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各项工程管理规程

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纸机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保证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一、质量管理方面 1、 厂区内所有工程均需达到合格工程,符合建筑规范及设计要求。

2、 各工程要有合理的工期,并以此作为施工期间奖罚的依据。

3、 在施工过程中应大力提倡应用新技术、进产品,提高工程的技术含量,降低工程造价。

4、 施工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协助搞好施工监理,工作到施工现场,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与施工队一起复核工程量,提高工程量正确性。

5、 施工过程中工程分部、分项的验收范围及标准,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

6、 适当提高工程的验收标准,以保证在使用中更为优化。

7、 工程要高度重视规划设计工作,要严格遵守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违反基建程序,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8、 工程设计要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其纸机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标准设计、典型设计和限额设计 二、施工管理方面 1、要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要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原材料试验报告应填写齐全真实,不得有漏项,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应用到工程上。

2、试块的留置及基础回填试验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准确反应工程质量。

3、现场搅拌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以重量计量进行搅拌。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施工记录。

4、水电安装材料须经施工员或材料员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各种管理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应做到详细、准确、针对性强,对工程要有具体的指导作用。

6、施工日记应全面反映施工情况,包括施工管理、技术要求、材料试验及施工有关的其他方面,做到真实、全面、交圈。

7、各种保证资料签章齐全。

二、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总则 1、工程部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竣工报告进行审批。

2、对项目每周、每月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进度进行现场资料核查,向公司提供施工计划。

3、对项目实施中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协调,帮助施工单位协调解决施工组织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促进加快工程进度。

4、对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具体布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问题。

5、建立工程台帐,每个工程每月根据仓库和工地实际使用材料,按照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时商定的材料价格和计价方式作出中间结算,对照工程合同,及时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度. 6、实时统计计划工程进度、实际工程进度,分析各类工程进度信息。

工程进度管理的具体措施 (1)统一进度计划编制办法 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制订统一的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办法,在办法里对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内容、编写格式、表达方式、进度计划提交、更新的时间及工程进度计划编制使用的软件等作出统一规定经业主审核同意后,转发给各施工单位,照此执行。

2确定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原则 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分标段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必须以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发布的有关工程进度计划指令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规程规范为依据;
分标段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必须建立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并做到组织、措施及资源落实;
分标段工程进度计划应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理使用资源的前提下,保证工程项目在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
工程各项目施工程序要统筹兼顾、衔接合理和干扰少;
施工要保持连续、均衡;
采用的有关指标既要先进,又要留有余地;

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分标段进度计划的编制必须服从厂内总体实施阶段的总进度计划要求。

3贯彻、执行总进度计划 业主对工程进度的控制首先是通过招标文件中的开工、完工时间及阶段目标来实现的;
监理则是在上述基础上对工期、阶段目标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后,编制出工程分标段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以此作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分标段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依据,确保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执行;
施工单位工程分标段工程总进度计划,是在确定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后,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阶段目标进一步分解和细化编制而成。它提交给监理用来响应和保证业主的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工程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则是上报监理和业主,如何具体组织和安排生产,并实现进度计划目标的。

4控制手段 厂区工程用于工程进度控制的具体手段是建立严格的进度计划审批制度;
对进度计划执行进行考核,定期更新进度计划,及时调整偏差;
并以每月进度的完成情况来确定工程款的拨付和奖惩,通过进度计划滚动来编制过程的远粗、近细,实现对工程进度计划动态控制;
对工程总进度计划中的关键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控制,达到确保工程建设工期的目的;
业主根据整个工程实际进度,统一安排而提出的指导性或目标性的年度、季度总进度计划,用于协调整个厂区工程进度 三、施工管理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所确的“监督、提醒、协调、配合”八字方针,积极协调好与工程管理单位的关系,真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工程管一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在现场检查、结构验收、材料(设备)检验、竣工预验收等主要控制点,由建设单位指派专人同监理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3、对监理方在检查、验收中未能检查仔细或规范、标准运用不当等方面,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专业人员写出具体书面意见上报公司。公司采用每旬一次通气会方式进行。

4、对承包商在施工(制造)及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工程部门专业人员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等方面的约定,会同项目管理单位采用经济手续、行政手段进行严格管理。

5、当工程质量、进度及其投资在监理方管理不力的情况下,工程部门专业人员要及时将问题整理上报公司,公司有权对此问题采取进一步管理,直至调换当事人事或监理单位。

6、实行每月监理月报审评制,对当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服务到位情况、过程控制情况、协调能力(方法)与措施的情况,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等情况进行逐项报告。对不到位,控制不严项,书面上报公司。

7、工程部门将根据第六条中的具体情况,每月一次参与当月拨付监理费的审报,向公司提出具体费用管理意见。监督管理单位、承包商真正履行事自职责与任务。

8、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实行“三级质量检验”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9、要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要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原材料试验报告应填写齐全真实,不得有漏项,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应用到工程上。

10、试块的留置及基础回填试验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准确反应工程质量。现场搅拌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以重量计量进行搅拌。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施工记录。装饰及水电安装材料须经施工员或材料员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各种管理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应做到详细、准确、针对性强,对工程要有具体的指导作用。

12、施工日记应全面反映施工情况,包括施工管理、技术要求、材料试验及施工有关的其他方面,做到真实、全面、交圈。各种保证资料签章齐全。

四、监理管理办法 1、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7)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项目管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项目管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项目管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项目管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由项目管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向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第三方发生争议时,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总则 1、 为加强和规范基建与维修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工程设计是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的优劣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按照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精品意识”的思想

3、 建设工程设计发包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实行招标发包。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对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的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对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设计。

4、各工程项目组负责本组承担的建设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

一、设计准备阶段 1、 工程项目组在接到工程建设任务后,首先应进行前期资料的收集并填写工程设计资料输入登记表 工程前期资料包括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使用单位要求及其它资料等。

2、工程项目组在工程资料输入完成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审查并填写工程设计资料输入评审记录表 审查资料的齐全性与合理性,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

3、 需要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组应配合专家设计组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工程项目组在充分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具体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