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界限 对“版权碰瓷”坚决说不] 知识产权保护

本报特约评论员

我国亟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受到法律惩罚。知识产权维权也要合法化、规范化,权利人要在法律范围内维权,法律要对“版权流氓”“碰瓷维权”坚决说不,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色和水平,让保护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成为时代最强音。

因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的版权标注问题,视觉中国陷入舆论风暴。4月12日,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就存量信息、日志留存、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相关问题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指导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不走过场。视觉中国通过官方再发致歉信,表示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原以为这只是一个段子,没想到视觉中国将这一逻辑运用得炉火纯青,而且更上了一层楼。经过多年努力收集到海量图片,视觉中国搭建起一个庞大的平台,其中包括大量未经授权的图片,都拿来为其所用,成为赚钱的工具。由于黑洞照片版权标注引发强烈关注,视觉中国的赚钱“套路”被挖了出来,居然有包括国旗、国徽、知名公司标识等图片,都被其纳入版权范围,简直是匪夷所思。

知识产权确实需要保护,在使用他人拥有合法版权的图片时,如果涉及商业行为,理应获得相应的授权许可,缴纳版权使用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弱,民众和企业的版权意识薄弱,侵权行为在较大范围内存在,对权益人造成很大的伤害。由于法律对侵权者的处罚太轻微,导致权益人维权流程繁琐、维权成本过高,也严重阻碍了社会大众的创新积极性。

我国亟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受到法律惩罚,方可促进知识产权的快速发展,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优质产品。在现实中,很多权益人坚持维权,向侵权者索赔,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也逐渐获得了民众的认可。比如“葛优躺”维权案、郑渊洁童话形象商标维权案、黑猫警长图片侵权案等,都是近年来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被侵权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给社会树立了勇于维权、依法维权的榜样。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界限,权利人不能滥用权利,把自己异化成为“版权流氓”。从视觉中国惹出的版权风波看,其平台上收集的图片里,有很多是未经授权许可的,却被其打上水印,发布在平台上公开标价,向使用者收取版权费。自诩为“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者”,却干出如此低级的侵权勾当,真是绝妙的讽刺。

虽然视觉中国在风波发酵后,迅速将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撤掉,并公开发布致歉声明,但其将问题图片归咎于“签约供稿人提供”,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显然,视觉中国并未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以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已对众多权益人造成伤害,岂是用一个道歉声明就可以推脱的?

图片公司依法维护版权无可厚非,但像这样大搞“碰瓷维权”“钓鱼维权”,将自己不具有版权的图片标注享有版权,要求使用者付费,其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维权的范畴。难怪视觉中国因黑洞照片版权标注引起关注后,受到了舆论的强烈质疑和谴责。新华社发表评论指斥其“打着版权保护幌子做起生意”。视觉中国股价也封死跌停,创办人身价瞬间巨额缩水,算是为不正当的赢利模式和“碰瓷维权”“钓鱼维权”付出了代价。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拐点,创新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拉动力,应站在经济发展的战略角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法律保护,以激励更多人去自主创新发展。同时必须明确,知识产权维权要合法化、规范化,权利人要在法律范围内维权,法律要对“版权流氓”“碰瓷维权”坚决说不,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色和水平,让保护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成为时代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