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应加强生态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摘要】城乡规划法执行以来,我国环境问题系统性、结构性频发,很多环境污染和破坏是源头规划控制不利造成的。城乡统筹发展时,通常缺乏对环境问题的规范,没有注重生态城市建设,也没有对城乡资源利用进行合理布局,导致城乡结合部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对此,必须在城乡规划中纳入生态系统保护的内容,使之融入整个城乡规划法制建设之中。
  【关键词】城乡规划;坏境污染;生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F2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乡生态保护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乡总体规划中在城乡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依据对城乡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分析所制定的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目标的规划内容,包括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的系列举措以及实施等内容。然而,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投入总量不足,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区际环境协调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等,使得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巨大挑战。
  城乡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条件下,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投入机制不健全,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
  加之城乡本身条件复杂,造成城乡规划中各种生态问题。
  城乡资源消耗量日益增长
  城乡规划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土地资源紧缺,土地承载能力有限,用
  地矛盾较为突出;二是水资源供应量紧张;;三是生产生活能源消耗巨大。例如:金华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为800.4m2(按常住人口计算),低于全国933.8m2/人的平均水平,人均水资源量为1356.83m3,比2008年下降25.6%,足以说明城乡规划发展以来,生态坏境遭到破坏。
  城乡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城乡统筹规划以来,多数城市忽视生态保护,造成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
  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严重、城乡绿化与基础设施滞后。以重庆市为例,其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及次级河流水质良好,但上游来水的水质较差,三峡藩水成库
  后,河流流速减缓,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减弱,水环境容量降低,给库区水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根据近年重庆市水利局联合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研
  究所对重庆水土流失现状的遥感调查,重庆水土流失面积高达4万km2,水土流失加速了土地退化、降低了土壤肥力,出现了石漠化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在三峡库区有各种类型、大小的地质灾害2万余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
  生。
  3. 城乡生态保护规划不健全
  这里,结合切身感受和文献资料,指出目前城乡生态规划不健全的几种现象。首先,城乡生态规划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领导人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比如长官意志现象、形象工程及政绩工程现象等等。一些地方还热衷于建大马路、大广场,大搞人造景观、假古董,造成很大的破坏和浪费,而基础设施却不完善。其次,城乡生态规划调控职能削弱,监管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开发区实行封闭运作,不接受当地规划部门的统一管理。再次,村镇规划水平不高、机构不健全。在我国的有些地方,特别是中西部的一些地区,乡镇规划编制工作非常落后,村镇规划机构不健全,规划管理水平落后,专业人才缺乏,规划理念陈旧,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最后,生态环境效能低下。因大多数城乡近年来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已经破坏, 所以生态规划实施收效不大。
  城乡生态保护的重点与任务
  鉴于城乡生态保护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现状,我们必须在城乡规划中加强生态
  保护,明确城乡生态保护的重点与任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城市要重点实施城镇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活污染治理。对于工业污染治理,重
  点实施工业废水治理全面达标工程。对于所有未全面达标的工业企业均限期实施治理,逾期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应责令停产治理;对于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坚决实施关、停、转、迁。严格实行“一控双达标”、三同时”制度,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对于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重点应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行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
  乡村要实施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建设沼气池或粪尿集中处理设施、
  养殖废弃物还田、生产沼气和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途径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处理,建设一批环保型畜禽养殖基地及畜禽粪有机肥处理中心,推广使用畜禽有机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和可降解农膜,减轻对农田、渔业水域和农产品的污染。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鼓励和扶持广大农民施用有机肥,因地制宜建设沼气池、省柴灶,积极开展秸杆的综合利用。
  城乡生态保护与功能构建
  围绕城乡空间区划推进产业发展,进行区域生态承载力分析,根据资源环境
  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的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及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根据生态调节功能需要,建立包括城乡生态屏障保护区在内的城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河流进行破坏性开发。
  城乡规划中加强生态保护的举措
  在新一轮城乡规划中,必须提高生态保护的意识,并根据城乡的特点,探讨
  出适应社会发展的城乡生态保护措施,在实施中真正保护生态坏境。
  建立与统筹城乡相适应的生态环保管理体制
  建立与工业化、城市化相适应的环保运用、管理、建设、监督与评价机制,
  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在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位、责任,进一步强化环保局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规划、监督、标准制订的统揽职责,完善农林、国土、市政、水利等部门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分权协作制度。将政府在环保工作中的重点转向公益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污染综合治理以及环境管理与监督。着力建立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以财政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的城乡环保投入增长机制,确保每年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稳定增加,其中用于农村的不低于50%。
  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工作考核与监督
  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指标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建立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政府对整体生态建设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实施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环境水平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减轻生态压力
  调整城乡产业结构与布局,根据区域空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
  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按功能分区提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名单,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建设项目“过滤”掉,降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淘汰生产力落后产业,限制和关停产能过剩的高耗能行业和“五小”企业,着力发展能源消耗低的高新、IT业。
  4.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撑
  认真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队伍的建设,抓好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发展壮大环境科技队伍。针对生态环境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如污水垃圾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重建、珍稀物种的保护、灾害预防监测等,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相关的先进技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按照“公司+基地+科技”等形式,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和环保产业。
  
  参考文献:
  [1] 索艳丽,王子羊,王明菊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规划探讨[J] .科技资讯,2008 (9) :166 -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