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心灵奥秘的探索与鲜明个性的刻画】

  黑龙江青年作家陈力娇十分勤奋。这不仅表现在她每年发表许多作品,更表现在她对小说的创作进行多方面的探索。她出版长篇小说,也写短篇与中篇小说,还有多部微型小说集问世。能同时写多种文体的小说,这在中国文坛还不多见。不仅如此,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却不以纤细和柔媚见长,她的作品充满刚阳之气:字里行间,充盈着汹涌澎湃的激情;纵横开合,犹如一幅幅大笔泼墨的写意画。你或与她接触,或读她的作品,会真正感到东北人的豪爽与奔放!
  我在北京与郑州的几次会议上与她畅谈,她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如其人。她作品风格的形成,决不是偶然的。
  我曾在《文艺报》上撰文,对她的微型小说集《赢你一生》进行过评论。近日又收到她的中短篇小说集《非常邻里》。这部书,选人《青少年文学读本・中国当代作家作品精选》丛书,是一本很有质量,很值得一读的书。
  细读这本书,有三点引起我的关注。
  
  一,小说对人的心灵世界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索
  
  当前,我们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怪圈:市场经济成为了文学作品命运的主宰。一方面,作家以赢得最多的读者,能够在销售榜上得到最前的排名为创作的最高境界;出版社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出版的唯一宗旨。于是,脱离现实生活的胡编乱造,违背生活逻辑的奇人怪事,人为制作的情感风波,杯水风波恣意扩大为惊涛骇浪……纷纷出现了。某些文学评论与评奖的盲目吹捧与“圈子化”的赞颂,又助长了此风。而真实地描写普通百姓生存艰难状况、深切体现人文关怀,反映大众心声、提高人们精神境界的作品越来越少了。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文学的政治性,忽略它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根本属性,有意贬低它的娱乐功能,致使概念化的作品到处涌现。现在,有些人又走向了反面:刻意扩大文学的愉悦作用,把肤浅的搞笑当做神圣;于是,娱乐化、平庸化、低俗化的小说又充斥了市场。王蒙曾经说过“文学应该使人快乐,这种快乐不是指酒足饭饱的满足,而是更高精神上的一种舒展,精神上的一种美化,一种升华。”人们都在感慨当今的文学离大众越来越远。实际上,不是人民抛弃了文学,而是文学自己远离了大众!
  陈力娇的小说,多从普通百姓的生活取材,她的作品不以情节的怪诞与离奇取胜,多是凡人琐事的实写。那么,她凭什么打动读者呢?我以为,她的小说,注重的是对人的心灵的深层探索。换言之,她在我们面前,展开了一个独特的情感世界。
  在《非常邻里》中,她借人物的嘴,抒发心中的块垒:“毕竟是搞创作的人,毕竟是探索人类深层情感的人,对那些被人们业以忽略的心灵深处的情感与萌动,愿意投以关注的一瞥”。这,可以看做是作家创作这部中短篇小说集的总纲。
  作家实际提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命题。文学的魅力究竟在那里?我们读一部书或看一篇小说,不能企盼它解决我们的生存问题,它也不能解决我们身边的矛盾。换言之,它不能成为实现功利的工具。同时,如果文学作品仅仅作为饭后茶余的闲谈材料,或是解闷儿消遣的杂耍,又降低了它的品格。英国著名作家利维斯指出,杰出的作家应具有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在本质上,就包含了富于想象力的同情、道德甄别力和相关人性的价值判断。”文学创作,应该在对现实生活的描摹中,透过纷纭复杂的表象,达到揭示社会生活本质与真实人性的目的。陈力娇的小说,就是通过描写人物独特的情感,探索人物心灵的奥秘,到达揭露人性的高度。诚如沈从文所说的“读者能从作品中接触了另外一种人生,从这种人生景象中有所启示,对人生或生命能作更深一层的理解。”这是一种极有难度的创作。王蒙指出,“探索人的精神奥秘,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它要靠人的敏感,靠人的经验、阅历、想象、知识、激情、要有丰富的经历,这些东西都不是唾手可得的。这是一个严肃的探索。”
  我们来具体分析陈力娇的小说。
  她的代表作《布控》,写的是人们熟悉的题材:绑架。但是,与类似小说大相径庭的是:她没有去多写绑架或公安解救人质的全过程,或者说,并不着重展示事件的曲折性、惊险性,而是写出了在这个突发事件面前,所有的人表现出的不同的情绪与心态。小说的特别成功之处,是细腻地描摹出绑匪大头目――个叫“韦将军”,外号叫“疤痕”的人复杂的心理。“疤痕”绑架了中学生生“吕地”。他之所以要绑架吕地,是因为“看好了他的身材和体魄,还有清贫的家境,还有他的妈妈曾是某高校的高材生”。这只是客观的一个方面;在主观上,这个“瘦瘦的,还有点驼背,个子也不高”的其貌不扬的匪首,却有着极大的野心,“他不仅想霸占龙城,还想驰骋亚洲,他培养的人才一批批向国际市场输送,没有不力拔头筹的,没有不像他具有鹰的战斗力的。”为了完成这个宏大的志愿,他要培养他意中的接班人,于是选中了吕地。由此可见,这不是一个单纯贪图钱财,鼠目寸光,胸无点墨的庸人,这个绑架案也有着特别的意义。
