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课指导原则 (1)责任分摊 学校的任何教师、高年级学生、家长和社区人员都有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任和义务。学校为他们参与学校课程、承担选课指导责任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
(2)学生自主决定 指导教师的角色主要是“导”,在指导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选课能力,使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这是指导学生选课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
(3)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
2、成立学生选课领导机构 该机构由校长室、教务处、教科室和政教处、团委等人员组成。
3、建立选课指导中心 (1)由各学科教研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全校学生选课的各种具体工作。
(2)选课专职咨询机构 教科处、教务处负责测试学生的发展趋向,个性特征、兴趣爱好等,为学生科学选课提供客观数据。各学科任课教师负责本学科选课指导、咨询。
4、学校选课指导实施机构 (1)学校选课指导实行导师制,使所有的学生进入高中后都有一个导师指导。导师一般由本年级任课教师担任,学生入校后经双向选择最终由学校确认。
(2)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
(3)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
(4)行政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工作。
(5)高年级学生与低年级学生建立对口指导班级,由高年级学生协助低年级学生选课。
5、选课实施步骤 (1)学校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发放给学生使用。选课指导手册主要包含 ①编制该手册的目的、意义。
②高中课程结构简介。包括课程总结构介绍,各学习领域所包含科目、各科目选修系列和选修模块之间关系以及系列内部各模块之间关系(相对平行的还是序列性的)介绍等。
③顺利毕业的基本学分要求。
④选课程序说明。
⑤选修课程简介。包括学科说明、开课计划、模块代码、开设对象、学分分配、周学时数等。
(2)组织实施见选课流程图 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学生学习选课指导手册并选课。
备注 1、学生一般提前一学期选课,若起始年级需要选课可在开学前两周进行。
2、学生所选课程,若本学期内未能开出,学生可以在以后继续选,也可放弃修习这些课程,而选择其它课程。
3、学校技术科负责开发选修课程志愿填报录取系统,以支持选修课程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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