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黄灯记”:黄灯记

  中国施行“史上最严交规”,引来外国媒体纷纷侧目。而世界各国在推行严苛的交通规则外,还有很多约定俗成的行车礼仪值得借鉴。   在韩国,如果驾驶员在黄灯闪烁时不减速硬闯,驾驶员将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人民币350元)罚款,并被扣除15分;新加坡为了给司机留出缓冲时间,在红绿灯路中的停止线之前设置了缓冲区;美国的十字路口设有停车标志,驾驶员经过这些路口时必须停车,即使没有车辆或行人也得停一下。
  闯黄灯规定
  韩国:黄灯不减速硬闯将受罚
  按照韩国交通法规,如果驾驶员在黄灯闪烁时不减速硬闯,驾驶员将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人民币350元)的罚款,并被扣除15分,扣分如果超过40分的驾驶员将会被吊销驾照40天。不过,如果司机在通过停止线时绿灯突然变为黄灯,不会被罚款扣分。
  新加坡:箭头缓冲区避免急刹车
  在新加坡闯黄灯要受罚。但为了给司机缓冲时间,在红绿灯路中的停止线之前有3个箭头。各色灯亮起时,车辆处于不同位置,情况也不一样。另外,红灯亮时,如果车辆在十字路口的方框区域内停下,就算违规并会被处罚。所以一般司机看见前面堵车,就不会抢着进入十字路口。
  从绿灯变为黄灯时,车辆处于离停止线最远的箭头的位置,强行通过要被罚款扣分;车辆处于离停止线较近的第二个或第三个箭头时,车辆通过视为正常通行。
  德国:黄灯亮时是否要通过还是一个数学问题
  德国城区内的限速为50公里/小时。因此,如果汽车以时速50公里行驶,看到黄灯的反应时间加上制动时间,汽车停下来需要50米的距离。所以,如果汽车在路口50米之外看到黄灯,则要刹车;如果在50米之内,只有在刹车不影响后车的情况下黄灯才意味着“停车”,如果可能对后车造成事故,则要“加速通过”。
  法国:闯黄灯有可能被记入信用档案
  在法国闯黄灯,没有扣分一说,但有可能会收到法院的传票。要你去法院解释,说明当时的情况,是不是有急事,或者其他原因,然后进行宣判。如果是恶意的,最终结果是记入信用档案。但如果是闯红灯,就麻烦了,会有罚款,由法院判决和收钱。罚款逾期不交的会有累计并不停地增加。法国的交通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黄灯亮了,车辆已经驶过了停车线不能安全停车,可以继续前行通过;如果黄灯亮r了,车辆还没有越过停止线,必须刹车。在法国避让行人永远是第一位的。
  澳大利亚:闯黄灯有可能最高罚万元
  如果在澳大利亚闯黄灯,会被摄像头抓拍。罚款数额因各地的规定而不同,有的可能需要几千元人民币,有的可能要上万元人民币,但是也没有扣分一说。闯红灯也不用担心驾驶证被吊销。另外,在澳大利亚,对酒驾的处罚非常严厉,可能被判刑,而且上限是10年有期徒刑,还会把驾驶员的姓名公布在报纸上。
  比利时:闯黄灯一样要罚款
  比利时虽道窄路弯,但车速不慢,常见司机一骑绝尘。但司机若抢黄灯被抓,得交上100欧元,而闯红灯则罚150欧元。如果因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不但司机要接受司法处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不过还有补充条款:若车辆难以在停车线前刹停,或强行刹车会造成后车追尾等交通事故,黄灯也可以通行。
  日本:黄灯等同红灯特殊情况免罚
  日本的交通规则规定:黄灯等同于红灯,驾驶员不能强行通行。但如果已经临近停止线的车辆难以突然减速停止,驾驶员不会因此受到处罚。不过,驾驶员是否被判罚将根据警察的判断。
  俄罗斯:来不及刹车时闯黄灯被默许
  俄罗斯交规中对黄灯的描述是:原则上禁止通行,但如果司机来不及刹车,闯黄灯则被默许,不会被罚款或扣分。俄罗斯媒体报道称,一般情况下俄罗斯民众大都会遵守这一守则。
  美国:路口设有标志车辆经过必停
  美国每个州都有不同的交通法规,关于黄灯的规定也不完全一样。纽约州,黄灯代表信号灯正在变成红色,驾驶者要准备停车。而在全球最早安装三色信号灯的密歇根州,规定就稍微复杂些:黄灯亮起时要求驾驶者停车,但如果出现停车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车辆可以通行,但不能加速,须小心通行。得克萨斯州则会再多加一个限制条件——即便在黄灯时越线通行也必须在红灯亮起前完成。
  [溯源]三色信号灯起源于美国
  最早的红绿灯起源于英国,1868年,世界第一盏红绿信号灯在伦敦议会大厦广场上竖立起来。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黄灯的发明者是中国人胡汝鼎,发明于1927年。据《解放日报》报道,这种说法并不可靠。1899年,美国铁路系统就使用了三色灯,其中黄色代表“谨慎”。公路方面,1920年10月,美国就已经安装了三色的信号灯。
  据美国Marktraffic网站报道,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的警官威廉姆·波茨,于1920年发明了红绿黄(琥珀)三色四向交通信号灯。当时分别代表“停止”和“通行”的红绿双色灯已经无法满足汽车城底特律繁忙的交通。
  1920年10月,这盏四向三色信号灯被安放在底特律市伍德沃大街和密歇根大街的交叉口。但由于版权意识淡薄,虽然已经大规模投入使用,但当时波茨并没有为自己的交通灯发明申请专利。
  1923年,美国人摩根发明了电气远距离遥控的交通灯并申请专利。摩根的交通灯与现代社会的交通灯功能不同,用T形的三色灯表示通行、禁止和所有道路不得行车。随后,这项专利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并发展成为一个产业链。时至今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使用的三色信号灯基本沿用了波茨的设计理念和外观。
  [文化]多国通行“行人优先于汽车”
  美国驾校不多,路考也是在真正的马路上进行的,“行人优先于汽车”是交通规则中的常识。依照规定,行人与汽车都需遵循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十字路口,如有行人过马路,无论何种情况,车辆都必须停车避让行人。即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只要有行人过马路,司机都会主动减速停车并示意行人先行。
  在英国人看来,汽车鸣笛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除非是必须提醒或表示强烈不满,一般英国人开车时不会鸣笛。即使有人横穿马路,正在行驶的司机也都会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过。碰到夜间在马路上走的人,司机也往往不会鸣笛。他们会在行驶时减速并闪烁车前灯向行人示警,提醒其走人行道。
  在讲究礼仪的日本,车与车、车与人之间都有很多约定俗成的趣规。大车让小车、老手让新手、车辆让行人是约定俗成的“礼仪”。面对行人时,日本司机同样有很多“讲究”。红灯亮起时,司机不会把车辆停在离斑马线很近的地方,等绿灯亮起后飞快开出,而是在距离斑马线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就减速停车,这样会给行人留下足够的安全感,尤其不会给老人、孕妇造成紧张感。
  (编辑/胡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