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对党员干部的廉政鉴定意见

  2020关于对党员干部的廉政鉴定意见



  ***同志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2019年,***同志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分管部门的工作,对省厅和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均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共同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日常的工作中、生活中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始终保持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和克己奉公的精神。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始终注意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始终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