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乡镇换届候选人考察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切实选准、选好、选优市乡人大代表,经研究,决定对人大代表候选人进行考察,特制定以下考察工作方案:

一、考察任务

根据某某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代表候选人条件,再次对照“九个一律”不得提名要求,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要将政治思想品质放在首位,严把人选的政治关、素质关,应着重审核人选身份,确保不在身份上弄虚作假和替换身份问题。

二、考察对象

所有乡人大代表候选人

三、考察时间

选举委员会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开始,x月3日前结束。

四、代表人选条件和“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

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1)可以是本选区选民,也可以不是本选区选民,但应是本行政区选民;(2)应能代表一定地区、行业等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3)政治可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履职意愿和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可;(4)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履职能力,有与履行代表职责相适应的年龄和健康条件。

九个一律是:对于那些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进则、履职意愿不强的,一律不得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

五、考察要求

(1)考察时,应当要求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2)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六、考察方法步骤

主要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由党建办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党建办会同纪检、公安、计生、审计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