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无线城市的范畴 1 狭义的无线城市 狭义的无线城市是网络层面的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它首先是一张多层次、全覆盖、具有宽带、泛在、融合特性的信息网络,使得用户根据应用和场景自由切换,随时接入最合适的网络,为市民构建一个能够便捷、安全、迅速接入信息世界的通道,它是所有数字化、智慧化信息应用的基础。
2 广义的无线城市 广义的无线城市在网络基础上将应用囊括到了定义的范畴之内,它是一张融合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信息应用平台,通过聚合大量信息内容和应用,能够为市民的购物、出行、学习、教育、保健等方面提供便利,能为为企业的开张、销售、宣传、管理等方面提供有力工具,能够为政府的政务公开、监督、城市管理等方面提供有益帮助。
二 建设深圳无线城市的意义 城市信息化需求和信息产业发展是无线城市发展之动力。无线城市的建设是深圳民生幸福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础和助推剂,是无线互联网、无线电子商务、无线电子政务的基础,体现了低碳的产业发展趋势。
一方面,“无线城市”作为“第五公共事业”,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无线城市建设,有助于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给市政管理、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商务旅游、文化生活等带来前所未有的改变,使人们尽享无线数字的品质生活,从而为民生幸福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通过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能够进一步加强信息经济、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相互融合与渗透,在将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有效促进其他产业的创新升级与优化调整,建设创新型城市,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长足发展。
最后,无线城市带来的便利和信息不仅丰富了市民生活,更体现了一种现代的低碳生活宗旨。无线城市作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符合低碳的产业发展趋势。
三 国内外无线城市发展概况 1. 早期的无线城市 “无线城市”给人类生活带来的美好前景,带动了“无线城市”在全球的建设浪潮。自从2004年美国费城首次提出“无线城市”计划以来,根据相关统计,全球在建和规划中的“无线城市”项目已经超过了1000个。
早期发展无线城市进行了非常多的探索,但一直没有找到能够成功的盈利模式,导致“无线城市”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具有代表性的如美国费城、台北等的,早期无线城市的运营模式主要可归纳为以下4种 新兴运营商出资模式“无线费城计划”是这种模式的代表。该计划由新兴运营商EarthLink出资建设,市政府的投入很少,签约的Earthlink负责在路灯杆上安装无线发射器,主要通过收取宽带接入费用来支撑运营。这种模式决定了政府对网络没有太多话语权,对网络的控制程度相对较低。此外,运营商出于营利的考虑还会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就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无线城市”带来的便利,同时收费并不能获得用户的认同。2007年5月运营商Earthlink退出,当时已经完成了80的网络建设,然而140万人口的费城只有6000用户注册;
2008年费城计划重新启动,将由Network Acquisition接管,完成剩余的建网工作。这说明,早期新兴运营单一的运营并不能支撑无线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商业时机的选择也很重要,虽然费城在2004年启动的无线城市计划,但WIFI终端的匮乏,尤其是如WIFI手机这样手持终端的匮乏,以及应用的匮乏,不成熟的商业链,也是早期无线城市失败的主要原因。
政府出资模式法国巴黎的“无线城市”计划采取的都是政府出资的模式。在巴黎,则是由巴黎市政府与大巴黎区区政府联合推出“无线上网自由行”服务,并且由巴黎市政府承担每年50万欧元的维护费。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实现真正的免费,最大程度体现无线城市公益性的一面,但政府无法承担长期高成本的运营费用,且缺乏网络运维经验。政府出资模式只适用于中小城市,对于大城市来说建设和维护的压力巨大,难以推广。
上游付费模式对于普通用户而言,这也是一种免费模式,即由上游的广告商付费,用户可免费使用网络,但是要花上几分钟时间收看广告。旧金山的“无线城市”建设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虽然解决了资金的问题,但缺点是大多数用户对于通过收看广告换取免费上网的方式并不买账。
公众分享模式FON Technology S.L.于2006年开始推行全球无线网络建设计划。该公司希望所有拥有WiFi资源的人或机构通过加盟的方式开放自己的资源,使私人拥有的分散的WiFi网络连在一起形成虚拟的“无线社区”甚至是“无线城市”,使全世界的人都能受惠于更便宜甚至免费的无线网络。公众分享的模式的缺点是缺乏法律依据,对运营商资产的占用来获取商业利益,容易引起纠纷,特别是网络安全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缺乏网络监管的手段,只适用于私有热点的分享,不适宜作为公众接入的手段进行大范围的推广。
早期“无线费城”、“无线台北”被称为1.0版本的无线城市,强调WIFI接入功能,而不重视应用,主推免费的宽带,因而缺乏盈利模式和持续发展的动力。
这个阶段无线城市的特点是 1) 建设的主体是政府或新兴的运营商;
2) 缺乏成熟的盈利模式,初期一般为免费模式,依靠政府补贴,政府压力大,而一旦脱离的政府支持,用户数极具减少。如费城、台北在收费后活跃用户的变化就与资费政策密切相关;
3) 由于缺乏主流运营商的关注和支持,网络一般是独立的WIFI网络或WIMAX网络,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未建立起成熟的盈利模式,抗风险能力差;
4) 缺乏成熟的产业链支持,终端普及率低,应用内容少,网络缺少活力。
2. 新阶段无线城市 目前“无线城市”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但还处于摸索阶段,新的无线城市的建设,首先要克服早期无线城市盈利模式的匮乏,无线城市作为城市的一项基础设施,有市政公益的特点,同时必须引入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保证网络的持续发展。因此专家提出了现阶段无线城市的发展是WIFI与2G/3G、互联网相融合的,无线接入与无线应用相结合的无线城市,这个阶段被无线城市2.0阶段。
我们认为,总结失败的教训,成功的无线城市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1) 从建设主体上,无线城市的建设主体不能仅是一家运营商或一个政府,而是集合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无线产业链健康发展。无线城市网络运营商在建设中起主导地位,推动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角色是无线城市信息资源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政府一方面应推动资源共享,使数字城市的范畴向无线领域拓展,另一方面,在关乎城市民生方面,加大对无线行业应用的支持,在无线城市网络基础上,终端制造商、SP/CP、政府企业、用户成为无线城市环境有机的组成部分。
2) 运营商在无线城市中的定位应首先是智能的“管道”,这个管道对上游和下游是开放的,这样才能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做大内容与应用,对所有公民做到平等接入,最终实现信息惠民。聚焦“管道”角色的基础上,再平等参与到产业链的上下游,通过对内容的集成、终端的定制向上游和下游拓展,而不能垄断整个产业链。
3) 无线城市的网络作为城市信息化和通信基础设施,具有公益的性质,同时应具有商业网络的可运维和和盈利的特征,应该由城市主流的网络运营商建设,规模运营,因为主流运营商运营可解决如下难题 运营商建设的无线城市网络不再是独立的WIFI接入网络,而是对运营商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