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卫事件发现、收集、汇总、报告管理

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卫事件发现、收集、汇总、报告管理 工 作 制 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得到规范地落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一、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赵志香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1、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黄河办中心校、区教文体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 当出现以下3种情况时,班主任或教师应当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核实情况后2小时内向黄河办中心校、区教文体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 晨检应在校医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每日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告知校医,校医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同时,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作好记录,做到传染病人早发现。

2. 建立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登记报告表,对晨检中发现的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患者由疫情报告人及时收集信息、作好登记并汇总,同时认真记录和收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传染病疫情反馈的信息。

三、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幼托儿童)健康档案 学校医务室与总务处应妥善组织、安排好学生每年体检,建立并完善学生健康档案。

2012年2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