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谈判编号SDSB2008-0415 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委托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招标机构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 2008年4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 件 1.报价书格式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对比表 5.商务条款对比表 6.报价保证金保函格式 7.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8.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9. 资格文件 10. 售后服务承诺 1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12. 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览表 13.技术参数 第一部分 招 标 邀 请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受山西省财政厅委托,就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参加报价,并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1. 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2. 项目编号SDSB2008-0318 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见第三部分 4. 交货时间见第三部分 5. 交货地点见第三部分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 人民币300元整/包(第1、2、3包), 人民币100元整/包(第4、5包) 8. 报价时间2008年4月15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9. 报价截止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 报价、开标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贡院街1号 邮 编041000 E- 联系电话商务部分0357 2051091 李老师 技术部分(0357)2051092 2051094 张老师 原老师 传 真03572051092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1. 说明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采购内容。

1.2 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能是法人联合体。

1.3 定义 1“委托人”指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中心。

2“招标单位”指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设备处 。

3“报价人”指参加本项目报价并参与招标的合格报价人。

4“买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卖方”指成交的报价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7“安装、服务”系指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1.4招标的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其参加本项目报价和谈判的费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 招标邀请 2 招标须知 3 用户需求 4 合同(样本) 5 合同特殊条款 6 附 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截止时间2008年4月14日下午600整。

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招标单位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报价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

2.3.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单位和招标单位可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

3. 报价和招标总则 3.1 报价文件的编写。

3.1.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3.1.2报价语言和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1.3报价人应按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3.1.4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参照附件)。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1.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3.1.6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2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报价书(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报价书的可不提交) 3 价格文件;

4 技术说明文件;

5 资格文件(详见附件8);

6 报价保证金。

缺以上任一项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 报价 3.3.1报价人报价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开标信封(内放报价一览表复印件和报价保证金);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2每本报价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

3.3.3报价人应对报价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报价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报价中清楚地注明。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

3.3.4报价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5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报价人的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

报价地点及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3.3.6招标公司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7招标单位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报价有效期 3.4.1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公司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3.5 报价保证金 3.5.1报价人应向招标单位提交不少于报价总价1的报价保证金。

3.5.2报价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信用卡或支票等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报价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3.5.3报价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a如果报价人成交,报价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到报价人与买方签订了合同 。

b如果报价人在报价截止后撤回其报价;
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
则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报价保证金。

3.5.4招标单位在定标后10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其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凭供货合同及用户确认的整体验收报告到招标单位领取退还保证金通知函,并凭此通知函、保证金收据及供货合同到招标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3.6 报价文件的修改 在招标规定的时间内,报价人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在招标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

3.7 报价的撤回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3.8 招标过程及评审 3.8.1 招标单位将在招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价。

3.8.2 招标单位组织和主持接受报价,报价人代表在报价签到表签到。

3.8.3 每家报价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单独与招标小组成员就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内容进行述标,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报价人代表需参加述标并就述标中所作出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3.8.4 谈判小组将只对符合两家(含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评审。

3.8.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 报价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或保函的;

(2) 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3) 报价文件不完整的;

(4) 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5)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6)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 报价总价超出财政预算且买方不能支付的;

(8) 报价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要求的内容的或与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有较大偏离的;

3.8.6谈判小组将按下列原则进行评审 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后续评审;
第二阶段为商务、技术评审,若评标小组认为某报价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该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不进行打分,且不进入后续评审;
第三阶段为价格评审。

3.8.7谈判小组在确定成交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对由此造成对报价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

3.8.8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8.9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招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依时与买方签约。

3.8.10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向未成交的报价人解释不成交的理由。

3.9.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3.9.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9.2从报价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评标、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4. 签约 4.1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5. 质疑及投诉 5.1报价人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向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或山西师范大学纪检委质疑。

质疑方式电话(0357)2051043,205104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设备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备 注 第一包 1 近代物理实验仪器 1套 第二包 1 大型测量显微镜系统 2套 第三包 电动生物显微镜 5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