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劳务合同(律师版)

合同协议 施工劳务合同 总包单位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兰州军区雁乐家苑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延安申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充分发挥劳务承包的积极性,实现工期短、质量优、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0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兰州军区雁乐家苑职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9101112楼主体工程 1.2、工程地点 兰州市 1.3、工程概况 剪力墙(框剪结构)基础垫层至屋面上结构,包含商铺 2.0劳务分包范围、内容 2.1、工程部分9、10、11、12住宅楼(分包范围以设计图纸为准)砼垫层(散水以内)以上的基础筏板、裙房商铺、屋面造型的构建与主体范围内施工图包括的所有钢筋、模板、砼、外架、爬架、施工通道架子。

2.2、工程具体内容 2.2.1、钢筋工程钢筋制作、安装、绑扎;
电渣压力焊、电焊;
对焊、套丝、对接,墙体压筋及零星钢筋的下料等。

2.2.2、砼泵管及布料机的安装拆除,后台倒运上料,搅拌机出料口以外的水平垂直运输,浇筑、振捣、找平、覆盖养护膜、养护、搅拌机的冲洗、搅拌站的清理,无法采用地泵或地泵不及的部位,由乙方自行解决水平运输,费用含在本合同报价中;

2.2.3、模板模板的加工、制作、安装、拆除、墙面打磨、刷油扒钉等并将模板及支撑等材料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2.2.4、外架(1)、外架搭设、挂安全网、安装踢脚板,五临四口边防护刷漆、搭拆、爬架预埋、提升维护,安全挡板、搭拆小飞跳等、拆除及分类整理、运输堆放材料、脚手架吊顶、刷油漆维护等;
(2)、电梯机房的外架搭拆,屋面花架造型搭外架 ,塔吊操作平台搭拆,水泥库、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3)、1112楼外架飞挑的搭设。

2.2.5、 文明施工本工程必须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现场、总包方的管理区域、厕所、食堂卫生清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等归码整齐存放,每天作到工完场清, 2.3、生产辅助性用工 2.3.1、乙方施工期间,现场与乙方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机械设备机具工具进场卸车、入库堆放码垛倒运清理,出场装车。

2.3.2、施工中的放小线、跟踪测量、配合甲方放四条大线。

3.0、劳务分包方式采用平方米综合固定单价,包工包机械包辅料耗材的承包方式。

3.1、以下物资设备由乙方自备 3.1.1、木工、钢筋、砼、砂浆全部手工工具;
三级配电箱以下的电动工具、机具、设备、电缆、电线、灯头、灯泡、碘钨灯。所有机械设备机具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近期检验使用许可证。

3.1.2、锹、镐、斧、锯、锤、钗、钯、铳、錾、扳手、起子、铲、铁棍、钢钎、起钉柄、管钳、灰桶、灰槽、灰托、水管、平车、筛子、抹子、瓦刀、梯子、尺杆、刮杠、钢筋钩、测量仪器、手持电钻、手持电锯、角磨机、等手动电动工具、量具、刃具、器具、盛具。

3.1.3、锯片、砂轮片、扎丝、铁丝、铁钉、胶带、海绵条、隔离剂(木板用)、工程中的小五金、机械的消耗件、保养用油。

3.1.4、所有消耗在工程上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如扫把、刷子、毛巾、棉纱、托布、粉笔、线绳、麻绳、尼龙绳、草绳、草袋、草帘、铅笔、墨汁、墨斗、线坠、抄平水管、钢尺、卷尺等。

3.1.5、工作服、雨鞋、雨衣、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

4.0、劳务价款及拨款方式 4.1、劳务单价 4.1.1、乙方在全面响应本合同2.0~3.1.5条款及所有约束性条款前提下,双方确定单价为 人民币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4.1.2、单价构成人工工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补贴、辅助工资、文明工地施工费、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节假日工作日加班加点、抢工费);
施工人员的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
机械设备机具工具用具使用费、管理费;
单位及个人所得税金;
厂区通行证费、胸牌费、服装费以及社会性收费。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有参与该工程施工的人员购买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

4.1.3、工程量按建筑面积9101112楼共计58152.00平方米一次性包死, 4.1.4、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每月30日之前乙方按已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进度表,经甲方技术管理工程师审核、项目负责人确定后,在次月15日前按审核确认的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向乙方拨付,封顶后一个月内付95工程款。

