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气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0xx气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2016]11号)以及市安委会有关部署,为加强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部门安全工作稳定,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十三五”战略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素养,全面消除隐患,促进全市气象部门安全工作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气象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华丛同志担任,成员主要由办公室、观测与预报处、服务与社会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

  组 长:华 丛

  成 员:陈建东、朱筱英、王方海、王永平、张欣、苏 银兰、陆士冲

  (二)各区气象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活动开展和落实。

  (三)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

  三、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精心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检查活动

  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汛期气象服务检查工作基础上,各单位着眼两个方面强化部署,再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深入做好部门内部防火、防盗、用氢、用电、交通安全、人影作业装备等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彻底整改落实。二是着力加强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共服务,重点对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绿色通道建设运行情况、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健全防雷安全管理及施放氢气球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认真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气象部门法律法规、防雷及施放氢气球安全生产制度。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部门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升驾驶和乘坐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切实做到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确保安全驾驶。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四)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加强检查考核

  要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责任落实。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考核。

  (三)加强信息宣传

  结合汛期气象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活动期间气象服务保障与应急值班工作,掌握相关动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紧急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于6月30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送至市局办公室。

  20xx气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的主体,通过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市气象局为切实履行气象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普及气象防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结合我市气象部门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路

  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宣传气象防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气象防雷安全生产安全常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建设幸福茂名、平安茂名,提供强有力的气象防雷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时间及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茂名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黎兆东任组长,法规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组织实施。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参加6月16日晚19时—21时(星期四),在市文化广场中心开展的宣传咨询活动。将在现场摆设展台就气象防雷减灾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张贴宣传挂图,安排有奖问答活动,发放气象防雷安全生产宣传品和安全指引。

  (二)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

  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汲取东莞“4·13”龙门吊倒塌事故经验教训,联合当地经信、安监部门,制定细化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检查内容组织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检查各地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及应急预案、气象灾害相关联停工机制等有关情况,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气象防雷安全生产执法查处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市安监组织开展的“百支安全生产执法队”执法警示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各类非事故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认真受理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对社会影响广、治理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检查组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并由市气象局执法人员对问题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系列信宣传活动

  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坚持安全文化和气象知识宣传活动,贴近群众实际生活,提高宣传成效。

  1. 参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密切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间的联系配合。

  2. 加强重点场所和相关人群的气象防雷安全生产宣传,特别是学校、农村、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等安全生产重点或薄弱场所的科普宣传。

  3.利用茂名气象网站、微博、微信等快捷、便利的新型信息发布宣传平台,设立“安全生产月”专题栏目及时进行安全文化、科普知识的宣传,特别是要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茂名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宣传普及。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行动

  汛期是台风、暴雨的多发季节,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月应急演练专题行,特别是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测优势,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参与防汛抢险救灾、抗台防台等的实地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将分解到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负责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圆满完成。

  (二)突出主题 求真务实。围绕主题做好宣传服务和配套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巩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的有力手段,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及时总结,摸索规律。结合活动调研气象防雷安全生产现状和问题,归纳相似问题,探索隐患根源,为之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