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复工通知 2020年民营教育培训机构春季学期复训复课工作方案

为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升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强化意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本机构平安、有序复训复课,有效保障本机构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以及广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辅导机构复训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本机构复训复课前后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

规范本机构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确保本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机构复训、复课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卫生防疫工作。

三、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本机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本机构疫情发生。

(二)工作原则

复训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联防联控,科学应对;
分级负责,责任人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本机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复课工作方案》通知、广东省《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辅导机构复训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的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本机构的整个疫情防控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二)本机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健辉

副组长:劳翠媚

组员:黄淑雅卢洁媚刘韵施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黄健辉)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黄健辉)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机构稳定。(责任人:黄健辉)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机构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卢洁媚)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机构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卢洁媚)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机构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机构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劳翠媚)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黄淑雅)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进入机构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构,谢绝各类来访参观。(责任人:刘韵施)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责任人:黄健辉)

本机构建立的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信息联络员为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其他教职人员按照组织架构协助配合。另外本机构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疫情均有义务向信息联络员和组长提供情况,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复训复课期间的卫生防疫工作。

三、复训复课准备

(一)做出复训复课决定。根据佛山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确定复训复课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印发复训复课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制度预案。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完成制定“一案两制”。“一案”即复训复课工作方案;
“两制”即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日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三)做好复训复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本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洗手液等物资,改善本机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具体如下:

1.配备了84消毒液。

2.每名教职工自己配备了口罩。

3.配备了红外体温检测仪。

4.配置了疫情专用带盖垃圾桶。

5.设置了访客(家长)专用通道和师生进出专用通道。

6.本机构设立了1个临时固定隔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

(四)开展复训复课前预防性消毒。复训复课前,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活动场所提前3天,每天消毒1次。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

1.在复训复课前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2.提前3天师生提供粤康码(绿码),发送至本机构信息联络员处,由信息联络员登记。

四、复训复课时的防控

(一)返回管理:

1.做好师生返程登记,提醒师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要提前掌握师生选择的交通工具(如车次、座位等),指导师生保存好相关凭证,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2.要求师生返回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交通乘务人员的指挥要求,途中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基础。

(二)逐一体温检测。

1.在进入本机构时,须出示本地区健康码,红色、黄色健康码一律不准进入本机构;
持绿色健康码的,须经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允许入内。

2.对于经检测有发热症状的师生,禁止进入本机构,并立即通知家长或安排专人护送师生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三)做好防控教育。复训复课返回后的第一天对师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防控知识的教育,向广大师生宣传党和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卫生知识,要求学生做到讲卫生、勤洗手、多锻炼、劳逸结合,增强广大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消杀通风

1.复训复课当日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每天在学生上课前和上课结束期间,对教室、卫生间、通道、楼道、大厅等重点场所消毒至少1次。

2.加强对教室、大厅、楼道、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利用窗户对教学区域通风。

(六)养成正确良好的卫生习惯

1.师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2.师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

五、复训复课后的防控

(一)师生健康检测。对于本机构的师生,实行“进门必检”。即师生每天进入本机构时,要在本机构规定的门口(家长进出门口和学生进出门口)逐一接受体温检测。

(二)教职工日常检测,由专人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三)访客(主要指家长)健康检测。对于访客,应要求先出示其本人健康码,然后经检测体温低于37℃后,由信息联络员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让其进入本机构。

如果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本机构,并马上用消毒药水对机构内外进行消毒灭菌。

(四)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1.本机构教职人员因病缺勤应向组长提出请假,请假须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并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病假证明;
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开具证明的,应及时向组长口头请假,并在1小时内发起请假申请

2.在本机构补习和晚辅的学生因病缺课或没有按照排课表按时到达本机构的,应由信息联络员打电话向学生家长问明情况,追踪缺课原因,并及时登记及报告给组长,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的,应立即报告给组长。

(五)追踪到有从外地返回或者去外地旅居的教职人员、学生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给组长。

(六)严格进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本机构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本机构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随意进入。

六、本制度的解释权人力资源部,未尽事宜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