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恐惧的自由 美国四大自由

  1933年3月,小罗斯福当选为美国总统。在他那篇有名的就职演说中,他把美国旧的“四大自由”改成了新的“四大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对于前三大“自由”,笔者不想多说,这里只想谈谈最后一大“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讲,公民倘若真正拥有了“免于恐惧的自由”,其它三项似乎也就不言而喻了。
  言论自由原本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但在一个极权社会里,统治者最害怕的却正是言论的自由。专制王朝“防民之口胜于防川”,不仅要扼杀一切自由的言论,还要压制甚至打杀发表这些言论的人。在这种高压之下的禁声环境里,人们能不为“祸从口出”而心存恐惧么?最近,张远山先生出版了积几十年研究之成果的《庄子奥义》。他颇有见地指出,庄子著书,之所以“支离其言,晦藏其旨”,就是因为“既要避免母邦暴君宋康王诛杀其身并剿灭其书,又要预防后世暴君剿灭其书”。由此可见,即使如庄子这样的大智者,面对暴政与暴君,也不能不心存恐惧。在极权专制的社会里,言论不仅危及言者的性命,还危及思想者思想的传播,于是,历代的中国文人也就只能“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了。到了政治运动频仍的年代,害怕因言生祸的就不仅仅是文人,哪怕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不小心无意中说了句错话,都可能遭到“革命群众”的批斗,甚至被“专政机关”给戴上“反革命”的帽子。
  笔者有一位亲戚,20世纪50年代曾在一所小学担任教导主任。当代中国乃是一个盛行标语口号的国度,50~70年代尤其如此。当时,他们学校张贴了一幅标语,是一个字一个字预先写好,然后再张贴到办公室墙壁上方的。但张贴的人一时疏忽,把“兴无灭资”错贴成“兴资灭无”了,而身为教导主任的他,最后检查时竟也未发现这一差错。这下好了,他,还有那位张贴标语的教师,不仅遭到严厉的批判,而且从那以后,每逢“运动”来临,就惴惴不安,生怕有人再算他的旧账,更怕再出类似的“政治错误”。这种恐惧心理,我想经历过那个荒唐年代的人,都会有所感触。
  至于因“信仰自由”而有性命之虞的,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由于国人多无真正的宗教信仰,因而也就没有像欧洲中世纪那种对异教徒的残酷迫害。但因物质“匮乏”而心存恐惧的现象,则自古以来就比比皆是。中国历来就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度,而且这个等级的金字塔的底座无比庞大――以99%以上的平民百姓,支撑着不到1%的王室成员及其皇亲国戚,或者说以绝大多数民众的贫困,满足着极少人的穷奢极欲。在这种皇权专制的社会里,国家再怎么“地大物博”,老百姓也摆脱不了物质的匮乏呀!生活没有起码的保障,能不心存恐惧吗?即使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这种“心因”性的恐惧症仍没有消除,特别是经历了那场众所周知的三年大饥馑,这种病症似乎更有了“还阳”之势。不怕诸位笑话,笔者就特别害怕挨饿,在供应制时代,平时十分注意节约粮食,将节省的粮票积攒起来,以备救急。待到改革开放之后,粮食不再计划供应了,10多年来我一斤一两所积攒起来的一沓一沓的粮票全都成了废纸。可见,匮乏给人造成的恐惧,有时真能积淀到心灵的深处。
  当年罗斯福总统提出,“免于匮乏的自由”,就是为了使有劳动能力的人得以就业,而没有劳动机会的人得到救济;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失业救济、最低工资、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权利。如果每一个公民都拥有了这样的权利,那么他们就不会再感到匮乏,就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自然也就不会为自己的生存而心存恐惧了。
  当然,引发人们产生恐惧的,绝不仅仅在于这三个方面。而罗斯福总统特意提出“免于恐惧的自由”,其目的就在于提醒政府,或者说是要求公权力必须设法保障公民生命的安全,保障公民的私权利不受任何权力和暴力的侵害。人活在世上,必须得有起码的安全感,无论肉体还是精神,都不得遭受外界的骚扰和中伤。对于来自自然的灾害以及各种人为的事故,政府有责任帮助公民防范和抵御,并给以必要的帮助和救济。对于社会上那些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邪恶势力,政府更应该责无旁贷地予以严厉打击。只有整个社会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保障机制,才可能使每一个公民获得真正的安全感。这些年来,我们经常把“放心”一词挂在嘴边,的确,一旦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了,我们也就真正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