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版律师整理版

----------------------------------------- 编号 号 劳 动 合 同 书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之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约束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

二、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均不得擅自涂改劳动合同内容。

五、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代为保管乙方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工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目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类型合同。(手写)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0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中试用期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11 年 11 月 10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内部考核结果、工作的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能力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其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公司的绩效考核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一)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一)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 1、事假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未经甲方批准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请事假超过甲方公司批准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乙方因病需治疗或休息应持市级以上医院病历和休假证明方可请病假。

3、工伤假乙方因工受伤必须送往医院救治或休息的,须凭市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诊断书或休假报告及公司证明,方可请工伤假;

4、婚假乙方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产假乙方生育持医院证明经甲方公司核准可请产假。

6、哺乳假乙方为女性有1周岁以下婴儿者,每天给予2小时哺乳时间。

7、丧假乙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请丧假。

8、年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以上休假具体方式按国家关于国企、事业单位的休假规定执行。

(二)如乙方违反以上休假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 元(手写),不包括 无 。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1500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一)午餐补助 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补助,工作时间每天午餐餐补5元,如遇本合同第六条(一)款规定的假期,扣除休假当天午餐补助5元。乙方出差期间的午餐补助计算在出差补助内。

(二)工资涨幅 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考核成绩等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如乙方连续两年工资涨幅不超过 元则为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整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 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第十九条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乙方个人资料完整、准确、符合事实;
与其他任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没有劳动关系;
在签订本合同时无竞业禁止义务;
在进入甲方公司前,其与原单位或其他自然人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债务纠纷、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员工守则,工作时间按甲方员工着装要求进行着装。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着装规定春秋季着装男员工必须穿西服等正装,内穿长袖衬衫,扎领带(天冷时,衬衫外可套鸡心领毛衣),衬衫要系好袖扣,衬衫下摆要求放入裤内,不许挽袖口和裤腿;
女员工可穿西服套装或西服套裙;
夏季着装男员工要求短袖衬衣、西裤;
女员工要求短袖服饰,长裤或短裙,短裙要过膝,禁穿无袖、吊带和过于透露服装及凉拖。冬季着装男员工可以不穿衬衫、扎领带,但西装必须穿。外出拜访客户,外套可以是羽绒服或棉服,但里边必须是正装。其它规定保持着装整洁;
上班时禁止穿牛仔裤等休闲或其它奇装异服,禁止穿运动鞋和旅游鞋等休闲鞋,夏季男员工穿凉鞋要求穿袜子;
参加客户邀请的外事会议、宴会等可按需求穿着;
上班仪表规定发型男员工要求不许蓄长发,发长不许过衣领,可留分头、寸头、“一边倒”等标准发型,不准留大鬓角、胡须,不准将头发漂染除黑色外其他颜色,保持精神饱满、干净利落。女员工发型端庄大方,梳理整齐,不准留怪异发型。化妆女员工淡妆上岗,自然大方,不浓装艳抹。口红以红色为主调,不准用深褐色、银色等异色口红;
不准涂深色或异色眼影。指甲员工必须经常剪指甲,不准留长指甲,指甲内不能藏污垢;
不准染指甲,保持清洁卫生, (三)乙方在承担甲方公司重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职,如乙方离职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金额按乙方在此项工作期间的工资 五 倍计算。

(四)乙方当月发生的工作费用,下月3日前报至前台文员处,如以上时间内未上报,则不再报销,特殊情况需甲方甲方公司分管总助书面批准。(日清月结) 第二十二条 保密制度 (一)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客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