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FEGD-CT17487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项目 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7487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17年7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748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25万元/两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 2 年 225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 (且须处于有效期)。

2.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2),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5]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3)原件)。

5.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5.1.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2017年4月份至2017年6月份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

5.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2017年4月份至2017年6月份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

5.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2017年4月份至2017年6月份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6.提供近1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纳税或完税证明文件;

7.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当场查验)。

[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无需重复注册。] 七、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03日止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列先生 电话 020-83642820转825 电话 020-82712111 传真 020-83642820转804 传真 020- 827121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 增城区荔城街建生路1号 邮编 510095 邮编 510160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帐号 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条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五条 投标人所投服务必须满足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 定义 (1) 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 6 投标样板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设定;

7 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8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平竞争承诺书及诚信投标承诺书;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保函方式(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 款 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银行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10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11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 详见投标邀请书 13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书 14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除1名采购人指派评委外,其余4名均由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信息发布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 ③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④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 17 履约保证金 可以政府采购担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18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服务类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4.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纪律与保密事项 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