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外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律师版)

合同协议 遵义市南部新区四号棚户区改造工程1、3、5楼外架 建 筑 施 工 单 项 劳 务 合 同 二零一八年三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号 工程发包人 贵州勤裕丰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遵义市南部新区四号棚户区改造工程1、3、5还房的施工图纸中所有外架工程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遵义市南部新区四号棚户区改造工程1、3、5楼 2、 建设地点遵义大道。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 承包方式 2.1施工中使用的钢管、扣件、钢丝绳及锁扣、安全网及油漆由甲方提供。

2.2乙方负责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本工程的钢管外脚手架搭拆,临边洞口防护、卸料平台的搭拆工程,文明施工内的油漆工程,包括钢管外脚手架搭拆工程及油漆工程所用的所有人工、机具、用具。所承包的项目不准转包、分包,违者甲方将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单位要求所用的防护材料。

2.4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个人劳保用品均由乙方承担。

2.5甲方只提供大型机具塔吊(其他机具及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

2.6承担所有相关外架材料的装卸。

3.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3.1发包人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修改、变更通知所包含的所有外脚手架搭拆、指定堆放等工作。

3.2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规范规程现行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检查验收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3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及【JGJ59-2011】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3.4负责承包人的材料进退场费用及场内搬运工作。

3.5承包方工人伙食及雨衣、雨鞋等一切生活用品、用具、工具等承包方自行负责。

以上各项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4. 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遵义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工程。

5. 合同工期 从开工正式日期到竣工时期总工期为360 日历天。

如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工期要求,按施工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的效力,乙方承担其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如推迟一天处罚 元,提前按约定奖励 元。) 6. 承包单价 6.1所有外脚手架按建筑物垂直投影凹凸周边展开周长加1米乘以屋面女儿墙顶高面积进行计算,承包单价为16.00元/M2。

6.2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10 万元(大写拾万元)。工程签订合同后支付10万元,退还方式施工至所主体工程的50后返还 保证金的50 ;
施工至所承包工程量的80后返还 保证金20;
剩余 30主体封顶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6.3甲乙双方所确认单价认可后,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与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价格上调。

6.4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出现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质量重大问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7. 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的工作量,扣除赔偿和罚款后,总包单位支付进度款给甲方后,按已完工程量与总包单位支付甲方进度款比例支付,尾款按总包单位支付甲方进度款比例支付。

2、劳务价款本工程的劳务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包干,今后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证计量。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单价款中包含乙方管理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施工作业人员劳务费或工资、福利。

3、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提前5天内由各班组上报工人签字认可的工资表备案,若未上报工资表,甲方拒绝支付下月工程进度款。

8. 工程管理 8.1总则 8.1.1发包人对承包人具有领导和管理权,承包人的工作是在发包人的领导下开展。

8.1.2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发包人项目部及公司职能部门对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从发包人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8.1.3发包人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贵州省和遵义市有关的劳务分包政策、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使用劳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8.1.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一切管理人员的管理,无论任何情况下,如有打骂、威胁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全部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2质量管理 8.2.1组织施工员、安全员及班组培训、学习有关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要求。

8.2.2钢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外观平直光滑无锈蚀,扣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无滑丝、裂纹等缺损。

8.2.3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必须符合要求,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8.2.4卸荷钢丝绳必须符合工程脚手架施工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脚手架施工方案的要求。

8.3工期管理 8.3.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和调动工人,服从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统一管理。

8.3.2每层或每个分段的施工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进场开工据工程工期任务单开始计时,工序完工并经项目部验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后,由项目部开出完工合格单据为准。

8.4材料管理 8.4.1承包人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必须按发包方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承包人自行进行管理与保管。

8.4.2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场,合理使用现有场地。

8.5安全管理 8.5.1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由甲方购买,若有工伤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赔付后,20000元以内由班组自行负责。200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

8.5.2承包人必须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5.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禁令、按操作规程、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技术交底。

8.5.4承包人要加强对工人进行“三宝”、“四口”、“五临边”等班前安全教育,楼层井架出入口安全门栓每次进出料使用完毕后,承包人必须立即关闭门栏。

8.5.5如承包人所雇用劳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对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8.6文明施工 8.6.1承包人必须遵守遵义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和条例,按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

8.6.2严格执行国家和遵义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承包人工人进场后,不得在工地出现事、打架斗殴、吸毒、赌博等行为,违者由承包人清退出场,并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8.7 双方责任 8.7.1甲方应在开工前准备好施工场地,作好工序衔接,并提前通知乙方。

8.7.2乙方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且乙方人员在因技术、管理、质量等影响本工程施工正常进行,造成进度滞后,甲方有权令其乙方退场,其费用按其所做工程总量的60支付,余下40用作补偿质量、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

8.7.3乙方的机械安装等工作均由乙方自负。

8.7.4在安全生产劳动管理,文明施工,清洁卫生等方面,乙方均应遵守政府法令,听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如有违返,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7.5乙方人员进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临时务工许可证)和(暂住证),乙方必须造进场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审查备案。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招用的人员和擅自更换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需甲方代办(务工许可证)(暂住证)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7.6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子女在工地同宿,属于探亲应经甲方批准。

8.7.7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破坏甲方 财产及设施,按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款并予以处分 (罚款在结算款中扣除),若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偷盗财物,将按10倍罚款,其费用在本班组人工费中扣除,若情节严重将依法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9.1发包人提供现场临设、床架、水电、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给承包人使用。

9.2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暂住证等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3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各种保险的购买等有关手续。

10.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10.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0.2承包人必须按时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进场,并负责工人进、退场的一切费用。

10.3承包人工人进场后,必须在三天内与每一位被雇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事宜。

10.4施工中如有整改的工作,承包人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发包人另请他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10.5承包人必须自觉处理好与其他班组或分包单位的关系,不得因任何理由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否则按本合同9.6.4进行处理。

10.6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延。

11. 合同的解除 11.1发生本合同8.5条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1.3承包人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人按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4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作,发包人按合同要求支付完所有款项,合同自行解除。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12.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12.2双方如发生争执,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2.3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18年 月 日 附件1 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表 职务 人数 职能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统筹协调能力,参与项目部具体工作计划、方案、指令的统筹实施及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编制施工方案、计划的能力,并组织实施。

备注 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需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及专业技能。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工作能力不能满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之。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2 工程节点、进度计划承诺书 以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为准,乙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