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之基建前期工作管理

基建前期工作管理 第一条 中长期规划及立项中长期规划应根据市场要求,结合用户的需求程度及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中长期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中长期规划和立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编报,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公司领导、维护、业务、分公司、财务、物资、设计所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定报批后执行。 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应包含新建、扩建及续建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续建项目应划分总投资及本年投资,年度计划由财务部会同工程部负责编报。 第二条 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技术经济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的水平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采取何种手段或建设方式最经济最合理,以及选点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经多方案比较,提供最佳方案。 工程项目的设置,较大设备项目的引进,均应作可行性研究。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单项购置、小型项目及管线建设项目一般不做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由工程部负责编报,亦可委托有关设计所及其他设计部门编制,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条 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在技术经济论证或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条件,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性,为项目的最后决策与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编制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由工程部按专业分别下达至各设计单位,较大规模的设计任务书应由公司领导签发后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