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建筑防火》高频考点20条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建筑防火高频考点20条 考点 1 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1)办公室、休息室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 立的安全出口。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防火 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 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 级防火门。

(2)液体中间储罐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 5m。设置中间储罐 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中间仓库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 1 昼夜的需要量;

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变、配电站的布置第 3 页 共 21 页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 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 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考点 2 设备用房布置 (1)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 的专用房间内;
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 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 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 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 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 6m。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 0.75 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 地下或半地下。

②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③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 防火门、窗。第 4 页 共 21 页 ④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
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⑤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

⑥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 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⑦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⑧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 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⑨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 总容量不应大于 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 630kVA;

⑩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2)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②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③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50h 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④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
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⑤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第 5 页 共 21 页 ⑥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间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②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 容积不大于 1m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③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 1m、不大于 4m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 间距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④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⑤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4)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储罐 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布置在建筑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总容量不大于 15m,且直埋于建筑附近、面向油罐一面 4.0m 范围内的建筑外墙为 防火墙时,储罐与建筑的防火间距不限;

②当总容量大于 15m时,储罐的布置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

③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应大于 1m,并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 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设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第 6 页 共 21 页 ②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 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6)消防控制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②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开向建筑内的门 采用乙级防火门。

③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④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7)消防水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 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 10m 的地下楼层。

②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 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8)其他设备用房 附设在建筑内的灭火设备室、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防火隔墙和 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第 7 页 共 21 页 考点 3 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1)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 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 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 2 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400m;

②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③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不含剧场、电影院)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②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③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④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 10m;

⑤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

⑥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 防火门。

(3)电影院、剧场、礼堂第 8 页 共 21 页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②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确需布置在 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 2 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400m。

③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④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⑤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4)商店、展览建筑 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设置在四级耐火 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 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考点 4 特殊场所布置 (1)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 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 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第 9 页 共 21 页 ②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③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④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 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2)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 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 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 验室、胶片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 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3)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 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设置在 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