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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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xx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围绕促进改革开放、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完善法治,依法积极履职,为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提供了有力的民主和法制保障。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20件,表决通过其中的13件;听取和审议10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项执法检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0人次;各委员会开展监督调研和跟踪监督27项,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聚焦深化改革,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制保障。常委会把服务改革发展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使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实施有效。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在新形势下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战略举措,常委会把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自贸试验区成功实践基础上,按照“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要求研究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区内外企业、社会公众和外国驻华机构的意见,妥善处理改革和立法、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引领和规范、前瞻和稳定的关系,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协调同步。条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确定了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先入区、后报关”等贸易监管制度、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创新制度、监管信息共享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固化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预留了制度创新的空间,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再一次宣示了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浦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迈入十周年之际,常委会组织《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以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经济运行方式转变为重点,把执法检查与总结创新经验、宣传改革成果、对接自贸区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更高地举起改革旗帜,继续敢闯敢试,奋力探索创新;促进浦东新区人大用好决定授权,积极作出支持改革的决议决定; 提出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形成支持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浦东对国家和本市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的示范引领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基础要素,常委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促进政府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优化顶层设计,培育并用好信用产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切实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各类企业以信立身。在上年度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专项监督,抓住企业反映突出的公平发展环境欠缺、融资难和用工贵等问题,推动政府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保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多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

  司法改革试点是本市服务国家改革大局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开展本市司法改革试点监督调研,把握改革试点的法治需求,探索新形势下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及时任命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支持探索跨行政区划审理案件制度。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人大信访功能定位,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加强类案分析研究,更好发挥畅通民意表达、服务立法和监督的作用。

  二、围绕重点领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以政府转变职能、财政预算制度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等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环节,常委会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监督,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参加,与区县人大开展联动,重点检查审批事项精简实效、审批权力规范运行、审批服务效能等工作,推动政府以更大的决心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加快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加强改革措施协调衔接,切实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支持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修改《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将定额罚款上限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更好发挥政府规章在加强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制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常委会立足扩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范围,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督调研,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户企业,市属国有企业20xx年度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