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中国传媒行业的发展政策

2004-2005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总报告 2004年,在中国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传媒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年广告经营额突破1200亿元;
传媒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试点单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大批新闻报道促进了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
传媒产业的突出表现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认可。

一个产业的兴盛,要由一个庞大的企业群托起。2004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从政府到行业都全面推动传媒机构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的转型。20032004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分别对报刊社、出版社、广电媒体提出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分开、企业化转型等要求,实质上就是促进相当大部分的中国传媒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型。

从公司化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目前中国的传统传媒机构大多为国有事业单位性质,还没有多少真正意义上的传媒企业。因此严格来讲,我国传媒企业还很不规范。但2004年中国传媒业的发展,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的传媒业也正走上产业化发展的规范道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2004年,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企业开始出现,而这一群体势必会越来越大,传媒也将真正成为一个产业,因此2004年可谓是中国传媒产业的关键年。

2005~2008年将是中国传媒产业的起飞期,而2005年则将是中国传媒产业改制与转折起飞的重要年头。中国传媒产业能否在中国社会经济稳健发展、传媒产业国际竞争加剧、国民消费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得以迅速前进,能否在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问题的引导和解决、服务人民文化消费需求上发挥自己独有的作用,2005年也将是关键的一年,这一年,必将作为中国传媒产业由启动到起飞的关键年而载入史册。

从传媒机构个体角度来讲,中国传媒机构能否抓住2005年这一产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及时进行市场化转型和迅速发展,将决定自己在社会舆论层面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决定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决定自己未来的发展前景。

从产业整体角度来讲,2005年中国传媒产业能否实现真正的企业化转型,是决定其能否具备足够发展后劲、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关键一搏。中国传媒产业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将受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影响,同时,中国传媒产业理应也必然会对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理性健康发展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推动器”的作用。

我们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的主题和特征将是 2005年改制 2006年扩张 2007年国际化 2008年奥运 一 中国传媒产业分类统计标准 要把握和分析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一套统计方法和分类标准,但目前国际尚未形成统一的传媒产业定义和划分标准,各国对传媒产业的概念内涵、行业范围、统计口径等均存在差异。中国传媒产业的行业分类及统计体例长期以来也没有形成规范系统,没有规范的产业统计体例,就无法全面、准确地把握产业发展概况,无法对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2003年以来,相关主管部门经过深入研究,逐步确立了中国传媒产业的统计规范。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传媒产业被归类于文化产业门类,并且是文化产业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003年7月,由中宣部协调,国家统计局牵头,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文物局各部门联合参与成立“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

2004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统计学意义上对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权威界定。

2005年1月6日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正式开始实施,该“框架”从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就业人员和补充指标等4个方面对文化产业进行描述。

2005年1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签署第47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发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5年2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30号令,公布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

随着上述法规政策的颁布,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无据可依、依靠模糊描述的状况已成为历史,而作为文化产业核心部分的传媒产业,统计也迈上了规范化道路,新的统计办法将为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为确切的数据支撑和行业指导,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认为,中国传媒产业的核心层,包括课题组分类“文化产业核心层”中的“新闻、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以及课题组分类“文化产业外围层”中的“互联网、广告”,而中国传媒产业的产业链,则包含了与上述传媒产业核心层相关的上下游产业。

二 中国传媒产业的规模与结构 传媒产业究竟由哪些产业构成,各个国家统计标准也各不相同,仅存在一个大致的共识。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统计的缺陷,长期以来纳入公共视野的一般是四大传统媒体(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的广告收入,四大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构成了中国广告营业额的半壁江山,它们和广告公司共同构成的中国广告营业额。

实际上,另外一些传媒细分市场的发展长期以来为人忽略,例如报刊发行收入、有线电视收费等,虽然这部分收入客观存在且产值巨大,但在研究中国传媒产业的整体规模时,它们经常被有意或无意的忽略。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及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新的媒体形式逐渐涌现并迅速发展壮大,这些媒体形式正壮大着中国传媒产业。

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国传媒产业核心层应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期刊广告、广播广告、广告公司、有线电视收费、图书出版、报纸发行、期刊发行、电影票房、音像制品、手机短信、上网费、游戏等14类,上述中国传媒产业核心层产值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2004年产值规模约为3270亿元。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统计的欠缺和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制约,以下数据为我们参考多方资料推算而得,仅供大家研究参考。

