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441900-3-201911-0321203-0014 2.采购项目名称东城街道道路绿化补苗项目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262,727.21,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固定价为159,443.19,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固定价为173,446.27.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完工期 养护期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东城街道道路绿化补苗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开工日期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详见磋商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及地点 1)期限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十楼1016号。
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售价 1)供应商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接受现金或微信支付方式)。
8.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 12 月 24 日下午14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 12 月 24 日下午1430。
9.提交响应文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 3 室。
相关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0. 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000.00元。磋商保证金有关事宜请联系吴工0769-26621190。
11.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1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13.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以及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档入库的说明(善意提醒如供应商未完成注册或建档,项目将无法对外发布中标公告,请各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或建档手续) 注册、建档说明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数字 证书 办理 供应商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首页“服务指南”“数字证书”下载相关资料办理数字证书,三种CA证书任选其一办理即可。GDCA咨询电话95105813, 深圳CA咨询电话18138280601,网证通咨询电话0769-22499398、22380830;
已具有以上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建档入库。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档 入库 1.供应商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进行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建库工作的通知,办理指南详见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办事”-“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办事指引”-“供应商建档业务办理指南(交易中心企业库)”,联系电话0769-28330677;
2.建档入库办理时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组收到供应商网上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网上反馈供应商。如审核通过,数据导入系统后,供应商建档成功。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省网 注册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 1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十楼1016室 (2)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769-26621190 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市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5日期指公历日。
2.6时间 指北京时间。
2.7合同指由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见采购邀请函。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拟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4验收。
4.4.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
4.4.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4.4.3由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含行业标准)或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组织验收。
5. 联合体规定 不接受联合体。
6.磋商费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7.1.1 采购邀请函;
7.1.2 供应商须知;
7.1.3 合同书格式;
7.1.4 用户需求书;
7.1.5 响应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并于收到该公告信息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