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支付协议(律师版)

合同协议 “支付宝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支付宝用户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及或附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本协议由您和本公司签订。

一、 声明与承诺 (一) 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以接受本服务之前,你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
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
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 您声明,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 “支付宝服务”概要 (一) “支付宝账户”指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您可自行设置密码,并用以查询或计量您的预付、应收或应付款。

(二) 支付宝中介服务(亦称 “支付宝担保交易”)即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其中包含 1、 代管您可以使用本服务指定的方式向您的支付宝账户充值,并委托本公司代为保管。

2、 代收您可以要求本公司代为收取其他支付宝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

3、 代付您可以要求本公司将代管或代收的您的款项支付给您指定的第三方。您同意,本公司代付后,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该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4、 退返(或提现)您可以要求本公司退返本公司代管的您的款项(即退返)或向您支付您的应收款(即提现)。当您向本公司做出退返(提现)指示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您委托本公司代管时的汇款人或您的名称相符的有效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本公司将于收到指示后的一至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本公司不接受您提供的其他受领方式。

5、 查询本公司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您的支付宝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本公司将向您提供本公司已按照您的指示收付款的记录。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6、 款项专属对您支付到本公司并归属至您支付宝账户的款项及您通过支付宝账户收到的货款,本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

(三) 货到付款服务(COD服务)是指买卖双方使用本系统,且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货款由买方在收到交易货物时以现金方式支付到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在收到该款项后将交易货款支付给本公司,再由本公司支付至卖方支付宝账户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您使用本项服务时,除适用支付宝中介服务的相关约定外,还将优先适用以下条款 1、 本公司为您代收的交易货款系由您的交易对方通过物流公司提供给本公司,并通过本公司支付到您的支付宝账户内。您理解并同意,您的交易对方通过物流公司将现金提供本公司的过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本公司将在物流公司收取的现金交付给本公司后的次日,向您支付交易货款,因此产生的交易款项流转时间是您明知且认可的。

2、 本公司为您代付的交易货款系由您收到交易货物后以现金方式提供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转交给本公司后后代您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然后代为支付到您的交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内;
您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是由向您送达交易货物的物流公司代为转交的,物流公司可能因此向您单独收取费用,您理解并同意,该费用是物流公司基于其向您提供的转交服务所收取的,与本公司向您提供的本项服务无关。

3、 您在选用本项服务作为交易支付方式后,该支付行为能否完成取决于您提供的收货地址是否是您的交易对方所选用的物流公司可以送达的地址,在物流公司确认不可送达时,本公司将提示您重新选择本公司的其他支付方式。

4、 您在接受本项服务作为交易支付方式后,该支付行为能否完成取决于您选用的物流公司是否可将交易货物送达您的交易对方提供的收货地址,或您的交易对方提供的收货地址准确无误,或货物完全符合您与您的交易对方约定的状态。您理解并接受,您选用的物流公司不揽货、错误送达、货物被您的交易对方拒收等情形与本公司无关,且是本公司所不能预见、预防和控制的,因此所可能产生的所有损失将由您自行完全承担。

(四) 即时到账服务是指买卖双方使用本系统,且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货款通过买方支付宝账户即时向卖方支付宝账户支付的一种支付方式。本公司提示您注意该项服务一般适用于您与交易对方彼此都有充分信任的小额交易。在您与交易对方同意选择即时到账服务支付货款时,您所支付的款项将立刻进入交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本公司对此不提供中介服务。基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使用即时到账服务支付交易货款之前时,您理解并接受 1、 为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对所有用户使用即时到账服务支付交易货款时的每天交易最高限额以及每笔交易最高限额进行了限制。

2、 使用即时到账服务支付货款是基于您对交易对方的充分信任,一旦您选用该方式,相对应的交易将不受本协议所有交易保护条款的保障,您将自行承担所有交易风险并自行处理所有相关的交易及货款纠纷。

三、 支付宝账户 (一) 注册相关 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必须先行注册,取得本公司提供给您的“支付宝账户”(以下简称该账户),您同意 1、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的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若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支付宝服务”。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

2、 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您应对您的支付宝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支付宝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或者向本公司发出其它支付指令,并向本公司申请注销(永久冻结)该账户。

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与您的支付宝账户相关的款项。

(二) 账户安全 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1、本公司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

2、 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暂停相关服务。同时,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交易异常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您确保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4、 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四、 “支付宝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 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授权本公司代理您在您及(或)您指定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给您指定人,或收取您指定人支付给您的款项。

(二) 本公司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接受来自您的指令其一,您在本网站或其他可使用本服务的网站上通过登录该账户密码及或数字证书并依照本服务预设流程所修改或确认的交易状态;
其二您通过您注册时作为该账户名称或者与该账户绑定的手机或其他专属于您的通讯工具(以下合称该手机)号码向本系统发送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回复。无论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向本公司发出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本公司代理您支付或收取款项的唯一指令。在您与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时,您授权本公司自行判断并决定将争议货款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三)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到该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单方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四) 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五) 您如果需要向交易对方交付货物,应根据交易状态页面(该手机接收到的信息)显示的买方地址,委托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承运人将货物直接运送至对方或其指定收货人,并要求对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应当提供对方的授权文件并出示相应的身份证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您与交易对方自行处理。

(六) 本公司对您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如果您与交易对方发生交易纠纷,您授权由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及本网站上载明的各项规则进行处理。您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通讯费、文件复印费、鉴定费等均由您自行承担。因市场因素致使商品涨价跌价而使任何一方得益或者受到损失而产生的纠纷(争议处理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公司不予处理。

(七) 若您未通过实名认证,他人通过本服务向您支付款项时,相应款项将无法划汇给您,您授权本公司暂时代为保管该款项,直到您完成实名认证。

(八) 本公司会将与您支付宝账户相关的资金,独立于本公司营运资金之外,且不会将该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但支付宝交易通用规则约束的交易及本条第(十四)项约定的除外。

(九) 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十) 您完全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十一)在您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时,您授权本公司通过银行或向第三者审核您的身份和资格,并通过淘宝网()或其它网站取得关于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资料

(十二)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或使用该账户登陆其他支持本服务的网站时,您即授权本公司将您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给与您交易的另一方或您登陆的网站,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信用状况、支付宝账户。

(十三)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用途。

(十四)交易风险 1)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