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400V厂用电及电动机运行规程080602()

、 QB/TWH 田湾河水力发电总厂技术标准 QB/TWHJS.YX022008 10kV、400V厂用电及电动机 运行规程 2007-XX-XX发布 2007-XX-XX实施 田湾河水力发电总厂 发 布 5 第 页 共 22 页 10kV、 400V厂用电及电动机运行规程 Operation code of factory uses the electricity and electric motor 下列人员应熟悉,了解本规程 总厂 厂长、生产副厂长 总工程师 技术安全部正、副主任 技术安全部专责工程师 运行部 正、副主任 总值长、运行专责工程师 检修部 正、副主任 专责工程师 电气、机械、保护、自控班班长 运行部下列人员应熟悉、考试本规程 值守长 值班员 副值班员 规程的用词说明 A.1 GB/T1.1 推荐用词 A.1.1 表示要准确地符合标准而应严格遵守的要求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应”;
反面用词采用“不应”。

A.1.2 表示在正常情况下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应采用“宜”;
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A.1.3 表示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允许稍有选择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可以”;
反面用词采用“不必”。

A.1.4 表示事物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和潜在能力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能”;
反面用词采用“不能”。

A.2 工程建设标准推荐用词 A.2.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A.2.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2.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A.2.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A.2.5特别说明机组部分以1F机组为例进行编写 - 15 - 目 录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厂用电及电动机运行规定1 3.1 概述1 3.2 厂用电系统运行规定2 3.3 电动机运行规定3 4 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3 4.1 厂用电系统的标准运行方式3 4.2 厂用电系统的特殊运行方式4 5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运行监视和检查4 5.1 基本要求4 5.2 厂用电系统的监视和检查5 5.3 电动机的监视和检查5 6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运行操作5 6.1 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操作5 6.2 电动机的操作7 7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维护保养8 7.1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维护保养规定8 7.2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维护保养内容8 8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故障和事故处理8 8.1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故障和事故处理原则规定8 8.2 厂用电及电动机故障和事故判断与处理流程9 9 厂用电及电动机的试验和验收12 9.1 厂用电系统定期试验项目与规定12 9.2 电动机的维修验收项目及规定12 10 附录13 10.1 规范性附录13 10.2 资料性附录1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田湾河水力发电总厂厂用电及电动机的运行规定、运行方式、监视和检查、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和事故处理、试验及验收等有关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田湾河水力发电总厂厂用电及电动机的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 6002001 水力发电厂技术标准汇编第六卷 2002年 水电厂运行规程 Q/DYX032000 水电站运行标准 GB17621-1998 电网调度规范用语 DL/T 9612005 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范 静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DL/T5262002 技术条件 电力行业标准 常用中高压断路器及其运行 7-5083-2327-0 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设计资料及厂家设备技术说明书 3 厂用电及电动机运行规定 3.1 概述 3.1.1 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厂用系统采用10kV、400V两级电压供电。

3.1.2 10kV系统共有七段母线,其中10kVⅠ~Ⅵ段母线由三站相应高厂变11B16B供电,仁宗海电站10kV Ⅶ段母线由10kV Ⅴ段母线供电。正常运行时,各站10kV系统分两段独立运行,两段电源互为暗备用,接至10kVⅡ、Ⅳ、Ⅵ段母线上的地方电网10kV电源作为各站应急备用电源,正常时线路带电备用。

3.1.3 正常运行时,各站厂内400VⅠ、Ⅱ段及大发、金窝电站首部400V Ⅲ、Ⅳ段用电分两段独立运行,两段电源互为备用;
各站调压井采用一路供电;
仁宗海电站首部两路电源在10kV高压侧互为备用;
引田入环首部电源取自10kV Ⅶ段母线,由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

3.1.4 10kV配电装置采用KYN18A-12型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装置(三站调压井及引田入环配电变压器柜采用XGN2-12(改)型金属固定式开关柜)。柜内断路器为3AH5真空断路器,配弹簧操作机构;
每段母线配有一台TV柜,TV柜上装有微机消谐装置,在10kV出线柜和备用电源柜上装设有WCB821微机厂用电保护装置,在10kV分段柜上装设有备自投装置,在10kV进线柜、出线柜和母联柜上均装有多功能数字测量仪表。

3.1.5 400V系统由低压配电盘、动力配电箱、操作电源配电箱及盘(箱)内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低压熔断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热继电器、接触器以及其他二次控制保护设备及测量仪表等辅助设备、400V母排及连接电缆组成。

3.1.6 全厂共设置有17套数字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简称备自投),其中10kV WBT196D-Ⅲ型备自投4套,装置具有分段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进线(双进线)互投、应急备用电源(三进线)自动投入、工作电源自动恢复以及三段式过流保护、过负荷、TV断线告警闭锁等功能。400V WBT196D-Ⅰ型备自投13套,装置具有分段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进线(双进线)互投、过负荷、TV断线告警闭锁等功能。装置名称及安装位置见附录A。

