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思考|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早在10年前,我读大学时,我的教法老师,衡水市德高望重的林中朝老师就时常教导我们:“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并从数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鱼”是知识,是结论;“渔”是方法,是解题的思路,是学以致用的能力。授课过程中不能光告诉学生现成的结论,更应教给学生学以致用;解题的教学中,也不但要教给学生如何解,更要教会学生如何想,如何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毕业后,我按林老师的教导积极探索,大胆尝试,这使初上讲台并无经验的我教书时还算得心应手,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随着教龄的增长,我发现自己“高超”的教学技术教出来的学生似乎只会做题,在考试之外的情境中遇到数学问题总显得底蕴不足,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更是引发了我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句话的思考。
  思考之一:“授之以渔。”中的“渔”到底是指什么?是指教师绞尽脑汁归纳出来的题型及解题方法吗?是指学生能利用老师的方法“触类旁通”的解出题型相近的习题吗?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追求的目标。因此,“渔”的理解应是学生获得自由发展的本领,应是学生为一生的幸福奠基的本领。学生学习知识的目的,不应是成为解题高手,也不应是学以致用,而在于学习的过程本身,在于通过学习而成为聪明的人,文明的人,有高尚精神生活的人。教师教学的出发点应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教师传授知识的目的是为了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力得到发展,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并具备持久的学习兴趣、浓厚的学习情感和坚韧的学习意志,为他们今后的终身学习奠定坚实的智力和灵魂基础。
  思考之二:“授之以鱼”真的不如“授之以渔”吗?
  任何“真理”都有其存在的条件和环境,绝对的真理是不存在的,上述这句话亦是如此。
  对于一位有过捕鱼经历和有一定经验的人来说,“授之以鱼”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最需要的已不再是鱼,而是捕鱼的本领,是如何更快地捕到更多的鱼。但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捕鱼经历,毫无捕鱼技术的人而言他的第一需要恐怕还不是捕鱼的技术,它应该更需要的是鱼,因为学习技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如果不要鱼而只追求捕鱼的技术,恐怕还没有掌握捕鱼的要领就要先饿死了。他们先要吃饭,然后才有气力去学捕鱼。在教学过程中亦然。对于多数有一定知识基础、解题技巧和应用能力的人来说,教材的知识对他们来说没有难度,或者经过老师的点拨和引导,他们能够消化和吸收,他们自然渴望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但人的资质、基础、理解水平等各方面毕竟不完全一样,能力的发展也不均衡。我们面对的学生不会个个都是基础较好、迫切需要学到“捕鱼本领”的“高材生”,我们必然还要面对那些基础差、底子薄、无上进心的“后进生”,这些学生需要老师转化。但转化以前呢?转化后进生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何况转化后进生也要先让他有知识基础,才能逐步帮助他树立信心,达到转化的目的。在这之前,这些“后进生”恐怕连鱼都不会吃,或者不想吃,还何谈“授之以渔”?我们再一味强调“授之以渔”的同时实际上已经抛弃了这一批暂时无法学会“捕鱼本领”,而又吃不到“鱼”的学生,违背了“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发展”这一基本理念。这样做只是看到了部分,而没有看到全体。实际上仍然是“目中无人”的教育。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全面把握,区别对待,这样才能做到因材施教。
  参考文献
  [1] 朱永新.新教育之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2] 马复、章飞.初中数学新课程教学法[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 李镇西.民主与教育[M].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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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