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工人日報:“公文4.8公裡走42天”:都是懶政惹的禍】

原標題:“公文4.8公裡走42天”:都是懶政惹的禍

一份名為《關於審定市級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的請示》的公文,是四川遂寧市環保督察辦上報給遂寧市委書記的。全程4.8公裡,駕車隻需11分鐘,該公文卻“走”了整整42天。這份公文引發了遂寧市一場聲勢浩大的作風整治行動,先后有包括遂寧市政府副秘書長、遂寧市環保局局長、副局長在內的共12名責任人、1個責任單位被處理。(見4月10日《華西都市報》)

由於中間環節的拖延和耽擱,一份公文42天后才送到僅僅4.8公裡外的市委書記手中,確實讓人匪夷所思。事件折射出的一些職能部門存在的嚴重的懶政作風,亟須嚴厲整治。

現實工作中,一份公文的有效抵達,並非“跑跑腿”那麼簡單,往往需要經歷從起草到定稿,再到大大小小領導審簽,最終打印成文送到目的地。之后還要經過目的地辦公室收文、分類,再送秘書登記、摘錄后,才最終送達相關領導圈閱、審批。在這一圈繁瑣的工作流程中,如果有環節有所耽擱、拖延,都會延長公文的送達時間,甚至有少數公文在運轉途中被束之高閣,沒有了下文。此番事件就是典型例子,正是懶政導致了公文運轉的“龜速”。如果一些急需領導審批或協調解決問題的公文,像這樣被層層耽擱才送達領導手中,恐怕需解決的問題早已成“明日黃花”,行政效率將大打折扣。

據遂寧市調查組查清的事實顯示,在該公文報送環節中,有的沒有統籌好工作,催辦不力﹔有的在公文運轉中督促不力,未能盡到職責﹔有的在審核完善文件的過程中,在反饋修改意見時未限定再次上報時間……如今,該市以此事為契機,掀起一場“查問題、講擔當、提效能”的作風整治行動,顯然很有必要。需要提醒的是,整治行動要抓實、落細取得實效,不能搞一陣風,需要常抓不懈,從而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的擔當意識,提升工作效率。

具體而言,政府部門要優化、簡化工作流程,並避免人浮於事現象﹔同時要確保責任到人,明確辦事時限,防止扯皮、推諉或拖延不辦等官僚主義作風﹔此外,要加大懲戒和警示教育的力度,對在工作中存在懶政行為的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和處罰,以儆效尤。如此,懶政作風才能喪失“市場”和空間,類似“一份公文4.8公裡走42天”的現象才有望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