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系统技术协议书

DCS系统技术协议书 甲方 乙方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仅适用于****************有限公司日处理750吨污泥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包括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1.3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4乙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制造厂有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5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在签订此技术协议之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乙方应无条件的予以配合且不产生任何其它费用。

1.7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乙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8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乙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9本技术规范书必须严格按照****************有限公司日处理750吨污泥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技术协议书的要求执行。

1.10本技术规范书做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设备使用条件及环境请查看绍兴市上虞的气象条件。

3 电气及控制设备规范 3.1低压电源(包括控制器) 3.1.1设计中尽量保持三相负载平衡。

3.1.2当电源电压在下列范围内变化时,所有的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都能正常工作。

交流电源10%Ue 频率2%50Hz 长期 -22.5%Ue 不超过一分钟 3.1.3控制器要求有以下特点高效率、高节能、通讯方便、控制方式先进。

4仪表及控制设备规范 4.1 远程智能管理控制系统 4.1.1设备要求控制方式先进,具有高可靠性,并有良好的业绩。

4.1.2满足远程智能管理控制系统设备及相应的故障远程诊断咨询服务,设备采用微机型产品,是国内最先进,技术成熟,有运行业绩。程序控制系统符合常规控制系统配置要求。

4.1.3 智能管理控制系统实现参数显示与设定、远程控制、数据存储及分析、程序修改功能,数据打印和程序安全密码管理。

4.1.4 智能管理控制系统在上位机故障时,不影响其它部分的运行。

4.1.5智能管理控制系统的通讯采用光缆,只允许在需通讯的设备的起点、终点有网络设备。智能管理控制系统(上位机)工程师站(一套)设在脱硫除尘控制室;
在锅炉控制室能进行监控(仅操作员功能,由业主提供),与控制器采用光缆通讯。

4.1.6 采用DCS控制方式,系统具有完善的压差检测及控制、温度检测及控制、在线或离线脉冲控制及多功能保护功能。有完善的通讯接口,可实现同远程智能管理控制系统及其它DCS控制系统的通讯。

4.1.7为便于以后的运行维护,控制柜内的中间继电器、空气开关等电气元器件安装在DIN卡轨上。

4.1.8中央处理单元考虑40的备用量;
输入/输出(I/O)模件有不低于10的备用余量,同时留有扩充15的插槽余地。

4.1.9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中模块和主机的供电电源都有设计容量合理的断电供电电源UPS。

4.1.10 DCS系统电源进线为施耐德双电源开关(不小于32A),一路来自UPS,一路来自GCS柜。

4.1.11 现场所有的仪表电源(分析仪除外)均由DCS系统提供。

4.1.2控制柜及控制箱 4.1.2.1控制柜、控制箱及内部设备设计满足现行有关“国标”、“部标”的技术要求。颜色由甲方确定。

4.1.2.2卖方提供的控制盘柜,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最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符合IP52标准对于室内安装和IP56对于室外安装或相应的标准。

4.1.2.3 卖方提供的控制装置能防尘、防水、防小动物进入,以确保设备安全。

4.1.2.4 控制机柜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柜体用钢板厚度≮2mm,面板≮3mm。

4.1.2.5 控制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4.1.2.6 控制柜及控制箱电缆入口留有25的备用空间,以备今后电缆增加或线路改变。

4.1.2.7 控制柜及控制箱中连接电缆用的端子排留有20的备用量;
端子单元能适应2.5mm2芯线的连接,端子排、电缆接头、电缆走线槽为阻燃型材料,端子排的安装便于接线,距柜底为300mm,距柜顶为150mm,排与排之间距离为200mm,并采用底部进出电缆。机柜内的端子排、继电器、操作按钮等必须质量可靠,并需买方确认。

4.1.2.8控制柜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4.1.2.9 对于控制盘和控制柜,内部提供有220V AC照明灯和标准插座。在门内侧有电源开关,可使所有铭牌容易看清楚。

4.1.2.10 控制柜内设有独立的仪表直流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地接点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钢板厚度至少2mm,操作面板至少3mm。

4.1.2.11柜内的各种标示正确、明晰、永久。包括电源名称、容量、设备名称、端子排标示、端子号、导线线号等,在盘柜门内侧还布置有盘内电源设备名称、容量一览图,盘内端子接线图,图内标注与盘内设备位置相对应。

