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管理办法

n n n 第一章 概述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前言 羊城之内有学院,院名“外艺”,门面略小,别有洞天,学子如云。课内潜心专业,课外发展特长,依兴趣而成团,仗才艺而结社。元岗凝浑元古气,燕岭练雏燕初飞。假日暇时,社团活动呈缤纷五彩;
旁观掠影,直叫人目不暇接 键盘轻敲,编写人生智慧程序;
潜心练笔,渡出文学迷津。遥望就业港口,乘一叶心理指导之舟,用心去体验交流。梦的彼岸,或许离此不远。

离船靠岸,踏上这方崭新的舞台,轻灵起舞,舞影如魅,演绎千色人生,拨动青春之弦,奏一曲天籁之音,紧闭双眼,用心聆听 昙曦掠影,书香画卷,陶一把原始之土,塑灵韵之心,捏就青春的雏形,随蒲公英一同翱翔四方 窗口,飘落传说中那一枚七彩羽毛,徘徊终于找到了依靠;
毽影穿梭,棒垒英姿豪迈。乒乓跳动的是激情,无悔燃烧的青春 插上梦的翅膀,点燃希望的火,让我们一同飞越青春张扬,年轻徜徉的年代吧 社团联合会简介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于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机构,是联系学院和学生社团以及广大社团成员的桥梁与纽带。

社联管理我院所有的学生社团,是学生社团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规划组织社团活动并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社联始终以务实、创新、与时俱进为指导思想;
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
以“服务社团,管理社团,协调社团”为中心工作。

社联团结全院学生社团,配合学院的发展规划,以创建优秀社团为奋斗目标;
坚持“自我发展,百花齐放”的原则,引导社团向多元化健康方向发展;
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同时培养和发展其兴趣和特长;
始终不懈地努力培养才、艺、思、德、智平衡发展的人才标准;
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努力为同学们拓宽成才渠道,创造成才环境。

社联它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

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 全面负责主持社团联合会内部工作,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
传达校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负责召开社联部长会、各社团团长会等各类会议;
负责审批社联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
根据学生社团章程、管理条例及考核条例,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任免学生社团干部;
代表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开展工作;
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部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负责统筹协调社团联合会与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和社团的关系;
对全校各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名不合格的社团负责人,交社团联合会讨论予以撤换;
有权审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经费申请;
有权初审各社团的活动开展和经费申请,以及批准预算案;
审批社团大型活动申请,审批新社团成立申请。

副主席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联工作,监督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主抓社联内部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团联合会及其他部门的关系。审议社团大型活动申请,审议新社团成立申请,交由主席审批。代表主席和各部出席各社团活动及会议。协助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并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人员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职权,做好各项工作,监督各社团活动的执行情况。

二、秘书部 负责社联文字工作,包括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各部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拟订会议通知,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并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人员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每学期初负责收集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并制汇总表;

2、负责指导做好新成立社团的申请、填表工作;

3、负责学期未收集社联各部门及社团的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好全校学生社团的总结;

4、指导各社团做好每学年初社团注册、社团成员登记,指导各社团做好活动记录;

5、负责社团办公室和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社团的档案管理。

7、负责社联及各学生社团的财务及设备管理。

8、负责对各社团活动预算进行审核,按通过后的预算给予报销活动支出;

9、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社联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将财务情况向各社团公开一次;

10、向各社团主管财务的同学解释财务制度;

11、负责登记社联及各社团的设备,定期检查;

12、登记、监督各社团的财务收支,协助主席团对各社团进行的财务收支抽查;

13、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三、宣传部 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宣传,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日常宣传工作,协助成员社团的宣传工作;

1、每学期至少在校宣传栏对全校学生社团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宣传;

2、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学生社团的宣传交流;

3、负责协助学校规范管理学生社团在校宣传栏张贴的海报、通知及宣传板等;

4、充分重用校内外媒体的影响,及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高起点地宣传社团的工作。

5、负责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向各学生社团传达文件。协助各学生社团对内对外活动的宣传。

四、外联部 1、负责社团联合会与各学生社团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2、通过问卷调查、现场采访等方式,及时反馈学生对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的建议和意见。

3、承担社团与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的外部活动,承担对校内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兄弟学生组织等的联系工作,负责筹集社联资金。

五、策划部 负责对社团所举办活动的监督和评价;
策划社联各项重大活动;
审批社团活动方案;
根据本学期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星级社团的评选工作等。

六、网络部 1、收集社团联合会的信息,及时更新网页。更新和维护社团联合会的页面。

2、与其他社团相同性质部门的交流活动。

3、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其他部门的工作。

4、部内以定期不定期的合适的形式来交流学习经验,尤其是在电脑操作网页制作、程序设计、打字编辑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以此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后记 对很多同学来说,学生社团联合会无疑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甚至让不少人略感陌生)的组织机构,但正因为年轻,它才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确信只要有“社联人”和各个学生社团的务实工作,只要有同学们的理解支持,“社联”的明天会更好 让我们青春的画笔与你的激情创意共同起舞 让我们绚丽的色彩与你的缤纷心绪一起飞扬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维护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为“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社团是指以共同兴趣和爱好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会员一般不得少于10人。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 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年度注册和重大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学校对社团的管理部门为院团委,对社团的指导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必须接受学院的管理与指导。学生社团成员实行登记,并实行会员证制度,所有社团成员必须登记注册,并实施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档案管理制度。

1、 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协会的登记注册,违纪处理等行政事务。

2、 指导部门负责对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活动基金的日常管理,社团评估表彰及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其全称均应冠以“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字样,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 协会会员应是我院在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七条 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

2、 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3、 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4、 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第八条 社团登记 1、 社团按发起负责人身份在社团管理部门社团联合会登记,报学院团委备案批准;

2、 申请登记时,社团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同时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a、 社团的章程草案;

b、 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c、 社团的挂靠(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d、 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3、 上款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社团自留,一份存社团联合会备案,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

4、 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一个(一些社团,协会设立分会者除外)。

5、 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它形式宣布成立。

第九条 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年度注册 1、 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成立之日起每一年内均要向社团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时需向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a、 上一年度社团的活动情况总结及社团联合会签署的评估鉴定;

b、 上一年度社团的财务决算报告及物品清单;

c、 社团的变更情况;

d、 社团本年度的主要活动计划;

e、 社团、协会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的意见。

2、 上款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社团,协会注册表一式三份(一份社团自留,一份存社团联合会备案,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

3、 社团从登记成立或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申请注册者,该社团]以自行解散论处。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酝酿推荐候选人报社团联合会批准产生。

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副会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1、 有一门或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2、 受到法律制裁或学院及系党、团、行政处分者;

3、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4、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5、 有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事项者。

第三章 社团管理和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的辅导 1、 社团的挂靠单位及辅导教师 社团在发起成立时必须明确挂靠单位及辅导教师。挂靠单位应是学校二级单位;
辅导教师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及辅导教师应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2、 社团的顾问 a、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协会的顾问。社团顾问的职责是在社团的登记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帮助。

b、聘请顾问时,社团须向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管理 1、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2、 社团举办以下活动要实行向管理部门和社团联合会申请报批 a、 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b、 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