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河南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对做好当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针对当前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和我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严管严控安全风险,严查彻改事故隐患,全力以赴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刚才,全河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马天宇同志通报了2019年和今年以来我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了有关工作,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今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再次强调,要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工作。要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今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重要职责和重要使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陈全国书记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没有任何闪失、安全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工作明确了底线标准、红线要求和重点任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风险,为我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

今年4月初,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及“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等9个专项,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5月7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在消防、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8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5月前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年度整治目标,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我们要深刻认识《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当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一)抓好学习宣传。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深悟透、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贯彻《实施方案》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过学习研讨、辅导讲座、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要组织机关干部和专家学者深入企业和工地一线做好解读,使《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成为住建系统各方面的共识,为深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打好思想基础。

(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实施方案》中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涉及七个方面任务。一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区、地、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建立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
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综合治理,严防降低消防设计标准要求和施工质量等违法行为。同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涉及住建领域职责的消防、城市轨道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6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抓紧研究细化整治方案。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找准找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堵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在完成好自治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各地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于6月10日前制定完成,并报送我厅备案。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目前,我区正处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在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住建领域仍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今年安全生产事故降幅较大,与疫情防控大面积停工停产有直接关系,从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今年各类安全风险远大于往年,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一要清醒认识到集中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观上工地工人长期停工,设备长期停运;
主观上监管部门放松把关,有的企业超强度加班、超强度赶工期,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二要清醒认识到经济下行压力下,导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更新滞后,安全教育跟不上,有的人员用的是临时工,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
三要清醒认识到安全监管存在的盲区和漏洞,有的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重生产不重安全,很多工作流于表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管执法缺乏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越是疫情防控持续向好,越是复工复产任务繁重,越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千万条,根本一条是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要害中的要害。要围绕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探索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项目安全督查员制、安全项目包联制,在企业层面,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还应当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职;
在项目层面,应建立项目安全督查员委派制度,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中选定项目安全督查员,派驻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综合层面,企业与项目要实行安全生产包联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机构人员要对项目实行全员包联,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包联人要定期和项目安全督查员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沟通,并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工作指导。全区二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6月15日前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总之,我们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为载体,以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为目标,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努力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安全排查、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与信用评价使用挂钩。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要聚焦短板问题,对显性的事故隐患、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查立改、严管严治;
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剖析深层次原因,精准治理、补齐短板;
对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加强动态跟踪;
对安全发展理念淡化、安全生产责任弱化、安全生产工作虚化、专项整治走形式表面化等突出问题,要重点治理、重点攻坚,着力推动管控大风险、消除大隐患、解决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在可控范围之内,及时处置、及时化解。

(四)着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科学的应急预案和完备的预案体系,可以在关键时刻及时有效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认真梳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目标,编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政公用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工作,确保应急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职责、应对处置工作程序,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水平。

(五)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抓好全区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加快消防业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新疆消防建设综合管理云平台”。建立健全工程设计消防审查验收监管制度,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严厉查处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这次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复工复产中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的攻坚行动,抓紧组织实施,切实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我厅成立了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建专班,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整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地住建部门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干部配备等方面要以整治工作为核心重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课题研究、产业升级改造、科技支撑、监管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或资金保障。特别是针对用工困难企业,更要做好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强一线安全风险监管。

(三)开展专项评估。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我厅将成立专项评估组,定期通报点评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专项评估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健全工作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水平大提升的有利契机,全面打牢防范事故的安全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事故隐患治理能力和解决突出问题能力,促进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考评覆盖率和考评质量,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今天下午已经顺利召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召开全国“两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绝对平稳,是我们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3”、“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措施,保持高度警醒、勇于担当作为,严而又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而又实地推进事故防范措施,以实际行动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全面完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