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舞蹈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中国在80年代后,舞蹈审美上

   舞蹈作为一种以人体动作为表现形式的艺术活动,是人类审美活动比较集中的表现,是培养人们审美兴趣。提高人们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在与学生的接触中就会发现,孩子们在开心的时候,就会手舞足蹈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舞蹈这一直观性、可感性强的艺术,又恰好符合孩子们身心发展迅速、天真活泼、模仿性强等生理心理特点,于是舞蹈便成为广大少年儿童最喜爱的艺术活动之一。实践证明,开展舞蹈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一种理想方式。在舞蹈教学中,注重培养审美意识,不但让学生得到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的训练,而且还能发展学生的思维和情感,使其在意志品质、思想道德、个性发展等方面得以全面培养和拓展。
  
   一、肢体语言美
  
  舞蹈是身体艺术的极致,舞蹈通过肢体动作将人物的感情、性格特征、故事情节发生发展的意境创造表达出来。“肢体动作”是舞蹈的“语言”。身体语言在自然表达中逐步丰富,身体因之获得了强大的表现力。一般来说,作为舞蹈艺术之物质媒介的舞蹈演员,都有着漂亮的容貌,婀娜的身姿。也就是说,构成舞蹈的美的物质媒体――人,本身就是美的。舞蹈动作作为人体的艺术表现,更有着特殊的、独特的形式美感和艺术表现功能,有着一种艺术魅力和感染力。许多世界文学名著或其他一些语言作品被改编成舞蹈、舞剧,或是人们用舞蹈、舞剧来表现某一题材内容时,表演者用动作表情表现故事情境,常常会产生一种其他某些艺术难以达到的“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
  生活中任何一种素材,无论是静态的花草、树木、桌椅,或是动态的谈话、爬梯、等待,甚至是抽象概念的空间、速度、力量、平衡等,也尽可以用表情性动作、表意性动作、装饰性动作去表现,从而产生特殊的审美效果。世界各民族的舞蹈,经过历史的沉淀形成了各自永恒而独特的魅力。芭蕾舞以“开、绷、直、立”为美,中国古典舞则以“拧、倾、圆、曲”为美,各民族民间舞蹈的呈现,更是纷彩绚丽、千姿百态的美!
  
  二、强烈的抒情性
  
  舞蹈善于用肢体动作抒发人的内心感受,表达人的精神面貌。强烈的抒情性是舞蹈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也是舞蹈表达强烈情感的直接形式。《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德国艺术史家恩斯特・格罗塞说:“再没有别的艺术行为,能像舞蹈那样转移和激动一切人类。”可见舞蹈艺术是情感表达的极致。这种动态艺术所显示的生命之美,比静态的造型艺术和抽象的语言艺术及空灵的音乐艺术更有力度。
  任何一种情感的存在必然有其社会根源,情感是一种个人与社会互相交汇的产物,也是个人社会交际在个人意识空间的映射,人们很容易通过情感产生共鸣。舞蹈以其特有的表现手段,通过肢体语言对现实生活的高度概括来深刻反映人的内心世界。舞蹈形象是人类情操的高度升华,它以鲜明的美感和强烈的抒情性深深感动着人们。舞蹈以情感为动力,以艺术化的人体动作为物质材料,以外化的人的思想与情感作为美学特征。舞蹈家将客观生活的情感融合在肢体语言中,通过艺术表演将情感表达给观众以引起观众的共鸣。肢体语言是情感的载体,所以,身体是艺术表现的最直接的媒介,身体艺术是最具直接感染力的艺术,而舞蹈是身体艺术的精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性。它可以把感情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可以激起人类的情感或是唤起人类在情感上的共鸣。而这种情感,也正是人们在精神生活中需要和渴求的。正如诗人闻一多在《说舞》中描述舞蹈为“生命情调最直接、最本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分的表现”;法国著名舞蹈革新家诺维尔在《舞蹈和舞剧书信集》中声称:“舞蹈包含有成为所有语言中最为雄辩的一种语言的一切必要条件。”
  
  三、舞蹈艺术编排的独创性
  
  舞蹈的独创性是舞蹈的生命源泉。创新意识对于舞蹈艺术而言,犹如阳光、空气和水之于生命。舞蹈文化包括舞蹈审美的发展,是以创新意识为根本动力的。创新是形成舞蹈审美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纵观舞蹈发展的历程,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舞蹈都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程式化、格律化的长期稳定,甚至是停滞状态下开始寻求新的创作观念,寻求全方位的探索,获得长足的进步的。而人们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也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断提高,当那些陈旧的主题和内容无法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时,就需要有一些“精品”应运而生。所谓“精品”正是要靠创造性的劳动来打造。纵观古今中外优秀的舞蹈作品,几乎都具有创新的艺术风格。
  
   (作者简介:杜巍巍 (1971―)女,吉林省白城市人 ,吉林艺术学院舞蹈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