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规范建设制度

医院门诊规范建设制度 一、门诊部管理规范 I、各科行政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本科门诊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在门诊独立设有诊区、门诊量大的科室如皮肤科、儿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神经内科、精神科、中医科要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医疗组长,协助科主任具体负责本科门诊医疗、排班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出诊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疗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生人员担任,各科专家门诊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出门诊次数根据门诊量等情况合理安排,每周1一3次,普通门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按一定比例合理安排。

5、要认真接诊,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开具电子处方、电子检验单和各项检查申请单,各科门诊医疗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人员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科主任签字,方能执行。

7、门诊在职专家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必须提前1一7天至门诊部办公室填写停号通知单,在职医生要有科室主任签字,换诊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停诊者为同级职称专家。

8、门诊部按照各科门诊量完成情况及病人就诊情况设置、开放普通门诊门诊量,在高峰期根据接待服务能力适当增加门诊量,科室应增加门诊出诊医生人次,缓解看病难矛盾。

9、门诊医师应与病房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出院情况,有计划的收病人入院。

10、门诊医师应做到“三合理”,即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尽可能地减轻病人负担。在病人转人其它医疗机构时,要在门诊病历上记录诊治意见.。

11、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出门诊,随上级医师出门诊时,带教医师应负责对其介绍本专科门诊诊疗流程及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好关,低职称医师不得顶替高职称专家门诊。

12、各科派到门诊坐诊的医师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脱岗等,坐诊时间不要兼顾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必须事先做好安排,不影响门诊诊疗质量。

二、门诊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l、在院行政和党委的领导下,全面管理门诊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

2、制定门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工作。

3、组织领导门诊医护人员做好门诊诊治工作。组织指挥大抢救和大会诊工作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4、负责检查落实门诊专科,。专病和主任、专家门诊的出诊工作。

5、负责管理、推进、完善门诊信息系统工作电子挂号、预约、HIS、IJS、以CS、电子叫号等。通过信息化建设优化就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6、组织做好卫牛防病宣传丁作。督促检杳、实施防止交义感染的措施。

7、定期征求门诊病人意见,不断改进门诊工作质量。组织医务人员协作解决门诊疑难问题。

8、组织人员管理好疫情报告和消毒隔离工作。

9.、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门诊业务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

10 S督促门诊人员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院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11、有计划地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本部门的指导工作。

三、门诊部工作人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门诊医疗、行政、管理及协调工作。

2、承办门诊就诊、住院、转院、转科、会诊、抢救等行政协调事宜。

3、负责门诊医疗登记、统计、填写工作月报和文件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负责门诊医疗质量按时开诊、医生资质、处方质量、病历质量等的督查工作。

5、负责门诊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及推广等相关工作。

6、负责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后台号源的开放、调整及停止。

7、定期不定期深入各诊室,检查门诊医疗护理质量,征求门诊患者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翻注意见。

8、负责检查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医疗纠纷、差错。

9、负责新开专家门诊、特色门诊的审批、办理开诊等相关事项。

10、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咨询、投诉。

11、负责预约挂号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简易门诊及便民药房的管理工作。

]3.、负责门诊体检人职体检、出国体检、驾驶员体检、医生、护_r、教师资格体检、高考复件等工作。

14、完成指令性任务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门诊医师规范 1、门诊是医疗工作的首站。门诊医师应具有一定的诊疗经验。出诊时,必须全面、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病人,要认真负责处理就诊病人的问题,力求不出差错。

2、门诊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医疗组长指导下完成门诊工作,要洛尽职责。

3、对门诊各专科初诊、复诊病人进行诊疗工作。工作时间内要有定额的保证。按规定要求及时填写有关门诊的各种医疗文书。

4、工作中,态度和蔼、耐心,“以人为本”,认真做好知情告知。

5、工作中遇有诊疗方面的困难时,可邀请门诊医疗组长或上级医师共同解决二一般诊断及治疗中存在的问题,先由门诊组内解决,必要时转会诊中心,保证三次确诊率。

6、对需要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可安排在门诊随诊或指出治疗原则和观察内容,转回基层进行治疗观察。

7、疑难、危重病人,要通过上级医师或转至急诊,或联系病床及早收住病房,不失时机。送往急诊抢救者,须向急诊医师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开。

8、凡属住院病人出院后在门诊复诊时,门诊医师应注意出院记录中记载,进行追踪观察处理,保证复诊质量。

9、要尽早发现疑似及传染病人,按感染病人诊治流程进行处置,及时详细填写疫情报告卡片,并进行必要的消毒隔离处置,根据情况转送感染疾病科或转院。

1 0.、对病人休假.要符合门诊部制定的休假管理规定,并记录在病历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须按门诊出具病情诊断证明的规定及权限进行,必要时需出示单位证明。