  通过人物不同凡响的行为,来表现人物极特殊的内心世界,是小说鲜明的特色。
  小说有四处特别值得琢磨。
  其一,匪首疤痕与人质的初次见面。
  这一段写得很有章法,层次分明,而且逐步推向高峰。
  先写疤痕静静钓鱼,并不理吕地,而且足足耗了一个小时不与他说话。这表现了疤痕处事的沉稳。他一方面在消磨对方的意志,另一方面也在细细地观察。同时,以静写动,写出疤痕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使对方一上来就处于下风。
  次写疤痕引出关于喜欢什么动物的谈话。这一小节写得十分奇特,表面上让人不能理解,甚至让人感到非常突兀,在悍匪与人质第一次交锋的很重要的时刻,却引出了这个不着边际。似乎没有什么裨益的闲聊,实际上,它写出了疤痕极深的城府:一方面,是用轻松的谈话缓和紧张的气氛,稳住这个青年人的情绪;另一方面,正因为表面上看,是毫无目的谈天,对方不会设防,便使思想与性格一下子暴露得更真实、更充分。果然,当吕地说出他喜欢“机智、勇敢和舍弃弱小以求生存的“狼”时,疤痕感到达到了了解对方的目的。小说紧接着写了一笔疤痕关于狼咬断被铁夹夹断的后腿的一段联想,更进一步暴露出他的凶狠的心理。
  最后,小说写了疤痕关于鹰在40岁后如何通过自虐而达到新生的一大段话语,给人以刻骨铭心的感觉,甚至引起我们心灵的震撼――用吕地的话讲,让人分明感到了一股“阴气在上升”。使小说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这是一段极精彩的对话,不仅在于对吕地进行深刻的教育,而且是疤痕内心世界非常透彻的披露,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个人思想的鲜明特色,做事果断,刚毅,为达到设定的目的,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是一个炼狱中诞生的魔鬼;同时,他又是一个有着铮铮铁骨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果他从事正义的事业,可以创造天翻地覆的伟业;而他作恶,则可能毁灭世界。
  从吕地初感觉到疤痕的“凉气”,到深切体会到“阴气”的描述,疤痕的内心世界是在逐步 清晰与深层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
  其二,观察吕地行为带来的失望。
  当疤痕看到吕地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勇猛、机智、狡猾、出手不凡、神出鬼没”时,他拿起军刀在自己的左臂上刻了两个字,鲜血横流他也毫无知觉。作家有意选择常人不可能做出的极端行为,来突出疤痕此时的心情:失望、愤慨、暴戾。这个举动,极充分地表现了人物内心震怒的程度,同时,又表现出作为一个既有大志、又极其凶残(用七七的话说“他可以生吃人肉”),刚愎自用、目空一切的匪首独特的情绪表露方式。
  其三,眺望为吕地的送葬。
  这一段有两小节人物的心理描写,极有韵味。两小节的写法决不雷同。一是他远望为吕地送葬的队伍,想起他见到吕地母亲时的情景:在她走后竟“伏在门框上哭了,他哭了很久”。面对这个他曾经深爱的女人,他满腔的爱恋与深情,竟不为对方所知,也无法直接表达,爱与怨,心痛与愧疚,留恋与失落,企盼与无望……非常复杂的心情,一齐萦绕在他心头,使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竟泪流满面,痛哭不已。这里,作家并没有放开笔墨,只写了一个“哭”字,把无限丰富的内涵留给读者去体味,去思索。
  如果说第一个小节是粗笔勾勒,那么,第二个小节就是细笔描画。在疤痕看到吕地悲惨的尸体时,作家写了两笔:一是他忽然想到吕地出生时的情景,二是写他悲痛欲绝,颓然倒在了同伙的怀中。至此,我们才知道他绑架的是他多年分离的儿子,又是他亲手毁灭了自己儿子的生命。一个早已丧失了人性的人,在面对最亲的亲人的生死诀别是怎样的心境,怎样不同寻常的表现,作家做了最充分的描写,在我们面前展开了一个从未体验过的新鲜的天地。
  其四,为吕地送的奇怪的挽联。
  在龙城殡仪馆里,有一副很奇特的、与整个葬礼气氛不和谐的挽联:“你看,我的儿子,他的胸大肌有多棒!”这,又是一个匪徒独特的亲子方式:不是悲痛欲绝,不是愁肠满腹,不是柔情万端,而是充满着骄傲,充满了赞扬,用鼓励为逝者送行――这实在是难以见到的,是一个刚阳的男子汉具有的大气度。
  总之,作家在“捕获人质”――“训练人质”――“杀害人质”――“为人质送行”的不同阶段,层次分明地写出了人物不同的心境与情绪,让我们从不同的侧面,极充分地、极清晰地看到了人物无比丰富的内心世界。
  于细微处见精神,是另一种写法,多用于小说中的次要人物。
  如《红蜻蜓》中的马英莲从小没有家,被一个捡破烂的女人捡回来,每天在破烂堆中度过。这样一个孩子,生活平淡无奇,然而,她也有她的情感、有她的快乐、她活在自己的想象的美好世界里。小说写她把捡来的纸团、破袜子做成“孩子”、“妈妈”,教“妈妈”怎么帮“孩子”穿鞋。她蹲在水塘边,看小青虫怎么吃蝌蚪,又怎么变成红蜻蜓。正是作家细腻地写出了人物稚嫩、可爱、纯洁的心灵,就打破了写凡人小事的平庸和无味,而充满情趣。
  《欢乐麦田》中有一个人叫王童小,他平时胆小如鼠、十分木讷,但在他女儿出去上学时,他会把在部队带回的军用水壶塞给女儿,还把两包卫生巾也放在女儿包里。他竟能做出一般男人做不出的事,只这一个细节,人物的细心,对女儿无微不至的爱就都写尽了。
  
