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入、出院管理制度和标准精编版

最新资料推荐 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一、入院制度 (一)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重、危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三)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
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四)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
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五)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入院标准 1. 符合本专业收治范围、标准;

2. 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诊疗;

3. 其他情况。

二、出院制度 (一)病人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交代注意事项。

(二)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 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三)出院前,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四)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五)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出院标准 1. 达到临床治愈者;

2. 临床症状消失或改善、病情稳定者;

3. 其他情况。

三、转科制度 (一)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二)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方可将病人送往所转科室。

(三)转出科室须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并向值班人员交清病历资料和病人情况。

转科标准 1. 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其他可是病情或确诊为科疾病;

2. 患者所患他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为严重;

3. 患者及家属坚持要求转入其他科室;

4. 其他情况。

四、转院制度 (一)病人转院,应由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批准。征得转入医院同意,病情允许者,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

(二)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

(三)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人护送,并带急救药品器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

转院标准 1. 患者的病情复杂、特殊,因本院设备条件、技术力量有限,不能处理的患者;

2. 本院有能力、技术、设备条件进行治疗,但患者或其他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者。

4