有关营养证明、外地治疗证明、转私人特种治疗证明等,均不办理。

11、坚持合理用药,根据病情严格掌物处方量,使用贵重药品慎重考虑,征得病人同意,杜绝人情方。对医保及“慢性病”、“特殊病”病人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开药。

12、门诊病历按门诊部病历书写要求书写,项目填写完全,字迹清楚,门诊医师不得私存病人的门诊病历。

13、开诊前应提前到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开诊。工作时间集中精力,不做私事,不擅离职守。若到下班时间还有病人就诊,必须完成全部诊疗工作,方可离开。

五、门诊医师岗位规范 l、每日必须准时开诊,应提前ro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分诊护士二次分诊的信息及电子叫号顺序看诊,专家门诊的看诊顺序以电子挂号的序号为准。

3、初诊及复诊病人都要求写门诊病历。根据门诊病历书写要求书写。初诊病人应详细填写。病历记录要字迹清楚,项目全面,每次就诊要从头书写不要写在他科病历页上,病历书写要有连续性。

4、当日能出结果的化验及检查,要当日看结果后结合病情及时处置,不拖到下次复诊,避免造成病人再次挂号或不满投诉。

5、每次门诊应有诊断,当时不能确诊者,也要写出疑诊、印象、待排等。两次门诊尚无诊断者,请上级医师看诊或转门诊的有关科室看诊。但.应向病人解释转诊原因,并在病历上记录清楚。

6、按门诊医生工作站要求开具、打印电子处方,填写诊断。每张处方默认五种药,每种药一个包装。不能开具大额、超量处方,应分开2一3张处方开具。门诊输液只能开具一天量,特殊情况必须注明理由,不能在电子处方上进行手工修改,电脑只默认初始信息。可在医生站修改后再打印。

7、根据病情严格掌握处方量,抗菌药物、贵重药物按规定开具,坚持合理用药。毒、麻药处方需主治医师签字。

8、按照病情.、规定开具病假条,不询私情。

9、按照规定开具病情诊断证明书,严格掌握,认真执行不得违反。

10、必须要转诊到外院的,要通过科室门诊医疗组长或高年资医师同意。必要时通知门诊部办公室。

11、收住急.、重病人,门诊医生要先联系好床位,慢性病人可开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

12、门诊医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每小时门诊工作时间内,必须平均完成6人次的初、复诊工作量。

13、门诊时间离开诊室,应向分诊护士说明并告知去向。

14、下班前本人未了结的工作,尽量自行处理完成后再下班。

15、遇有需要在门诊进行诊疗操作时,应和门诊治疗室的护理人员配合进行,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临场指导。

16、遇有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看诊后按传染病转诊流程及防护,由分诊台护士送至感染科并进行交班,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并按规定填报传染病卡。

17、其他注意事项 1门诊上班时间要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必要时戴口罩,经常保持卫生整洁。

(2)工作态度严肃,说话和气,细心耐心,工作中不得闲谈或从事其他工作,诊室内严禁吸烟。

(3)、门诊时间内要自始至终抓紧时间进行诊疗工作,防止前松后紧造成拖拉,影响工作质量。

4在临近下班时间,要特别注意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避免出现差错或纠纷。

5门诊医师补休或请假,应在前一天向科主任或某种医疗组长提出,提前安排其他同级别医生顶替坐诊,不要造成空缺,导致病人长时间等候及投诉。

(6)门诊医师应注意保持诊室的整洁卫生。

7耐心听取病人意见,充分解释,并做好知情告知.避免与病人发生冲突及纠纷. (8)门诊医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病人或家属的馈赠钱物,要婉言谢绝。

六、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用钢笔、碳素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填写及检查门诊病历封面的各个项目; 3、病历书写内容 1就诊日期;一般病人记录到时,急、危、重病人要求记录到分。

2科别;须注明专科名称。

3主诉;主要症状时间。

4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符,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应用术语明确。

5既往史;记录齐全,初诊简单记录与本次发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家族史,复诊可不写既往史。

(6)体格检查;初诊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助诊断的阴性体征,复诊着重记录原阳性体征的变化及新发现的阳性体征和建议的结果。复诊无特殊可不写。

7辅助检查;如化验、放射等初、复诊均要记录检查、检验的项目、内容及结果。

8初步诊断;规范填写,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勿用“待查、待诊”字样,复诊诊断不变可不填写。

9处理意见;包括治疗、建议等。

(10)师签全名。

(11)给病人开病情证明按规定符合条件者出具病情证明,必须在病历上有记录“开具病情证明”。

(12)因病情需要休息者,医师须在病历记录上注明休假天数天数大写。

七、门诊部临床医师出具门诊病情诊断证明的规定及权限 1、门诊病情证明必须由各临床科室当A做诊医师按病情给予开出,并在病历本上记录。

2、门诊医师给病人开病情证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