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7.1投标企业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 投标企业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如果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7.3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购买谈判文件委托书;
7.4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7.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详见本公司网站最新消息);
7.6 谈判文件售价标书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在任何情 况下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9. 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递交报价文件、谈判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09号之9达宝广场1207C室(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代理机构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流花路109号之9达宝广场1302室 邮 编510180 E-mail 电 话02081370178-12 Web 传 真02081370178-23 联 系 人余先生 第二部分 竞 争 性 谈 判 须 知 竞 争 性 谈 判 须 知 1. 说明 1.1 适用范围 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谈判内容。
1.2 合格的报价人 1 报价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1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2 报价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谈判人拒绝接受其报价。
1.2.3 报价人(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1.3 定义 1“采购人”指从化区路灯管理所,本项目的委托人。
2“招标公司”指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3“报价人”指向招标公司提交报价文件并参与报价的法人。
4“买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卖方”指成交的报价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7“安装、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1.4 谈判的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1.5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1.6 关于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所列的环境标志产品问题,环保清单以最新一期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环保清单。未列入本期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财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 谈判邀请 2 报价须知 3 用户需求 4 采购合同(样本) 5 合同特殊条款 6 谈判办法 7 附 件 2.2 谈判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谈判文件将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自行下载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其他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提交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相关证明材料。
2.3 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招标公司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 所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
2.3.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单位和招标公司可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
3. 报价总则 3.1 报价文件的编写。
3.1.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按顺序编制好页码,原则上要求报价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
3.1.2 报价语言和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
3.1.3 报价人应按谈判内容进行报价。
3.1.4 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参照附件)。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1.5 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必须为本国产品,所以报价人参与本项目中报价的产品必须为本国产品。
3.1.6 若报价人所投货物零部件或制作材料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报价人应负责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进口许可证。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无关。
3.1.7 报价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否则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3.2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按下列顺序装订) 1 ★报价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商务对比表 4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5 ★报价人资格情况表 资格文件 6 ★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 报价人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8 报价人过去两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 资格文件声明函 12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13 2015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4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5 服务方案 16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17 ★无违法记录声明书 18 ★已交纳保证金单据 19 (报价文件其他组成部分) 缺以上带★号任何一项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 报价 3.3.1 报价人报价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本1份);
(2)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已交纳保证金单据复印件);
(3)报价文件电子文本采用WORD2003或WORD2007格式(以刻录光盘形式与报价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的内容应一致,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正本每页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否则该报价将被拒绝。对于报价文件中存在缺省(正本、副本、开标信封或电子文本)的或开标信封内缺省内容的,一律退还其报价材料不予接受其报价。
3.3.2 每本报价文件的内容应独立装订成册,对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或启封后发现其装订散落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3.3.3 ★报价人须对其报价货物提供完整的、有效的、详细的及可供评委会评价的技术(服务)说明;
如报价人对指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报价中清楚地注明。报价人的报价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服务)要求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否则以上均视为弄虚作假,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