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攀枝花清香坪分店环评报告.doc

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攀枝花清香坪分店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项目名称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攀枝花清香坪分店 建设单位(盖章)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09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项目边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57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攀枝花清香坪分店 建设单位 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DIRK JOZEF S.VAN DEN BERGHE 联系人 姚奕屹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5楼 联系电话 13678717191 传真 / 邮政编码 617000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苏铁中路北侧地块星瑞时代广场-1F、-2F、1F、2F部分用房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H6512超级市场零售、F5211百货零售 建筑面积(平方米) 137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657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0.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1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7.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超级市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为全球性超市零售企业,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决定投资657万元人民币租用“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苏铁中路北侧地块的“星瑞广场时代广场”物业的-2F、-1F、1F、2F部分用房建设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攀枝花清香坪分店(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750m2,投入营运后主要经营零售超市(含熟食品的制作加工)和百货零售,预计日最大客流量约为3000人次。目前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期。

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74.批发、零售市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

二、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超级市场零售和百货零售类,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
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苏铁中路北侧地块星瑞时代广场-1F、-2F、1F、2F部分用房(详见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根据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星瑞时代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租用的物业用房规划用途为商业,同时,根据攀枝花市西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星瑞时代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攀西环建【2016】15号)中规定商业用房内不得设卡拉OK、农资机电、农贸及露天烧烤等,本项目为超市零售(含熟食加工制作)服务项目,不属于大楼禁止引入的商业项目,故本项目符合该大楼物业的功能规划用途。

同时,本项目周围主要为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餐饮娱乐等,城市基础配套非常完备。随着本项目的建成使用,将与周围的服务设施功能上互为补充,进一步完善项目周围的商业生活配套设施,使该区域的城市功能布局更趋合理和完善,为周围群众提供较大生活便利,提高附近群众的生活品质,对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本项目符合该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要求。

三、选址合理性、相容性分析与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选址合理性、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苏铁中路北侧地块,租用“星瑞时代广场”B地块部分商业用房进行建设,星瑞时代广场B地块地上建筑物建设有3栋高层商住楼(2楼,12F为商业、331F为住宅;
3楼,12F为商业,330F为住宅;
4楼,吊12F及1F为商业,233F为住宅)、1栋地层商住楼(1楼,6F,13F为商业、46F为住宅)和1栋独立的商业楼(3-3楼,5F);
地下建设有2F(1F为商业、2F为停车库)。本项目租用星瑞广场地下-2F、-1F、1F、2F部分用房,其中-2F约为202m2,用作本项目顾客车辆入口;
-1F约为12963m2,为本项目经营卖场等;
1F约207m2,用作本项目顾客出入口;
2F约378m2,为本项目收货区。各层平面布置图具体详见附图2。

本项目东侧紧邻清香坪北街(城市支路)、约26m为通力大苑(7F,1F为商铺)和沿街商铺(1F),东北侧约26m为千平商务大酒楼(7F),东南侧约51m为苏铁中路4167号商住楼(5F,1F为商铺),南侧紧邻为市苏铁中路(城市主干路)、约35m为苏香坪南街24号商住楼(6F,12F为商业)和福广金城商住小区(22F,15F为商业,其余为住宅),西侧约12m为苏铁中路104116号商住楼(1F为商业,其他为住宅),北侧为本项目所在地块星瑞广场的4楼(详见附图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本项目属于超级市场零售和百货零售类,主要经营零售超市(含熟食品的制作加工)和百货零售。参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260号文件)中“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参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 64-89)中“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周边属商业居住混合区,无重大污染企业,周围环境质量较好,运营后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项目取水、排水方便,选址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因此,外环境不会对本项目的餐饮部分(熟食加工区)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所在大楼内无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项目,选址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熟食加工区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口均位于所在地块3楼附楼(3F,办公)3F屋顶平台,排口共设有3个排口(具体排口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排油烟烟道使用大楼预留的内置烟道(3根),排放口离地高度约15m,且排放口均朝向大楼西侧,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
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的要求;
油烟排口与周围距离最近的敏感点(项目所在地块3楼,30F)约50m以上,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经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要求(详见附图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本项目地下-1F热加工区(包含熟食加工区和面包加工区)产生的含油废水(包含鱼类宰杀清洗废水)经大楼建设方已建专用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大楼公用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具体措施和分析详见下文)后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弃物(如餐厨垃圾(熟食剩余物)、生活垃圾、隔油设施废油脂、油烟净化器废油等)将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分类存放、清运和处置,只要加强管理、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不会污染周围环境。

项目周围无重大污染企业,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后的能源主要采用电和天然气,项目取水、排水方便,运营期间通过项目的合理布局、严格管理,产生的废水、油烟、噪声、固废等通过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与周围环境相容。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并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消防、安全、职业卫生防护、环保等规定要求,总图布置功能分区明确,本项目各部分按功能划分为日常用品区、食品区、热加工区、办公区等。热加工区主要包含面包加工区和熟食加工区等,均单独布置。项目油烟排口共设有3个,均设置与所在地块3楼附楼(3F,办公)3F屋顶平台西侧,排油烟烟道使用大楼预留的专用烟道烟道(3根),排放口离地高度约15m,且排放口均朝向西侧,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对周围外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冷冻系统室外冷却水塔拟置于项目所在地块3楼30F屋顶平台中部,距离最近环境敏感点(4楼,33F)约50m,该噪声经减振、消声等噪声污染治理措施(详见下文分析)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排油烟风机拟置于项目所在地块3楼附楼屋顶平台西侧,在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下文分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隔油池使用大楼物业建设方已建的5座隔油,总容积为60m3,均位于项目所在大楼地下2F隔油间,预处理池依托使用大楼建设方已建预处理池1座,与1楼共用,容积为100m3,位于项目所在地块1楼北侧空地下(地埋式);
此外本项目不设生活垃圾暂存房,收货区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卖场经营区内设置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每天由员工分类袋装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满足了相关卫生要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热加工区位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