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不够_远远不够的意思

  在山西省县(市、区)综合考核中,“首富”河津市因环保不达标被取消百强县评优资格。该市2004年进入“全国百强县”第96位,是山西省第一个财政百亿县,但污染也“名列前茅”,财政大户几乎都是污染大户,因而在评比中被一票否决。前省长于幼军曾直言山西是一个污染大省,今后为了招商将向煤炭亮“红牌”。(9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如此“首富”,被逐出“全国百强县”理所当然。“首富”理应造福于百姓,但当地流传的顺口溜“宁在夏县呆一年,不在河津呆一天”(夏县也位于运城市,是国家级贫困县)形象地表明,这个“首富”不仅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幸福,相反还带来了灾难。“首富”让百姓连最起码的安居环境都已不再,这个“首富”不仅是一种耻辱。
  而且,这个所谓的“财政百亿县”所拥有的财富,实际上是“虚增”,而且还将是一个负数。因为环境一旦污染,治理的费用极其惊人。即使如此,还很可能不可逆转,花再多的钱,甚至几代人的努力,也无法彻底复原。因此,从长远看,这个“首富”其实是一个潜在的亏损户。这个欠下了子孙债的“首富”,不仅有负今人,也愧对后人。
  因此,仅把“首富”逐出“全国百强县”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入追究。无论是因污染造就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而“染红顶戴”的官员,还是因“财政大户”而名利双收的老板,凡是从“首富”中得到好处的人,都要吐出好处,要一律依法论处。那些既是“财政大户”,又是“污染大户”的企业,要一律关停。靠污染赚来的钱,统统用于治理污染,宁使“财政大户”都变成穷光蛋,也不要有一家的“污染大户”。
  靠污染竟能成为“首富”,“财政大户”都是“污染大户”,折射出环保执法的软弱、缺位。实际上,许多污染严重地区的环保部门,往往都屈服于地方领导对GDP的追求,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对污染企业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沆瀣一气。因此,还必须严查环保部门的渎职、失职乃至执法违法。
  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形成这样一种意识,以污染为代价的发展,并非发展,而是倒退,是对人民的犯罪;靠污染赚来的钱都是“脏钱”。如此,才有可能对环保形成一种敬畏感,从而去追求环保前提下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在把“首富”逐出“百强县”之后,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对“首富”进一步地追究和问责。
  
  [李桂元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