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项目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招标

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年度 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DMZB2012001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 一、总则- 8 - 二、招标文件- 9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 - 五、开标- 15 - 六、评标- 16 - 七、合同的授予- 19 -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2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21- 第五章 技术规范-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要求及格式- 38 - 一、 封面格式- 39 - 二、目录格式- 40 - 三、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41 - (一)投标函格式- 41 - (二)投标函附录格式- 42 -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 43 - (四)承诺书格式- 44 - 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46 - (一)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6 - (二)施工组织设计附表格式- 47 -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7 - (2)劳动力计划表- 48 -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9 -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0 -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51 - (6)项目经理简历表- 52 - (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53 -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5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年度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 2011年度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鹤壁市水利局[2011]433号批准 ,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 2011 年度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位于淇滨区大河涧乡洪峪小流域,涉及大河涧乡洪峪、小河涧、谭峪等村。工程计划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4.5km2,其中坡改梯10hm2、水保林209hm2、封育治理231hm2,修建谷坊5座,蓄水池3口,田间道路0.5km,截排水沟0.5 km。工程建设总投资129万元。

2.2 项目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9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任人、 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持其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方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 3.1, 3.2项资料于 2012年 1月 17日至 2012年 1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过时将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合友公司四楼 报名联系电话0392-3378377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2-3318852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合友公司四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0392-337837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年度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2 建设地点 淇滨区大河涧乡洪峪小流域 3 综合说明 无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标段划分 一个施工标段 7 招标范围 工程计划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4.5km2,其中坡改梯10hm2、水保林209hm2、封育治理231hm2,修建谷坊5座,蓄水池3口,田间道路0.5km,截排水沟0.5 km。

8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9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9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2012年 月 日1700时 收款单位张玉风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淇滨支行 帐 号5240 9425 2002 2460 1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两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上午 时 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壁市 淇滨区华山路335号合友公司四楼)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7 投标人资格条件(本 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无 18 评标办法 有拦标价的合理低价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9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20 招标人控制价 投标人投报的投标报价超出此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9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项。

2.2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和第17项所要求的内容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须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本次招标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要求及格式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图纸 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不予确认视为已经收到),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不予确认视为已经收到),该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但最后一次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距离开标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封面、目录、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五部分组成。

12.2封面 12.3目录 12.4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4.1投标函 12.4.2投标函附录 12.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公司证件 12.4.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4.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2.4.6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12.4.7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12.4.8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12.5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5.1工程预算书及报价表 12.6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6.1施工组织设计 a 主要施工方法 b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c确保施工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d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2.6.2施工组织设计附表 a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