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20年工作重点

人社局2020年工作重点 XX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为工作基调,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的目标。

一、推进城乡充分就业 (一)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化“大创业““大就业“格局,加大就业促进力度,进一步创造就业机会。扎实推进城乡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各项考核指标。采取更加积极有力措施,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全面完成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6.6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全域xx统一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xx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深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和促进产业发展规模用工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就业。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推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围绕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劳务精品战略,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实施系列就业援助计划和就业巡回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四)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贯彻落实扶持创业税收优惠新政策,深入实施“五大创业工程“,继续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迎检工作,努力形成xx创业文化。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成功创业。

(五)大力加强职业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培训券普惠制度和系列特别就业培训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增强城乡劳动者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率。充分发挥“110“技师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为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承办“第四届中国xx就业与创业促进会“。567 (六)全力做好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富士康、仁宝、纬创等省、市重大招商项目人力资源招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完善政策促进、市场配置、统筹协调三项机制,实施校企合作、区域合作、回引工程、招募宣传四项行动计划,分解下达专项目标任务,形成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为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七)全面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实名制,加强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和人力资源市场季度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和效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继续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全年参保人数分别不低于420万人、430万人、220万人、210万人、3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参保人数不低于240万人。加大成府发〔XX〕31号文件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好XX年4月11日以后被征地农民参保问题,实现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九)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办法。贯彻落实成委发〔XX〕23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进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保险关系转接机制,确保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为全市104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十)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谈判,逐步扩大谈判范围,促进医疗费用降低。探索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机制,争取6月实施。总结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试点运行情况,出台实施xx市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实现课题目标并力争通过人社部结题评审。以按病种付费为突破口,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改革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方式,逐步实现由清单逐笔审核向抽查审核、事中审核、全貌审核转变,降低医保经办成本,提高医疗费用控制质量。

(十一)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继续加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城镇登记失业率与社会调查失业率“双轨“分析报告制度。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补充规定,扩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生育医疗费支付方式。深化国家级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工作。

(十二)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程序,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深入落实市政府165号令,加大查处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力度,兑现举报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奖励制度。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强化医疗、生育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健全基金巡查和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效能。

34567 (十三)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积极配合部、省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和全国内控大检查,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迎检工作。按照成委办〔XX〕51号和成委办〔XX〕52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市属退管工作站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经办和重心下移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大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深化养老金资格审查、异地就医结算等社会保险经办区域合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全面推进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继续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倾斜政策。分产业、分专业组团赴外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满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业集中区的人才急需急用。编制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聚集。研究制定适应产业发展的引进人才政策和办法,拓展引进急需紧缺和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范围。完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引进人才享受政府安家补贴和财政奖励政策。

(xx)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和服务新机制。做好XX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确保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此类人才不低于30。完善“专家项目基地(站)“的专家服务模式,创新专家服务抓手和平台。按照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站暂行办法,为重点企业、产业功能区构建人才(专家)创新创业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推进新型人才工作站建设,新设立人才工作站5家、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10家。开展优秀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评选表彰活动。

(十六)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体制内外界线,面向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推行部分高级职称和全部中级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试行初中级职称“以用定评“方式,探索建立新型评价机制。制发xx市有突出业绩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特殊人才提供人才评价“绿色通道“。结合农村基层特点,拟制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xx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人才评价城乡一体化。

(十七)统筹实施重要人才开发工作。指导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科学确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力争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编制XX年xx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草案),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十八)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组织开展纪念公务员法实施六周年活动,深入推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初任职务及级别确定办法,完善市政府部门处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任免及职务、级别晋升备案制度,配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副厅(局)以下公务员享受上一级职级待遇政策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制定公务员激励办法,完善公务员辞职、辞退具体规定,规范公务员调任、转任、回避、奖励、处分等办理程序。

34567 (十九)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XX-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和对口培训。完善公务员培训计划、学时登记、考核等制度,将培训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深入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建立健全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和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加快公务员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公务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十)继续做好政府表彰奖励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国务院表彰奖励工作条例的立法和宣传、贯彻工作。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做好XX年市政府表彰项目审核等日常工作。配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好全国抗震救灾英雄、省抗震救灾模范休假疗养工作。认真做好汶川特大地震xx抗震救灾志人物卷编撰工作。

(二十一)继续做好参公管理工作。严格把握参公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做好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做好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研究制定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管理意见,规范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面清理已批准参公管理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已参公管理单位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取消参公管理。

(二十二)继续加强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基本资料和基础数据管理。组织公务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上派下挂锻炼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军转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