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X4-2019转页扇塑料扇叶

ICS 23 120 Y 61 Q JX 佛 山 市 吉 星 家 电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JX 4 2019 代替 Q JX 4 2015 转页扇塑料扇叶 2019 09 01 发布 2019 09 10 实施 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 发 布 Q JX 4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 T 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 JX 4 2015 转页扇塑料扇叶 备案号 QB 440605 23 8349 2016 本标准与Q JX 4 2015相比 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修改和更新 本标准由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黄宝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 JX 4 2015 Q JX 4 2019 1 转页扇塑料扇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转页扇塑料扇叶的分类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由交直流电动机驱动的转页扇塑料扇叶 以下简称 扇 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4706 1 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 4706 27 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 风扇的特殊要求 GB T 13380 2018 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 GB T 14522 2008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 涂料 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 荧光紫外灯 3 分类 3 1 规格 常规产品按直径分为250mm 300mm两种 按耐热性能分为正品和优等品 注 企业可根据客户需要生产其他规格 3 2 形状 基本产品形状见图1所示 企业可根据需要生产其他样式产品 正面 背面 图1 产品形状图 Q JX 4 2019 2 4 要求 4 1 基本要求 扇叶应符合GB 4706 1 2005 GB 4706 27 2008和GB T 13380 2018中的有关要求 4 2 材料要求 扇叶应选用耐热和耐燃材料 4 3 外观质量 4 3 1 扇叶的主要表面应光滑 色泽均匀 不应有明显的油污 斑痕 划痕及凹缩变形等缺陷 4 3 2 扇叶轴孔应光滑 无变形或毛边等现象 4 3 3 扇叶不应留有锋利的毛边或出现顶白现象 4 3 4 扇叶的颜色应与样板颜色基本一致 无明显的色差 4 4 规格尺寸及允差 扇叶规格尺寸及允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目 要求 扇叶直径 mm 250 2 250 1 5 厚度偏差 mm 0 2 质量偏差 g 4 电机轴孔孔径及偏差 mm 8 05 0 05 4 5 动平衡 扇叶经风扇动平衡机测试后 动平衡值应不大于0 15 g 4 6 高速性能 扇叶经高速试验后应无破裂 4 7 耐热耐燃性能 正品应符合GB 4706 1 2005的要求 优等品的耐热性能用75 球压温度 压痕直径应 1 8mm 4 8 老化性能 经5 7老化试验后 应达到4 6高速性能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 1 外观质量检验 Q JX 4 2019 3 采用手感目测的方法进行检验 5 2 规格尺寸及允差 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厚度偏差取同一个扇叶中每一片叶片相同的位置测量 5 3 动平衡试验 用动平衡机测试三次 转速为1200 r min 时间为3min 次 试验结果取三次测试中的最大值 5 4 高速性能试验 将风扇扇叶安装在变频电机上 然后启动电机 让电机的转速在2000 r min保持3min 然后提速到 2500 r min保持3min 最后提速到3000 r min保持4min 控制变频电机在1 s内急停 让转速下降到0 试验后扇叶应符合4 6的要求 5 5 耐热耐燃性能 按GB 4706 1 2005中第30章的规定进行 5 6 老化性能 按GB T 14522 2008的规定进行 试验时间为3000h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 2 出厂检验 6 2 1 一般要求 产品出厂前应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每批产品须经本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 并附有检验合 格证方能出厂 6 2 2 出厂检验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 5 的样品进行出厂检验 6 2 3 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4 3 规格尺寸及允差 4 4 动平衡 4 5 6 2 4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6 2 4 1 出厂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6 2 4 2 出厂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不合格 则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抽样复检 若复检合格 则判 该批产品合格 若复检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6 3 型式检验 6 3 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Q JX 4 2019 4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品 b 正式生产后 如配方 原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停产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6 3 1 型式检验抽样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每批随机抽取不少于5件样品进行型式检验 6 3 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的所有要求 6 3 3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6 3 3 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6 3 3 2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不合格 则应对该项目进行加倍抽样进行复检 若复检结果合格 则判 该批产品合格 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7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7 1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名称 地址 b 产品名称 c 产品规格尺寸 d 产品执行标准号 e 生产日期 f 出厂检验合格标志 注 当产品采用裸装或需要特殊包装要求时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 2 包装 产品所用包装应牢固可靠 能有效地保护产品 7 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 应避免由于振动和碰撞而引起的损坏 7 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低于40 通风良好且周围无腐蚀气体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