4.2、合同价款调整除涉及建筑面积增加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款不上调。

5.0、质量及验收 5.1、质量目标该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质量等级为军区优质工程。

5.2、验收依据设计要求、国家规范、施工方案等文件。

5.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总包方的监督、管理、检查和评定。

5.4、乙方在规范规定或甲方划定的每个检验批完工自检合格后填写三检记录,及时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5、发生质量问题,必须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和随意处理。

5.6、质量奖罚任一子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及本约定的标准,甲方可随时单方终止约定,对已完工程按0.7系数进行结算;
且不免除整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罚款和赔偿金从劳务价款中扣除。不合格项不予结算。

5.7、质量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施工及验收时发生质量争议,提交监理方裁决。对监理方的裁决不服时,提交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裁决,该裁决为终结裁决。

6.0、工期 主体封顶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 6.1、乙方除满足主体封顶工期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甲方的阶段工期要求,双方按工程节点签订施工任务书,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6.2、因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者工期顺延。业主对甲方不予顺延工期的条件适用于乙方。

7.0、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提供物资设备之外的周转材料大型机具及设备。

7.1.2、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协调同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的关系。

7.1.3、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和验收标准交底,组织图纸会审和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

7.1.4、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7.1.5、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食堂、宿舍和床具供乙方人员住宿。

7.1.6、甲方须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思想和技术水平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乙方辞退。

7.1.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甲方将协助乙方尽拯救之责。若需垫付的抢救款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7.2、乙方责任 7.2.1、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7.2.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和计划完成。

7.2.3、配备有资质管理人员,其资格(资质)和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原件在合同签定前报甲方验证,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必须按工程需要调进符合岗位要求的操作人员,其证书(架子工、对焊工、电焊工等)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人员变动需征甲方同意。

7.2.4、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更换和离开施工现场。如确需离开或更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无故缺勤一天处罚壹仟元。

7.2.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及工种配置组织劳动力进场,并随时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调整。

7.2.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进度计划。

7.3、材料机械设备 7.3.1、乙方使用的自备材料、设备、机具工具以外的物资,应提前一周提出准确的计划,按程序和手续向甲方领用。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7.3.2、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甲方对乙方按定额规定限额发料。模板在工程完工后整板数量达到总数量的1/3,长木方(4米)达到总方量的2/3,钢筋的损耗为3‰。超过限额或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按市场价从乙方劳务价款中扣除。

7.3.3、由甲方供应的周转料扣件、顶丝、山形卡、镰刀卡损耗均为3,损耗费超过限额或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按市场价从乙方劳务价款中扣除。

7.34、乙方每次浇注混凝土必须提前提交计划,提供准确的数量、浇注时间和剩余混凝土的使用部位。

7.35、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由乙方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7.3.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工具带离施工现场、改变尺寸及形状。

7.37、全面承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于乙方搭设的设施不符合要求、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3.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文明工地要求,做到整齐,清洁,井然有序,工完场清。

7.39、自备专业电工和机修工,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接电和机械维修与保养。

7.3.10、保护成品,造成损坏自费修复,并按损坏量赔偿罚款。

7.3.11、遵守甲方生活区管理制度,宿舍内不得容留家属和他人居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床位格局和室内外外观形态,不得设置夫妻间,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烧水器和100瓦以上灯泡,否则没收电器,并按功率和甲方确定的使用天数的10倍收取电费。电费从劳务价款中扣除。

8.0、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8.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并在三日内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

8.2、乙方未按工期交工,每推迟一天,甲方按劳务合同价款的1给予罚款。

9.0、其他 9.1、乙方自制食堂设施,给排水措施由乙方办理和解决,费用和饮食卫生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应按甲方设定的每间宿舍铺位数量满员安排员工居住,若以工种和工作时间差异为由闲置铺位或排斥他人入住,则每天按100元收取费用。

9.3、乙方使用的宿舍、办公室、厨房、餐厅全部自备挂锁。

9.4、乙方施工期间有责任看护保管好个人及本单位的物品物资,发生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9.5、乙方留驻期间发生火灾中毒等事件,损失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9.6、乙方人员在场地内外发生的治安和民事案件概由乙方或当事人负责。

9.7、本工程所涉及的收费、赔偿、扣罚款除特别规定外,一律从当月劳务价款中扣除。

10.0、附则 10.1、工程如达不到验收标准(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按70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