1.中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状况 据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统计数据,2003年全国出版图书、期刊、报纸总印张为1806.93亿印张,折合用纸量418.59万吨,与上年相比用纸量增长10.75。其中书籍用纸占总量14.11,课本用纸占总量11.77,图片用纸占总量0.1;
期刊用纸占总量6.13;
报纸用纸占总量67.89。

图书 2003年全国共有出版社570家(包括副牌35家),其中中央级出版社220家(包括副牌14家),地方出版社350家(包括副牌21家)。

2003年全国共出版图书190391种,其中新版图书110812种,重版、重印图书79579种,总印数66.7亿册(张),总印张462.22亿印张,折合用纸量108.77万吨,定价总金额561.82亿元。与上年相比图书品种增长11.4,新版图书品种增长10,重版、重印图书品种增长13.2,总印数下降2.9,总印张增长1.3,定价总金额增长5。

期刊 2003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074种,平均期印数19909万册,总印数29.47亿册,总印张109.12亿印张,折合用纸量25.64万吨(含高校学报、公报、政报、年鉴1704种,平均期印数429万册,总印数4287万册,总印张178015千印张)。与上年相比种数增长0.5,平均期印数下降2.44,总印数下降0.14,总印张增长2.58。

报纸 2003年全国共出版报纸2119种,平均期印数19072.42万份,总印数383.12亿份,总印张1235.59亿印张,折合用纸量284.18万吨。与上年相比,种数下降0.84,平均期印数增长1.88,总印数增长4.16,总印张增长15.76。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2003年全国共有音像制品出版单位320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121家。

录音制品全国共出版录音制品13333种,出版数量2.2亿盒(张),发行数量1.96亿盒(张),发行总金额13.25亿元。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8.43,出版数量下降2.55,发行数量下降1.65,发行总金额下降2.94。

录像制品全国共出版录像制品14891种,出版数量3.54亿盒(张),发行数量2.6亿盒(张),发行总金额14.3亿元。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9.69,出版数量增长61.84,发行数量增长49.75,发行总金额增长29.74。

2.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状况 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快报反映,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继续小幅增长,全国广播电视产业广告收入、收视费收入等均有较大增幅 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继续小幅增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预计分别为94.05和95.29,较上年分别增长0.32个百分点,广播综合覆盖率增幅首次与电视覆盖增幅持平。

2004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继续增加,预计达到11470万户,较上年增加853万户,增幅8。其中江苏、湖南增加超过100万户,山东、四川、山西增长超过50万户。全国有线电视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县乡联网、乡村联网成为有线电视发展的新势头。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22万户,其中山东、江苏、广东三省超过了20万户,付费数字广播电视用户25.7万户。

根据各省(区、市)广播电视统计快报汇总数据反映,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稳步增加,与2003年相比,广告收入、收视费收入等均有较大增幅。

广播电视总收入稳步增长 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年报反映,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创收收入为685.19亿元,较上年增加76.09亿元,增长12.49。

中央级创收收入120.05亿元,占全国的17.65,较上年增加27.66亿元,增加29.92;
省级创收272.94亿元,占全国创收收入的39.83,较上年增加97.30亿元,增长55.39;
地市级创收180.94亿元,占全国创收收入的26.40,较上年增加32.16亿元,增长21.61;
县级创收111.24亿元,占全国创收收入的16.23,较上年增加34.33亿元,增长44.63。

从创收收入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创收能力大大高于西部地区,广东、上海创收收入超过70亿元,江苏、浙江超过40亿元,山东、北京超过30亿元。

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创“十五”新高 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继续稳步增加,收入394亿元,较2003年增加68亿元,增幅21.02,创“十五”增幅新高。(“十五”前三年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分别为6.25、10和16.24。)其中全国广播广告收入31.23 亿元,较2003年增加3.97亿元,增幅14.56;
全国电视广告收入308.51 亿元,较2003年增加55.05亿元,增幅21.7;

大部分省(区、市)广告收入都有所增加,增幅在20以上的有广东、上海、北京、辽宁、湖北等 15 个省,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宁夏、青海、内蒙、西藏广告收入增幅也超过20。广告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9个省(区、市),其中湖南、河北2004年首次进入这个行列。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基本持平。东部地区平均增幅20.04,中部地区平均增幅23.0,西部地区平均增幅22.19。

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继续增加 2004年预计全国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128亿元,较上年增加 18.2亿元,增幅16.5。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4年全国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增幅不平衡,但中部和西部地区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水平,中部地区平均增幅26.3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平均增幅19.5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6.24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平均增幅11.06,低于全国平均增幅2.28个百分点。

2004年全国开办的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