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责 4.1品质部来料检验及制程检验对紧急发放之物(材)料做好相关跟踪记录 4.2责任单位配合品保对紧急发放物(材)料之管制。
5. 工作程序 5.1紧急放行之前提条件 5.1.1紧急放行之物料必须为一些辅助性物料且以往品质较稳定.而且出现品质异常也不会影响到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或不会造成客诉。
5.2需紧急放行采购须提前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给品保/生产/工程/业务会签,(副)总经理核准,物料到厂后采购应及时通知仓库和品保部. 5.3需紧急放行物料到厂后,仓库同样需将送货单交予IQC,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紧急放行”,仓库需留够足够数量给IQC检验,其余物料由IQC应贴上紧急放行标识后,仓库再将物料发到生产线。留下的物料IQC需严格按照进料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及试验,IQC还应到生产线了解物料品质状况。或IQC随线进行判定 5.4紧急物料放行不合格品处理 5.4.1当IQC对留下部分物料进行检验时,发现物料不良超出我司允收水准之情形,IQC应及时通知品保部及生产部负责人,还需及时到生产现场了解不良状况,必要时需对此批物料进行标识隔离或要求退仓,IQC还需对此批物料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同时IPQC还需对已生产好的半制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品质再确认。
5.4.2IQC针对检验过程中及生产中所收集的不良信息,及时填写材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具体参照进料检验控制程序执行 5.5记录保存 5.5.1紧急放行记录保存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
6.相关文件 6.1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6.2 产品鉴别与追溯控制程序 6.3 品质记录控制程序 6.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 使用表单 7.1紧急放行申请单 8. 流程图 流程图 生产急需物料 提出紧急申请 会签审批 标示、发料 IQC随线/留样检验 IQC随线/留样检验 装配加工信息反馈 判定 OK NG 记录承档 按不合格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