  二,刻画了鲜明的人物形象
  
  当今小说发展的趋势,是多重视叙述方式的变革,而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则不断淡化。
  但我仍认为,人物个性塑造的鲜明与否,是衡量一篇小说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古今中外的名篇,无一不是塑造了栩栩如生、让人经久难忘的人物形象的。
  《非常邻里》在塑造人物形象上,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首先,是人物多重性格的组合。
  金圣叹在谈到阎婆惜时,说她“刁时便刁杀人,淫时便淫杀人,狠时便狠杀人。”金圣叹的这番论述,已经探索到了多重性格,对创造鲜明个性的重要作用。
  脂砚斋则更明确地提出要写“正邪两赋”的人物,即要写出同一个人物身上存在着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性格。
  对这个问题,论述得最清晰、最深刻的,是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论及《红楼梦》的艺术价值时所说的极经典的一段话:它“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前边提出的疤痕,就是这样一个极复杂的人物形象。作家既写了他作为匪首的残忍、凶狠、暴戾,又写出他作为父亲的疼爱、温情、痛惜。甚至他施爱的方式,与通常的父亲都不一样,他绑架儿子,是想让他接自己事业的班,把儿子培养成一只能搏击风暴的鹰,一个能征服世界的强人。直到儿子死,他都对儿子充满了赞誉,为儿子骄傲。
  这个人物,一反同题材小说中的匪徒形象,写出了新意。
  《欢乐麦田》中的王童小,一生窝窝囊囊,唯唯诺诺,连老婆都能把他踩在脚下。但在他16岁的女儿打了检票员一个耳光,鼓励他“挺起腰杆做人”时,他的自尊得到了恢复,一改原来的“小声小气、低声下气”,而大胆张扬。他的人性的伟力得到了充分的释放,个性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此消彼长的擅变,是因为他性格深处存在着二元的因素。多性格的描写决非作家任意的杜撰,因为社会关系本身就是极其复杂的、多元的;单一的、平面的人物个性,无法反映出当今纷纭社会的多层面。
  《碎梦》中的饭店前堂组长王三脸,是个让人看后难以忘却的人物。她出身低微,父亲被母亲杀死,母亲也进了监狱。她从小被父亲侮辱了,后来丈夫也累死了。按理说,她应该有同情心。但是,她却疯狂地折磨比她地位还低的小姐妹,监督她们,在经理面前告她们的状,有事没事就制造事端。小说用了大量的篇幅,充分展示了她人性恶的方面。但她对心怡的店堂伙计王哥却表现出极度的温柔,甚至王哥对她恶毒地谩骂,她不仅不觉得屈辱,“反而异常的兴奋,仿佛陶醉了一样。”作家把恶毒与柔情,统一在同一个女人的身上,这种“并写两面”的手法,对深化人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次,超常化的叙述。
  所谓“超常化”,是指人物的行为超出了常人的做法,或者是明显地违反生活或思维的逻辑。这样的人物,因给人以“超群”之感而醒目。
  最典型的,当属《奇人马应龙》中的马应龙。他的每一个行动,几乎都是反常理,让人无法理解的。例如,他作为省人大代表,在会议表决时,他可以举起右手表示同意;他又可以马上举起左手表示弃权。他自相矛盾却又可以振振有词地为自己的怪异举动辩解。当年他曾为了给生产队的马接生而使自己的老婆命丧黄泉。如今。进入了市场经济的时代,他积习不改,把他借居的药店告上法庭,不留一点情面。他宁愿耽误儿子的升职而绝不允许他作一点假。特别令人震撼的是,他对自己的孙子犯罪不依不饶,非要把他判劳教不可。而当家人已输通了关系,而且给被害人送钱赔偿,使对方撤诉的关键时刻,是他出来挡横,要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最后,孙子判劳教,儿媳妇疯了。他 不惜使这个家庭彻底破碎,也要维护他心中的“正义”。他揭露假冒伪劣,人们可以理解并予支持。但他要置自己最疼爱的亲人于死地,则可能被看作是“傻”,看作“不近人情”,甚至是“怪异”,“神经有病”。这是一个卑微的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却有着博大的胸怀,高尚的品德,远大的志向,他要用他的绵薄之力,扫尽人间不平事,让正义与真理常驻。在当前这个一切以获利为唯一出发点,处处是欲海横流的社会里,塑造这样一个“鹤立鸡群”式的人物,虽然多少有些理想化的成分,但是,作家通过自己的创作,体现深切的人文关怀,为社会风气的改变大声疾呼,让传统的民族美德发扬光大,是值得赞誉的。
  《1960年的米》中,也有一个类似的人物――陈胜无。当他钟爱的女人平阿姨,被她的丈夫欺辱时,他怒火万丈。但他并不是去殴打或用其它的办法去惩治,而是表面上不动声色,却在任何人都不知晓的情况下,用三寸铁钉把平阿姨的男人钉死在榆树上。他为了心爱的女人可以不惜一切,甚至失去自己的生命。他报复的手段也是极特殊、极残忍的。总之,为了自己欲望的实现,他不会做更多的考虑。我们并不赞成他“走极端”的做法,对于法盲的行径也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他如此执著的爱却不能不叹服。刻画人物采用“极致化”的手法,让读者产生心灵的震颤,从而获得难以忘怀的效果,是小说叙事的一个很好的策略。
  《无歌的年代》中,为了多吃一碗面,华玲玲竟在音乐会决赛时出事了,从而失去了大好的前途。这在我们今天绝对是不可思议的。而人物正是在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极端化的行动中,个性得到了最充分的显示。
  《红蜻蜓》中一个七岁的女孩儿会把她的母亲锁在窗棂上饿死,是为了不想让她妈出去捡剩饭。
  《月下秋千》中的王如果,“从骨子到内心无不表现出超乎常人的节缩”,一大早为省一毛钱,可以从东街到西街,跑两天而没能买一点菜。他到科长家,喝茶觉得不合算,就去吃香焦。自己吃了还不够,想让老婆也吃。小说这些“超常化”的细节,不仅对刻画人物形象有益,也为作品平添了许多情趣。
  
