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团体保险的特征与优缺点

团体保险 grouplifeinsurance 第一节团体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作为投保人 与保险人订立一份总的保险单 承保团体全体或大部分成员的一种人身保险 第一张团体寿险合同 美国公平寿险公司1912年签发 1 投保人 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有其特定的业务活动 独立核算的团体 而不是专为参加保险而临时聚集的一群老弱病残者 符合承保条件的团体类型 单一雇主团体 保单持有人 单一雇主 被保险成员 雇员 受益人 雇员或其受益人 债务人 债权人团体 保单持有人 债权人 被保险成员 债务人 受益人 债权人 劳工工会团体 保单持有人 工会 被保险成员 工会会员 受益人 工会会员或其受益人 多雇主团体 保单持有人 主办人 被保险成员 多个雇主的雇员 受益人 雇员或其受益人 2 被保险人 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是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 一般要求75 以上 并且是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 被保险人免检身体 3 保险金额 团体保险的保险金额依一定的原则确定 被保险人不能自由选择 通常决定保险金额的方式有 所有被保险人统一保额 以被保险人工资水平为基础 以被保险人的职务为基础 以被保险人服务年限为基础 4 受益人 团体保险的受益人由其被保险人指定 一般投保团体不能成为受益人 新 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 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 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二 团体保险的特征 一 以团体风险选择代替个人风险选择 只能以团体整体承保 不能拒绝其中的个体 二 以团体保险单代替个人保险单 团体是总保单的持有人 每个被保险人仅持有一张保险证 三 保险费率低 保障性高 手续简便 免体检 总体风险低 贡献性保费 集体作业 四 团体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 属于一种员工福利计划 投保人可以参与协商 五 手册法和经验法相结合制定费率 费率计算依据团体人数累计的死亡率和并发率手册费率法 不考虑特定团体先前赔付经历的情况 适用情况 新投保团体首期保费 小团体的续期费率经验费率法 以特定团体先前赔付经历为基础 适用情况 大型团体的续期保费 三 团体保险的优缺点 一 团体保险的优点对保险公司 保险费收入高 成本低 避免逆向选择 对企业 增强吸引力 税收优惠 对职工 获得福利 二 团体人身保险的局限性 1 只能提供临时性的保障 离开该团体时将失去保障2 降低了对个人人身保险的需求 3 不能满足团体内成员的个性化保险需求 保险金额统一化 四团体保险的风险选择 一 团体存在的目的 二 团体的稳定性 三 团体内成员的流动性 四 团体的规模 五 业务的性质 六 员工组类 七 参加人数的比例 八 给付水平 九 以往的保险和索赔记录 第二节团体保险的种类 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日本团体保险 一团体人寿保险 一 概念 团体人寿保险是保险人根据各企业或社会团体向自己的成员提供更高的福利 或为经营者提供利益保障为目的 设计的一种福利性或保障企业和社会团体利益的一种团体保险 二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1 团体定期寿险 GroupTermInsurunce 2团体信用人寿保险 GroupCreditorLifeInsurance 3 团体终身人寿保险 GroupPermanentInsurance 1 团体定期寿险 GroupTermInsurunce 1 概念团体定期寿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定期死亡保险 保险人承担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死亡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特点保险期限短 一般为一年 大多为更新式寿险合同 自动更新而无需可保证明 同时删除已脱离团体的成员 增加新进成员 采用自然保费 没有现金价值 团体寿险的保险费由企业负担的部分 在税收上一般可以得到优惠 在美国 若每位雇员的保险金额在50000美元以内 并且保险费全部由雇主负担 则这部分保险费可作为费用处理 免交所得税 如果团体定期寿险的保费 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 则对这部分保费也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2团体信用人寿保险 GroupCreditorLifeInsurance 这是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签订的保险合同 是债权人以其现在和未来的债务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 以保单持有人 债权人 为受益人 这与其他团体人寿保险有所不同 比如团体定期寿险的保单持有人 投保团体并不是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时 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来抵偿被保险人所负债务 其保费可以由投保人单方面负担 也可由债务人或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一般规定 债权人不得以要求参加团体信用寿险作为扩张信用的条件或手段 以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保证保险人的利益 3 团体终身寿险 GroupPermanentInsurance 这是一类组合险种 即把团体定期保险作为基本形式 搭配由储蓄性的个人保险 如终身寿险 养老保险等 根据缴费方式可分为两类 团体缴清保险均衡保费式团体长期人寿保险 1团体缴清保险 GroupPaid upLifeInsurance 是由一年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相结合的险种 前者由投保团体负担保费 采取趸缴保费的方式 具体办法是 总的保额由雇主与雇员协商约定 雇主每年以趸缴保费方式为雇员投保1年定期死亡保险 其保额为总保额与终身死亡保险累积保额的差额 雇员每年则以趸缴保费的方式为自己投保一次终身死亡保险 雇员每年交付的保费相同 但因年龄的变化 每年购买的终身死亡保险的保额不同 由于终身死亡保险的累积保额逐年增加 因此1年定期死亡保险的保额逐年减少 雇主的保费负担也逐年减轻 终身死亡保险保单上具有现金价值 雇员无论何时死亡都可获得保单上总的保险金额 脱离团体或退休时可继续享受保险保障 也可退保 领取退保金 2均衡保费型的团体终身保险 LevelPremiumPlans 一般是由公司 企业为员工投保限期缴费的终身死亡保险 采用均衡保险费方法保费即可由雇主 投保团体 独立负担 也可由雇主与雇员共同负担 雇员对其自付保费部分拥有其中的现金价值 3储金式团体终身保险 DepositFunds 就是由保险人与企业共同设立一特别基金 每年由分红累积或企业划拔资金交由保险人运用 待到员工退休时则可以运用此基金购买定期险或由保险人直接提供给付以保障退休生活 二团体年金保险 以团体方式购买的年金保险就是团体年金保险 团体年金保险的投保人以被保险人为年金受领人 保险费由投保人全部或部分承担 团体年金主要用于退休后的生活补助 具有福利性质 