4.1.2.12控制柜所提供的干接点要有250VAC 2A的容量。

4.1.2.13所有控制柜均采用前后开门及可拆的活页式门。

4.1.2.14控制柜内的设备布置合理、紧凑,不能过于拥挤,盘面元件布置美观合理并便于操作。设有内部照明,每块盘(台)一盏灯,且在门内设置开关,用门的开闭来自动控制灯的亮灭。

4.1.2.15当机柜内散出的热量引起部件超过允许温度时,卖方的设计采用自动通风措施,以降低温度,保证该部件的正常运行。

4.1.2.16 控制盘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4.1.2.17安装在同一控制室内的操作台、显示器、操作椅等设备的规格、颜色一致。

4.1.2.18 室内控制柜、控制箱、检修电源箱采用表面喷塑。

4.1.2.19 控制柜出厂前作模拟工况下的动作试验。

4.1.2.20 所有电气设备具有出厂试验报告、设备清单、电气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使用说明书等。

4.1.2.21 所有控制机柜均为2200800600HWD。

4.1.2.22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设有接地用的端子并设有明显标记。计算机系统与甲方原有接地网共地。

4.1.2.23控制柜、控制箱中的端子采用通用DIN卡轨安装的接线座,所有电线、电缆均采用鼻子压接,电缆牌、导线的标号为打印且清晰齐全。电缆标识内容要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4.1.2.24 指示灯与信号 绿色表示断开、停运等。

红色表示接通、运行等。

白色 控制回路电源监视灯。

黄色 故障状态。

4.1.2.25 DCS硬、软件要求 4.1.2.25.1 配置时要求一台工程师站(放在脱硫除尘控制室),操作员站(与锅炉操作员站公用)有业主提供。

4.1.2.25.2 工业计算机(工业控制级计算机P4,1G内存 160G硬盘 22”工业级液晶彩显) 4.1.2.25.3 提供6kVA UPS一台。

4.1.2.25.4 DCS编程、监控软件(包括授权)等1套。

4.1.2.25.5 除尘控制设备室内就地工程师站及操作台(1套),椅子(1套),交换机,适配器,各布袋除尘区控制系统DCS主机、I/O模块、网络通讯模块、通讯电缆、光缆等全套软硬件控制设备。

4.1.2.25.6 此项目如需与其它设备通讯由乙方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硬件、软件、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4.1.2.25.7系统采用浙大中控DCS-ECS100系统(必须选用最适应布袋系统可靠运行的硬件模块,如不能满足实际控制要求必须进行更换),乙方配合DCS系统与主系统的联机工作;
以及在主系统的操作员站上进行组态和冷、热态调试。

4.1.2.25.8为甲方提供2-3名技术维护人员现场培训,培训到甲方能自行进行系统日常维护及控制系统组态等。

5 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符合现行通用的国际和国家有关标准,并且同时满足和参照以下标准和规范 5.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5.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

5.3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1996年版;

5.4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78;

5.5 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DL/T5227-2005;

6包装、运输 6.1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为了运输安全起见而在内部采用临时支撑的货件,应明显地标上诸如“在安装完成后或运行前必须拆去内部支撑”之类的标记。

6.2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6.3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6.4凡电器电子设备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6.5所有设备包装材料由乙方负责回收。

二、供货范围 1 主要供货范围 此项目控制所需的DCS系统(硬、软件),操作台、座椅、计算机(windows操作平台、office、杀毒等配套的软件)、组态软件(授权)、网络通信设备(硬、软件)及编程调试、整个系统编程调试及说明书等。

2、I/O点统计 以下为此项目的I/O点统计。如有点数变动(包括点数增加、减少)不产生任何费用。

I/O点统计(全部) 序号 名称 类型 DI DO AI AO 热电阻 1 100 171 39 7 5 2 10备用 10 18 4 1 1 3 合计 110 192 48 8 8 4 总计 356 DCS配置时必须以I/O点统计为依据。

3 DCS配置清单(需包含10裕量),以乙方投标报价配置为主(附后),但不限如此;

4 备品备件(由厂家配套提供,标书中按以下格式提供数量及型号) 3 交货进度 与现场工程进度保持一致并满足甲方的交货进度要求(8月18日前)。

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 总的说明 如资料的内容、数目、纸板或电子版等不能满足甲方、业主要求时应无条件的按照甲方、业主要求及时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1.1 乙方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提供资料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保证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保证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规范生效后7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清单,并经甲方确认。

1.4 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和运行维护等三个方面。乙方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