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1

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第一篇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我市安置帮教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站负责人。村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逐步健全,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证。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外,县、乡镇安置帮教组织还结合实际,创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制度。如金家庄区先后出台了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意见、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花山区湖东街道司法所建立例会制度、座谈制度、月访制度和季度考评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经常性管理。雨山区佳山乡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帮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特别是皖安帮发〔20XX〕3号文件、中央综治委〔20XX〕4号文件下发后,我市的安置帮教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能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如帮教方面,市综治委、市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动把帮教延伸到监、所内,每年都组织帮教团深入省未管所对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马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逢年过节经常组织帮教人员到九成监狱帮教本单位服刑人员。

第二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刑释解教人员由于曾遭受重大挫折,离开监管场所即面临来自社会偏见、家庭接纳乃至生存等方面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压力较大,大多心理较为脆弱,往往对社会怀有不满甚至敌视报复心态。近年来,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骨干多为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制造的恶性案件也屡屡见诸媒体。这个特殊群体是威胁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因素。加强和改善对此类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使之尽快顺利再社会化,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尽力降低其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正处在飞速发展时期,社会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必然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原有的组织和管理手段已跟不上形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是难以避免。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执行不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预防性、基础性工作,不象平息事件、破获案件那样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打轻防"思想较为突出,不能站在全局、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对安置帮教工作在化解矛盾、关注民生、预防犯罪、平安和谐社会创建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缺乏必要的认识,有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对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不了解,更缺乏认同,因而对安置帮教工作大多不理解、不支持,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认识不足。二是各级综治部门虽然普遍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内容,但大多没有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考核也往往停留在排查统计数据和档案资料管理的表面。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础薄弱。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性的指导和协调组织,缺少硬性手段和制约措施;
各级帮教组织囿于职权所限,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四是协调配合差。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性强,内容涉及很多方面,需要若干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
但较长时期以来,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很少开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许多相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为安置帮教工作不是自己的职能,因而更多是敷衍,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很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政策;
调研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孤军作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五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置帮教工作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和偏见,缺乏参与热情。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形成。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非常脆弱,导致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是承担安置帮教工作职能的主体,作为在一线直接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基层司法所,同时还承担着社区矫正、普法宣 传、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9项职能,工作非常繁杂。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层司法所状况堪忧,根本适应不了形势的发展和工作要求,具体体现在一是人员严重缺乏,绝大多数司法所为1人所。二是装备简陋,办公设施设备缺乏,绝大多数无任何交通工具。三是普遍无工作经费,有的连办公用的纸张都不能解决。四是司法所留不住人,工作任务重,工作环境差,条件艰苦,待遇低,付出和回报的巨大反差导致司法助理员普遍不安心,司法助理员队伍稳定性非常差。五是缺乏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业务素质大多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且得不到保障。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做好与监狱劳教所的联系协调、到监所将重点人员接回、上门走访、保持电话联系、建立帮教档案、动员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等大量事情,必须要有必要的财力支持。按相关要求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但普遍来看数量太少。据对一个地级市的调查,该市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仅有1万元,区县一级纳入预算的工作经费均根本满足不了工作的实际需要,有个县2008年度纳入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为1万元,是历年来最多的,但相对于该县常年1500名工作对象来说,每人还不足7元,2009年度这1万元预算也被取消了;
其中一个区今年纳入财政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为5万元,是全市解决得最好的,但仍难以保障实际开展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的需要。

衔接存在较大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长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主要靠安置帮教部门通过监所发函和基层组织调查收集建档、逐级统计上报进行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准确率低。加上许多监、所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再加现在服刑在教人员无需迁移户口,刑释解教后就不用恢复户口,因而相当数量的人员刑释解教后不回原籍,直接流散于社会,也给现有的信息统计工作增添了许多难度。因此,靠目前这种落后的人工信息管理手段,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脱管、漏管、失控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据对一个地级市的调查,刑释解教人员按要求到安置帮教机构报到登记的不到十分之一,见文书不见人或见人不见文书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个区2007-2009年3年中安置帮教机构掌握并列为帮教对象的刑释解教人员为212人,而该期间公安机关统计的刑释解教人员为491人,近57%的人员处于脱管失控状态。

城镇户口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压力较大,安置率偏低。目前,农业人口的安置,主要是落实责任田,由于国家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经营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市回归的农业人口责任田都得到了落实,安置压力不大。相对而言,非农业人口的安置问题压力很大,究其原因一是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形势较为严峻;
二是回归后原单位一般不再安置,增加了社会就业安置的难度;
三是刑释解教人员80%以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能力低;
四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长期与社会隔离,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不积极谋求就业,一味等待政府的救济、安置;
五是社会各界普遍对刑释解教人员存在着歧视和偏见。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重新违法犯罪率偏高。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的调查表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在逐年增长,杀人、爆炸、贩毒、抢劫等重大恶性案件 80%以上为刑释解教人员所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往往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
如2009年5月湖北鄂州市刑释人员柯某认为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歧视而产生强烈的报复心理,街头行凶致4死2伤。

二、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明确区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