主要有三种 一 团体延期缴清年金保险 该团体年金保险是由投保人为每一位在职员工投保 其员工在退休后才能开始领取年金的保险 投保人每年趸缴一次延期年金保险费 随员工工作年限的增加 退休后年金数额也增加 二 预存管理团体年金保险 该团体年金保险也是由投保人为员工缴纳延期年金保险费的团体保险 但其缴纳的保费并不记在每个员工的名下 而是作为投保人每年向保险人缴纳的基金本金 当某个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 才从中划出基金本金 为该员工投保个人即期终身年金保险 三 保证团体年金保险 是预存管理年金中演化出来的保险形式 具体形式是 投保人按员工退休后应领取的年金额缴纳保险费的方式 形成一笔基金 保险人要保证员工退休后按约定金额支付保险年金 基金的投资收益归入基金 一旦基金的数额低于员工约定年金额的趸缴保费时 立即将基金分解到员工个人名下 作为趸缴保费 为员工投保缴清延期终身年金保险 此类保险确保了员工的利益 三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 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 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 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 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缴付保险费 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 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收入损失时 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一 团体 基本 医疗费用保险 在这种团体健康保险中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开始后 因疾病而住院治疗时 保险人将负责给付其住院费用 治疗费用 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等 二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也称团体高额医疗保险 是以排除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诸多限制为主要目的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三 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 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主要包括团体长期护理保险 团体牙科费用保险 团体眼科保健保险等 四 团体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 团体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又称为团体残疾收入保险 它是以团体或雇主作为投保人 以团体下属员工为被保险人 由保险人承担补偿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或疾病而丧失收入的责任的一种团体保险 四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 而其保险责任 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 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 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所以与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相比 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五日本的团体保险 案例 Y1 企业 投保人 保险金受益人 被告 分别同Y2 Y10 9家生命保险公司 保险人 被告 以下简称为 Y2等 签订了以该企业职工为被保险人 以企业为保险金受益人的团体生命保险合同 保险费由Y1负担 Y1加入保险的目的是 当企业职工发生意外时 企业可以通过取得保险金 来减轻企业支付给遗属职工退职金以及抚恤金而产生的负担 同时也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一部分的保险金来填补企业的损失 Y1在加入保险时 向企业职工做过说明 取得同意后 统一由Y1办理了投保的手续 在上述保险的有效期间内 A 企业职工 被保险人 诉外人 因病身故 Y1为了向Y2等请求支付A的死亡保险金 要求X A的妻子 原告 填写文件时 遭到X的拒绝 X向Y1提出 Y2等支付给Y1的保险金是归属于X的 请求Y1将保险金的受益权交还给X 遭到了Y1的拒绝 为此 X遂向名古屋地方裁判所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保险金的归属 日本团体保险概况 长期以来 日本团体寿险遵循向企业经营者提供保障的指导思想 当经营者遇到其职工发生意外无法正常工作而带来巨大损失时 保险公司则根据团体寿险合同 向经营者支付保险金 以保障经营者的利益 这样的经营原则一直延续到上世纪末 上世纪90年代后期 日本进入了长达11年之久的经济危机 从此 围绕团体寿险的经营原则所发生的争议和质疑的诉讼剧增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 职工病故或意外死亡 巨额保险金落入经营者的腰包 职工的家属 遗族 则无法受益 广大职工纷纷质疑 被保险人是自身 家属无权问津保险金 却让企业或团体坐享受益 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问题逐渐社会化 使得日本寿险界和企业界不得不正视问题的严重性 重新审视这种经营原则的实效性 于是研发出了以职工为受益人的第二种类型的团体寿险产品 目前 日本团体寿险分为两种 一种是A型保险 另外一种是B型保险 A型保险 团体负担保费 A型保险团体寿险的特征 1 保费是由投保人 团体 缴付的2 不需要体检 3 保险金受益人是投保人 也就是该投保的团体 团体在领受到死亡保险金之后 会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对成员 一般是职工 家属的抚恤金或吊唁费用支付给遗族 B型保险 个人负担保费 B型保险同A型保险有四个区别 1 B型受益人由被保险人自己决定2 可以将自己的家属列入保险的对象之中3 个人所缴纳的保费 可以减轻纳税人一部分的所得税和居民税的负担 4 B型保险是自由加入 而A型保险是公司全体职工为一个整体 加入者人数必须达到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 少于一定的比例 就不能投保 例中英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1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 您的员工身故 无论是由意外伤害事故还是疾病所导致 我们均将根据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对该员工的保险责任终止 2 产品特点不同的保障内容 由您灵活做主可根据您的需要为不同员工设定不同保额 保险期间 经济实惠 方便灵活 组合其它险种 将保障延伸可与其它主险及附加险进行组合 全面满足保障需求 员工家属亦可投保 体现您的人文关怀符合条件的员工配偶和子女均可成为附属被保险人 体现您对员工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