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员活动日记录

2018年党员活动日记录


  一、目的意义

  党员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五。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重病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

  三、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按照上级党委安排,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支部党建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3.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活动日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支部要以党员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党内“双评”、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

  2.严明活动纪律。党员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活动室开展各类活动,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

  3.严格考核运用。支部党员参加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专人负责记录,要有记录、图片等存档资料,作为党员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