文章:《涉土腐败缘何高》。可是,这除了国土系统的人,还有主管国土系统的人呢?除了查出的,还有没有查出的呢?除了浙江的,还有北京、上海、广东、全国的呢?原来我的土地就这样被国有了,我的住房梦就这样被断送了。须知:“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是连封建君主都有的理想啊。
  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国有的东西还真不少,国有企业、国有公司、国有银行……名义上都是中国公民人人有份。既然人人有份,那么获得利润就有我一份,对于企业的监管当然我也有权。可是,有些国有企业老总的薪水高得让华尔街的金融寡头都嫉妒,有一年几百万的,有一年上千万的,甚至有几千万的。我不知道谁有这么大的权力替我作主拿我的红利给他们发这么高的工资。
  好像自共和国成立之初大家都这么说,人民从此当家作主了。现在想来,我既不能为我的企业作主,也不能为我的土地作主,还不能为我的选举权作主,真不知我可以为什么作主。当然,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时代,一切都正在不断改进完善。我也相信,“人民当家作主”这句话终有一天会落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