  三,传神的肖像描写
  
  在《世说新语》中,曾写顾恺之在画裴楷时,在他的颊上画了三根毫毛,使人物顿时活灵活现起来。这里讲了一个值得思考的艺术手法:即抓住有特色的人物外貌,画龙点睛地描摹,就可以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这在《非常邻里》中,可说是比比皆是。
  如《红蜻蜓》中的女乞丐马老歪“有一张惨白瘦削的脸。头发总是黏稠地披着,掩盖着那一直向着一个方向扯去的嘴。那张嘴就残酷地拉长到耳根了,再没有可到达的地段了”。
  《碎梦》中,“我妈穿一身黑,黄脸,白牙,牙有点大,趴在玻璃窗上挡黑了一大面,仿佛一片黑云压下来。猛抬头,没有看清时吓一跳,觉得有点像鬼”。
  再如《无歌的年代》中的华五,“他全部模样是头戴一顶巧舌帽,帽子两端搭下两块齐肩的耳搭,一身扑满白粉的劳动布装”。
  《1960年的米》中的平阿姨“去街上买两毛钱一盒的脂粉,买回来就把脸抹上一层白,再用红纸蘸水把嘴唇涂红”。我们发现,这种“浮雕式”的人物容貌的白描,一般都使用在小说的次要人物上;同时,描写中略带一点夸张,使人物呼之欲出,静中有动,神气十足。用笔的精准和简练,是她在隆隆的文字礼炮中,飘散在空中神态各异的彩蝶,给人留下难忘可观的陶醉和享受,势不可挡。
  总之,力娇的小说,关注普通百姓艰难的生存,着力写出大众的情感体验,在刻画人性的深度和高度上刻苦追求,从而形成了自己创作的独特风格,令人欣慰,可喜可贺。
  我们期待她有更多的好作品,献给我们这个壮丽的时代,成为众多旗帜中醒目而妖娆的鲜艳,为人们所称颂,永久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