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业培训为抓手,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教育扶贫的意义

以就业培训为抓手

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我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顶压前行、攻坚克难,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建立健全就业扶贫工作体系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相应省领导分别定点联系14个深度贫困县,“政策、资金、项目、人员”打包向贫困一线倾斜。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明确了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补贴标准和补助项目。

创新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行动计划

全面整合培训资源,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行动计划,开农民全员培训电视点播频道系统,对农村劳动力开展感恩培训、政策培训、方法培训、示范培训。累计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235.49

万人次、技能培训100.13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8.75万人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16.78万人次。

借力对口帮扶资源稳定跨省就业

主动联系对口帮扶城市和务工人员集中地区,签订了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省级劳务协作工作站,市(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劳务协作工作站(点),形成对口帮扶城市为重点,辐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劳务协作工作网络。

聚焦产业扶贫做大省内就业总量

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农村产业革命,引导他们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工程等领域就近就业。发放援助补贴1.63亿元,促进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10.41万人。加大就业扶贫载体建设支持力度,累计吸纳就业

21.2万人。大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站、窗口)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能力,累计促进就业21.54万人(次),确保了搬迁家庭至少“一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积极搭建劳务公司与贫困劳动力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启了“就业扶贫劳务公司+省内劳务合作社+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新模式。充分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农民工创业示范园

(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42.74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54亿

元,新增扶持创业3.0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