3.1.7 全厂400V低压电动机供油、水、气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和其他机械设备(桥机、闸门启闭机等)使用,机组技术供水泵,调速器、球阀压油泵,中压空压机等电动机的启动采用软启动器,通风系统(离心风机)采用变频器。

3.1.8 厂用变压器的有关部分见变压器运行规程。

3.2 厂用电系统运行规定 3.2.1 厂用电系统一般运行规定 3.2.1.1 正常运行时,10KV母线电压应保持在额定的5范围内;
400V母线的电压应保持在380V~400V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20V,最低不得低于360V。

3.2.1.2 主变正常停电前,应先倒换厂用电,主变送电后应将厂用电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3.2.1.3 厂用变压器禁止并列运行,若倒换厂用电,必须先停后送,防止非同期合闸;
下级各段厂用母线之间不得环网运行。

3.2.1.4 厂用电设备投运前保护必须加用。

3.2.1.5 备用厂用设备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随时投入运行。

3.2.1.6 厂用设备外壳及其构架必须接地良好。

3.2.1.7 10kV 、400V厂用母线上不得搭接与生产无关的负荷。

3.2.1.8 事故照明装置禁止搭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2.1.9 厂用变、10KV电缆长期停用或检修后,在投入运行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3.2.1.10 10kV系统的绝缘电阻使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值不得低于10MΩ;
400V 系统的绝缘电阻使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值不得低于0.5MΩ。

3.2.1.11 新安装或进行过有可能变更相位作业的厂用电系统,在受电后带负荷前,必须先进行核相,确定相位、相序是否正确。

3.2.1.12 厂用电系统故障、事故以及厂用电倒闸操作后应检查负荷运行情况,保持重要厂用负荷的连续运行。

3.2.1.13 在查找10kV接地故障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3.2.2 备用电源自投装置(BZT)的运行规定 3.2.2.1 正常情况下,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均应启用。

3.2.2.2 为了保证厂用电的正常运行,各级间备自投装置的时限配合必须正确,防止越级动作。

3.2.2.3 在运行或备用中,严禁随意按动装置面板上的按键和开关。

3.2.2.4 装置中的运行方式控制字已全部投入运行,需要投退某种方式时,一般采用投入(退出)装置相应连片的方法启用(停用)相应功能。

3.2.2.5 装置工作电源自动恢复连片退出时,若主电源恢复,母线仍由备用电源供电;
工作电源自动恢复连片投入后,当主电源恢复时,装置先跳开联络开关,然后自动投入主电源开关。

3.2.2.6 下列情况下,备自投装置应停用 3.2.2.6.1 进线电流互感器故障。

3.2.2.6.2 工作母线需要停电时。

3.2.2.6.3 工作母线或备用电源母线电压互感器故障时。

3.2.2.6.4 更换工作母线或备用电源母线电压互感器高压侧或低压侧熔断器时。

3.2.2.6.5 装置故障时。

3.2.3 10kV开关柜运行规定 3.2.3.1 10kV真空断路器的技术规范见附录B。

3.2.3.2 隔离开关、电流、电压互感器、避雷器、高压熔断器的技术规范见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

3.2.3.3 10KV KYN18A-12开关柜由柜体和手车(可移开部件)两部分组成,高压开关柜内的设备和元件,包括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智能操控装置以及其他二次控制保护设备及测量仪表等辅助设备。

3.2.3.4 正常情况下,屏上“远方”、“现地”转换开关应切至“远方”位置;
储能转换开关切至“ON”位置;
备自投分、合闸压板及保护压板均应投入。

3.2.3.5 拉出和推入断路器手车前,必须确认断路器在分闸位置。

3.2.3.6 操作手车或电压互感器手车时,必须确认手车二次插把已取下。

3.2.3.7 断路器由“试验”位置推入“工作”位置前,必须将其二次回路插头插入。

3.2.3.8 分闸失灵的断路器禁止投入运行。

3.2.3.9 手车面板上的分、合闸按钮只用于断路器分、合闸试验时使用。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否则当断路器处于工作位置时不允许进行手动分、合闸。

3.2.3.10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操作受阻(如操作阻力增大),应首先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强行操作以免损坏设备、引发误操作事故。

3.2.4 400V配电盘(箱)的运行规定 3.2.4.1 400V低压自动空气开关的技术规范见附录H。

3.2.4.2 厂内400V进线、母联回路装设3WL型框架式抽出式断路器,带三段保护;
首部供电进线、母联回路及400V出线回路采用3VL型塑壳断路器。

3.2.4.3 框架式断路器操作机构型式电动弹簧储能操作机构,能就地和远方三相联动操作。

3.2.4.4 抽出式配电盘的门和抽出单元采用机械联锁装置,通电时不能开门或拉开抽屉,每个抽屉单元都具有工作位置、试验位置、隔离位置和抽出位置。

3.2.4.5 正常情况下,进线、母联屏上“远方”、“现地”转换开关应切至“远方”位置;
备自投分、合闸压板应投入。

3.2.4.6 拉出塑壳断路器前,应确认操作手柄处于抽出位置。

3.2.4.7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操作受阻,不得强行操作,应首先检查是否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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