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绵阳市招投标工程项目

  摘 要:招投标阶段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是核实工程投资规模的依据,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乃至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造价管理;问题分析;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造价控制是有效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重要环节,而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之一。我国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往往把工程造价看成是财务、概预算人员的职责,认为与己无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控制及工程进度控制,忽略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从而造成工程造价难以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因此,必须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作用
  1.1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当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建筑市场的需求增加,承包商在成本中加上较大幅度的利润后,仍有把握中标;当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建筑市场萎缩时,由于竞争加剧,这时承包商为了中标,利润幅度较低甚至为零。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经济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市场竞争的状况。当建筑市场处于完全竞争时,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敏感,建筑市场任何微小的变化均会反映在工程造价的改变上,当建筑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时,其影响程度相对减小。
  1.2投标人的报价决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投标人对建筑产品的定价与投标决策有密切关系。投标人通常根据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竞争对手实力状况,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做出最后的报价金额。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方法:(1)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2)以保本或微利为策略;(3)以最大限度低报价为策略;(4)采用超常规报价方法。
  二、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问题分析
  2.1造价控制的各阶段相互脱节
  我国现行的造价控制大多还处于阶段性的分散管理模式,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五个阶段的造价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各自管理,没有建立起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有效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由于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意识淡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往往仅限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设计单位虽在设计阶段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底和标价估价不准,导致实施阶段投资管理失控。
  2.2“合理低价”难以有效界定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是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相适应的评标方法,是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合理低价”是指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保实现招标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目标,且不低于投标企业施工成本的最低报价。事实上,施工企业个别成本受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材料供应、施工机械调度等因素的影响,要想在短时间内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企业个别成本非常困难。因此,在实际的评标工作中,对“合理低价”的界定存在一定难度。实现合理低价的有效界定成为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亟待解决的难题。
  2.3地区和行业保护主义思想存在
  在某些地区和行业,招投标工作缺乏客观公正性和透明度,为了照顾本地区或本系统内施工单位利益,制定一些地方保护政策,或采用其他不规范方法。如工程项目划分标段时,本行业内施工单位投标段通常工程量大,投资规模较大,地方群众干扰小,施工环境较好。其他标段则施工条件较差,难度较大,对其他投标单位吸引力下降,加大施工单
  位的成本开支,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三、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措施
  3.1制定投标策略
  投标单位确定投标报价时,应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作为投标制胜的手段和方法。例如在不影响工程项目总报价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工程各个项目报价的方式,以达到既不影响中标,不提高总报价,又能在竣工结算时获得更为理想的经济效益。如土石方工程和基础工程等可以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以适当提高综合单价。并且适当提高在施工中有可能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的综合单价,适当降低施工中可能会减少工程量的项目的综合单价。如设计图纸有错误或不明确的,估计今后施工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可以提高综合单价。而对于工程内容说明模糊不清的,则可适当降低综合单价,待双方解释清楚后再要求提价。
  3.2合理制定工程变更计价办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工程变更的处理作出了如下规定:“合同中已有使用于工程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对于第二项规定,必须要明确当出现两个类似项目但价格不同时如何处理。第三项规定只是给出了变更计价的程序,没有明确具体计价办法,因此有必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计价办法。可以采取根据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材料价格,套取相应定额子目。有些地方造价管理部门分别发布了材料的综合价格和厂商报价,比如广州市、中山市等。综合价格考虑了各种因素,可以直接选用。厂商报价是各厂商的报价,偏离市场价格较大,比如消防器材设备市场价格与厂商报价可以相差70%。因此,招标文件对于材料价格的选用,应该优先选用综合价格,没有综合价格的材料,要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和施工单位的利润水平,确定厂商价格的下浮系数。
  3.3选择最优评标定标方法
  在评标定标方面,国外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但在我国,由于建筑业和市场经济发育尚不成熟,随着施工技术水平的普遍提高和投标竞争的日益加剧,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宜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基本思路是,先评技术标,再在通过技术标评审的单位中选出报价合理且最低的为中标人。对报价的“合理低价”分析可从以下两方面展开:首先,招标人必须对投标单位报价的合理性,尤其是综合单价和报价结构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于清单项目较少的工程,招标人可对各投标单位所报各项综合单价进行横向比较,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单位同一子目报价的,即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可能;对清单项目较多的总包工程,招标人则可重点选择工程量较大或综合单价较高的清单项目进行报价的横向对比。其次,招标人还应对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评判。通过横向比价(同一工程各投标单位之间的报价对比)和纵向比价(与以往同类工程定标价或招标控制价的对比),对报价过低的投标单位进行询价,要求其对报价缘何过低进行说明———即该单位可以利用自身的何种优势(如先进的施工技术、专利优势、区位优势、管理能力等)确保在较低的价格水平下,实现招标人的建设目标。最后,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进一步分析讨论,评定该报价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结束语
  综合上述,在招投标阶段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建设单位应建立正确清晰的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管理思路,从而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戴亦军.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
  [2]容传询.浅析建筑工程造价管理[J].广西城镇建设,2009(11).
  [3]潘建国,张蓓.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07.
  [4]汤世平.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分析探讨[J].广东建材,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