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需要这样的“人性光芒”] 消逝的光芒steam多少钱

  《南方周末》2009年4月30日有一篇宋石勇先生写的文章――《人性光芒在人间》提到了三件法制案例,其中两起具备相似性:1935年,美国纽约,一名老妇人为喂养嗷嗷待哺的孙子偷窃面包,老妇人被判可选择10天拘役或者10美元罚款的处罚。判决结束后,旁听席上的拉瓜迪亚市长带头捐款。原因是因“生活在一个老祖母要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而羞愧;2009年,中国广州,两民工兄弟为母亲筹集医药费而抢劫,“不少热心民众”“出于同情心”为犯罪嫌疑人的母亲捐款,理由是“这不是鼓励犯罪,而是出于最起码的同情心”。
  想必文章作者是一个充满“仁爱”之心的人,连观察的角度也从“爱”出发。感动于那些伸出援助之手的陌生人,以至于他“忍不住想说一句话:人性光芒仍在人间。”毕竟“上述事件中,不同阶层的普通人均闪现出人性的光芒”。
  但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其中的一个细节,那就是纽约偷面包的是毫无劳动能力的老妇,广州的是年轻力壮的两个民工。按照正常道理,在一个人性化的社会里,如果一个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愿意劳动,他所取得的回报应该能满足生老病死的权利。社会应为这权利的获得提供保障。要说“人性光芒在人间”,这才是最大的人性。
  我在农村生活18年,现在父母兄弟姐妹还在农村居住,虽然至今没有看到有人来调查收入。不过多年来乡政府的报告都说我们乡在全县收入居前5位。别人的情况我不敢说,读书读到研究生,这些年每周我都有吃不饱的时候。也可能我的存在为小康社会抹了黑,但是每年假期打工,碰到的农村孩子都和我差不多。前些天一名导师劝诚我少吃肉,吃肉多了身体发胖,我当时听了笑完又想哭。知识分子世家的他过虑了。我多少个月都没有吃肉了。不是怕发胖,是吃不起。
  初读宋石勇先生的大作,我甚至邪恶地想:客观评价,这些年来我自认为也是上进的孩子。一个勤奋的孩子饿着肚子读书,这个社会需不需要羞愧。如果一个研究生为了学费去抢劫,是我的自甘堕落还是其他原因呢?这种犯罪的念头不是没有,前些天去银行打钱――偿还本科的助学贷款看到一个公司的会计提一包钱。“抢”忽然在头脑里闪了一下,我赶快跑开了。说到底,我还相信生活正在慢慢地好起来。但是那些没有读书没有工作的人,当生活把他们逼上绝境的时候,会不会像我一样依靠理智压抑欲望,不敢说。两年前,我的两个童年伙伴去青岛打工,没有找到工作,结果杀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两人被判处无期。他们今年和我一样,24岁。
  如果穷人因基本的生存问题铤而走险,犯罪后再多的热心人帮助他们,我也不会像宋石勇先生一样,“忍不住想说一句话:人性光芒仍在人间”。我祈祷着在这个世界里哪怕人与人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只要不再开放这样因贫穷而犯罪的恶之花,我也相信这就是“人性光芒仍在人间”。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那首叫《祈祷》的歌里的一句歌词:让贫穷开始去逃亡啊,快乐健康留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