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民书籍 [我是公民]

  兰州一对骑摩托车的夫妇,因为要躲闪一辆疾驶而来的轿车,双双摔倒在地。摔倒的夫妇嘟囔了几句,车中男子便勃然大怒: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局长!
  呵呵,好大的派头,好大的口气!我们必须对这位局长同志,包括有类似想法的其他长官,普及一点常识。顺便再帮他算算,他这个局长,究竟应该算作什么。
  如果在王朝时代,一个兰州市城关区的旅游局长,大约只能算“蕞尔小吏”。因为他的上司城关区区长,也才是个“七品芝麻官”。七品以下,就不是“官”而是“吏”,也就是“办事员”,听差的。依照制度,他出行时没有资格鸣锣开道,人五人六地要求小民回避。
  何况现在早已不是王朝时代。我们的机关,叫“人民政府”,不叫“衙门”。我们的干部,叫“人民公仆”,不叫“老爷”。所谓“公仆”,说白了,其实就是“听差”,只不过是公用的。不论公用专用,总归是仆不是主,是听差不是老爷。这位局长,哪来那么大的威风?
  只有一种可能:他根本就没把自己当公仆。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他面对的是自己的长官,会大吼一声“我是局长”吗?比方说,摔倒的那位市民,其实是“微服私访”的新任市委书记。亮明身份以后,会怎么样?估计那局长立马就湿了裤子。
  可见在此类人物的心目中,只有“官”,没有“民”。或者说,只要不是官,甚至只要不是上级、长官,就“算个屁”。当然,我们不能回赠他一句:你连屁都不算!我们应该告诉他,你还是算什么的。在公务场合,你是“公仆”;下班以后,你是“公民”。因此,如果有公民到你办公室,你应该以仆人的态度来对待,起码要客客气气,至少应该平等相待。
  至于发生交通事故那会,该局长的身份是公是私,不清楚。如果是私,则双方都是公民,应以公民态度对待之。比如,说声“对不起”。如果伤了人,应该送医院。如果撞了车,可以请保险公司理赔,或者请交警依法处理。说“我是局长”,又算什么呢?既不算“公仆”,也不算“公民”,等于把自己当成了“屁”。这就不对,也不划算了吧?所以,公务员同学们,以后不要这样了,好不好?
  我不知道那位市民听了该局长的话以后,如何回应。但我希望是这样的──
  那局长说: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局长!那市民答: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公民!
  我们可以这样回应,我们应该这样回应。因为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能理直气壮地亮明公民身份,行使公民权利时,中国才真正成为民主和法治的现代国家。
  (摘自《公民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