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丑闻的偶然和必然 必然背后隐藏着偶然

  自从中纪委关于安徽省检察院出国团组违纪问题的通报公开发布后,把中国人的脸面丢到国外的这一丑闻引起人们的极大义愤。在一片谴责声中,有人说,这类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挥霍公款、追求享受的腐败问题相当普遍,徐文艾运气不好,他的倒霉纯属偶然,是“意外”的“小概率事件”。
  我认为,此说是有道理的。平心而论,类似这样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挥霍公款、出国游玩的腐败现象绝非安徽省检察院一家。一位高官曾调侃说,外国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了,可见中国官员出国之频繁。然而,出国游玩的官员多如过江之鲫,人家都没有出事,唯独徐文艾大触霉头,的确有点偶然和意外。
  但是,对这个丑闻的败露,我赞成有偶然的一面,同时又认为这种偶然不是绝对的和唯一的,因为这个丑闻的败露还有必然的一面。也就是说,安徽省检察院在出国这个问题上出事、出丑是必然的,只不过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这并不是“事后诸葛亮”。因为,在中纪委通报公开发布之前,谁也不敢讲,无处讲,讲了也无人听,没有用,徒招麻烦而已。
  此时,我想起著名的“海恩法则”。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曾经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隐患。我国宋朝人苏洵在《辨奸论》一文开篇就说:“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这就是说,任何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不足孤立和偶然的,都是有先兆和原因的,都有一个祸水积聚、孽胎孕育的过程。我们且来看看这起丑闻出台的背景、原因和“先兆”吧。
  据不完全了解,近几年来,安徽省检察系统的官员们出国之频繁已到了惊人的地步。我们不妨将他们近两年来部分“出访”、“考察”的情况按时间顺序简略地排列如下:
  2005年4月1日全9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出访澳大利亚;
  2005年8月,安徽省检察院组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
  2006年3月25日至4月12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出访委内瑞拉、乌拉圭、斐济、文莱四国;
  2006年4月,安徽省检察院组团考察香港廉政公署;
  2006年7月,安徽省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组团出访法国、德国;
  2006年10月,安徽省检察院组团出访澳大利亚;
  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检察院组团出访北欧五国(因伪造“邀请函”败露在赫尔辛基,被芬兰边防局拒绝入境而遣送回国)。
  屈指算来,从2005年4月检察长柯汉民出访澳大利亚,到2006年11月副检察长徐文艾率团出访北欧五国(未遂),在1年零7个月的时间内,安徽省检察院的官员们以各种名义出访7次,平均两个多月就有一次出国。令人困惑不解的是,2005年4月,柯汉民已经访问、考察了澳大利亚,为什么仅仅间隔4个月又组团出访澳大利亚?好,两次就两次吧,为什么仅过1年零两个月,2006年10月又组团去澳大利亚?在一年半的时间内,这家检察院的官员居然3次出访澳大利亚,真正从工作上考虑,有这个必要吗?不是去游玩是干什么?
  在赫尔辛基出丑之前,说安徽省检察院出国成风是毫不过分的。出过国的官员,在盘算以什么名义换换“片子”,再次出国饱览异国风情;没有出过国的官员,在琢磨自己何时才能在出国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官员们都在想着出国,盼着出国,盯着出国,心照不宣地在那里“排坐坐,吃果果”。出国已经成为一种高贵身份和高档待遇的象征,成为一种展示地位和实力的机会。于是纷纷在出国次数的多少、时间的长短、规格的高低、旅程的远近等方面互相攀比。你能去委内瑞拉、乌拉圭,我为什么不能去澳大利亚、新西兰?你能去法国、德国,我为什么不能去芬兰、瑞典?你能在外边潇洒20天,我为什么不能去外边玩它两星期?然而,在正常情况下,对一个单位来说,怎么可能会有正当的、接连不断的出国必要?于是,为了达到目的,为了不落人后,为了尽快成行,自然会有一些人绞尽脑汁巧立名目,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以身试法。由于腐败的氛围已经形成,出现腐败就不足为奇、势在必然了。
  多谢芬兰边防局的官员们一眼就识破了安徽省检察院“公务考察团”伪造“邀请函”的鬼把戏,拒绝他们入境,并将他们遣送回国。否则,即使徐文艾这一次侥幸过了关,将来也会有张文艾、王文艾、李文艾……在这个问题上败露,这是必然的。所以,无须拘泥于帕布斯・海恩先生“1:29:300:1000”的“海恩法则”,只需看一下安徽省检察院“出国热”氛围之浓厚和官员巧立名目争先恐后出国之频繁,稍微具有政治敏感、防腐警觉和忧患意识的人都会预感到出事、出丑是必然的,只不过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是张三就是李四而已!
  对这一丑闻的败露,承认其偶然性,可以使人们深刻认识当前腐败现象之严重,腐败的病毒已侵入到司法机关的肌体,而且在我们国内一路绿灯,畅行无阻。如果不是芬兰边防局的官员们在万里之外为我们把了这一关,这个弄虚作假的丑闻是不会公之于世的,全国人民都将被蒙在鼓里。可见我们对官员腐败行为监督、制约和防范的机制是何等的麻痹、乏力和无能!我们应当承认和尊重这个事实,这是吸取教训,清除腐败的前提。
  对这一丑闻的败露,承认其必然性,可以使人们深刻认识到腐败的病毒具有极大、极快的扩散性和传染性,在官员们慎微、慎独、慎始、慎终的意识淡薄,以权谋私、追求享受的欲望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矫正,而监督机关又处于失察、失控、失范和失职的情况下,其扩散和传染必然会恶性爆发,最终酿成严重的后果。从而警示人们务必警钟长鸣,抓好苗头,堵住源头,不让腐败在任何地方形成气候。
  剖析了安徽省检察院出国丑闻败露的偶然和必然,相信人们一定会清醒地认识到:清除腐败,任重道远!
  
  [丁聪 图《“首长怎么又出国了?”“因为这回他真的要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